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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經時,不可禮拜持誦,此語不通情理。
2010/12/0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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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開示:

女人從十二三歲,至四十八九歲,皆有月經。有謂當月經時,不可禮拜持誦,此語不通情理。月經短者,二三日即止,長者六七日方止。修持之人,必須念念無間,何可因此天生之小恙,竟令廢棄其修持乎。今謂當月經時,可少禮拜,(宜少禮,不是絕不作禮也。)念佛誦經,均當照常。宜常換洗穢布。若手觸穢布,當即洗淨。切勿以觸穢之手,翻經,及焚香也。佛法,法法圓通,外道只執崖理。世人多多只信外道所說,不知佛法正理,故致一切同人,不能同沾法益也。

女子經期,乃大半世之痼疾,發必數日,何可以因此遂停念佛乎。平時必須致潔致誠,至此雖身體不能致潔,當倍致誠。小衣內必厚襯布,勿令汙血流於佛堂。凡手若摸下體,必須洗淨。禮拜若不便,當少禮。至於念佛、誦經,則固以志誠恭敬心行之,其功德與平常了無減少。以佛為一切眾生之大慈悲父母,當此病發時,能至誠念佛,則當倍生憐湣。若如愚人所執,身有此不潔之病,則不可念佛。若兒女墮於圊廁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援也,有是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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