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酒店女妮可 水果大王「賴默亞」帶出場
2013/08/2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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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酒店女 水果大王帶出場
包11歲酒女過夜 水果大王被判3年半

年已半百的「水果大王」賴默亞帶酒店小姐「妮可」出場,兩人發生關係,賴送妮可名牌包,後來因妮可只有11歲,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賴辯稱不知妮可年紀,但最高法院審理認為,妮可童言童語表露無遺,不可能不知情,將賴判刑三年半,全案定讞。 「妮可」就讀國小六年級,是個獨生女,家庭經濟優渥、自小備受寵愛。案發後,她的父親非常生氣,但拿女兒沒轍,也沒有向賴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台北中國時報報導,賴默亞是福爾摩沙物業公司的總經理,他縱橫商場多年,並以本身對蔬果種植的專業,將各式具有台灣特色的芒果、蓮霧等水果,行銷到日本、歐美各國,成功打開了台灣水果的國際市場;他自稱花錢海派,曾花95萬元買轎車送人。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賴男2010年7月22日到高雄市酒店尋歡,買足酒店小姐「妮可」的鐘點,帶她逛精品百貨、送10萬多元的香奈兒包;事隔數天,賴帶「妮可」回家,發生性關係。
「我不知道妮可比我的女兒還小!」賴男否認犯罪,辯稱「妮可」的英文程度不錯,他認為會坐檯的小姐一定超過20歲,而且這家酒店花很多錢裝潢,不是標榜幼齒的低級酒店。 賴表示,妮可主動到他家找他,如果他有意要跟妮可發生性行為,只要到外面花1萬2000元就可以了,何必要花10萬多元買名牌包送妮可?「我是想追她當女朋友」,雙方情投意合才發生關係。 賴說,他屢次問妮可幾歲,對方均告知成年,他只能相信;賴的律師拿出媒體標題為「22歲童顏媽媽激似小學生,攜子像姊弟」的報導,指現代社會很多女人懂得妝扮,根本看不出年紀。 合議庭調查,妮可身高155公分,胸圍32C,雖然塗抹脂粉、刷睫毛膏、上唇蜜,但未脫天真;且妮可說話童言童語,會將「前年」說成「去去年」,語彙表述童稚;反觀賴男大學畢業、縱橫商場多年、閱人無數,不可能判斷不出妮可未成年。世界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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