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2 志願工作者---志工
2012/11/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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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2 志願工作者---志工
一、
維基百科裡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F%97%E5%B7%A5
的志工相關說明如下:
志願工作者又名志工,是指一種助人、具組織性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其發展可追溯至二次大戰後,福利主義抬頭導致各國政府支出崩塌,發展義務工作以解決社會上不勝負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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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簡單而言,志工可以定義為三種類型:
特質
志工具有多項的特質:
- 志工是一種發自內心、出自個人意願結合而成的服務,非外力所能強迫;
- 志工需以組織型態提供服務,需結合個人意願及團體的宗旨,在有目標及計劃的情況下實踐;
- 志工是一種業餘時間所從事的一種活動過程,志工需量力而為;
- 志工與受惠者具雙向互惠的過程,能在過程中滿足個人的心理利益;
- 志工是一種利他行為,志工並非以謀求個人經濟利益為主。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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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志願服務網 志工守則
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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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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