再一次撿到手機
2010/02/26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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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上次拾獲手機
還不滿3個月
昨天晚上下班回家途中
又在自來水場的路邊撿到一支i-phone
(記得是第5次拾獲手機)
這次警察比較冤枉
多處理這件事
因為我並沒有送到拾獲地的管區派出所
而是回家順路經過的派出所交付
這次的失主
一位男性
說的很快
沒聽清楚是哪一家公司的董事長
其實我只是秉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信念
遺失物品會有多懊惱
自己不喜歡
當然不要別人有相同的遭遇
而且只是舉手之勞
此外
佔有遺失物
是會被法律追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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