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薪資未達4萬不得面議 30日上路
2022/04/18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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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天指出,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以上者,不得寫面議的規定將在30日上路,提醒雇主要依法公開薪資範圍,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雇主電動自行車在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總統蔡英文已在今天公告相關條文,提醒雇主從30日起刊登求才職缺的薪資若未達4萬元,應依法公開薪資範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說,這次修法是為促進薪資資訊透明化,電動自行車透過就業市場勞雇雙方資訊對稱,求職者就能在應徵前知道各職缺的薪資範圍,不會在面試後才發現薪資跟自己的期待有所落差,可以節省求職者的尋職時間成本。
中年婦人聽完公路總局的回覆後覺得忿忿不平,法規如牛步,真的是跟不上時代潮流趨勢! 這款電動三輪車確實輔助了因術後恢復、腳走不遠的她,逐漸回復日常生活,讓暫時失能的她,能夠在室內或戶外自由移動且獨立行動。這麼具有輔助性質的電動三輪車,是符合電動代步車的定義,法規未考量使用輔具者需求,限制此電動三輪車款不得行駛於路上,實在很不合理!因此該名婦人誠懇的請求政府,能夠重視像她這樣有特殊需求、需輔具協助生活自理者之行的安全,早日研擬相關規範,保障中華民國之國民最基本的生存權。
陳世昌表示,雇主也可以更有效率地篩選到合適的人才,降低招募作業的時間和人力成本。雇主及求職者如需參考各職務類別薪資行情,也可到勞動電動搬運車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或「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查詢系統」查詢。
陳世昌強調,民眾只要有疑慮就可以向相關機關檢舉申訴,且雇主只要有揭露薪資,就應該照揭露的薪資給薪,可以高但不能低過揭露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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