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現狀
2013/03/2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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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徵婚的條件
有些人捨緣而只講「條件」
「條件」無非是要求對方的經濟、房產、收入或外貌
外貌好或收入高是他理想對象
有些人總忘了自己「條件」如何
卻猛力要求對象應如何云云
因此
路人甲說話了:老不修、不要臉!
路人乙也嗆了:他值得嗎?
路人丙忍不住:物化!
(2)所謂「名媛」的「名言」
此「名媛」實為小三
小三到處將外遇凱子為討好她而贈送她的鑽戒公開展示並炫耀
同時
大言不慚地得意揚言:「老公外遇,老婆要檢討。」云云
尤有甚者
此小三和外遇男生了孩子(孩子無辜)
有兩方人馬搶認說:『我才是那孩子的爹』!
迴響(1) :
- 1樓. 如斯2013/03/26 09:41另一怪現狀
我看過一個家長來學校罵人
因為學校通知她的孩子在走廊見人就打
這位家長怒氣沖沖的來到學校走廊
對「被害學生」開罵道:「你們明明知道他會打人,看到他來了你們為什麼不躲?」



如斯早安
如果此人這樣『教育』小孩
那麼 有一天
他的孩子如果去偷東西被逮時
他應會『責備』被偷的人或店家『明知他小孩會偷東西,東西怎不藏好?』
因為『他的小孩永遠是對的』
直到某日,他的生命『被他那永遠是對的小孩了結為止』
耕夫 於 2013/03/26 09:5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