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馬的錯誤 勝於 扁的貪腐!?】人民 願景 :寧可高官不用做事 也不要做錯事!
【蠻橫政府!】 外勞人數鬆綁政策 如同 總統的 權力傲慢!
海外台商回流 外勞人數鬆綁 只是藉口?
現在台大企業 外勞人數鬆綁政策 ,才是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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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兩年內回流 享外勞增額優惠
2012-10-10 01:20 中國時報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1010000244&cid=1210
行政院跨部會議昨晚達成外勞鬆綁共識,若台商符合創新、高副加價值產業,未來回台投資設廠,即可申請新增二十%外勞並享有五年豁免期(不必額外繳納就業安定基金),但總外勞比例仍以四十%為上限;政府預估外勞政策鬆綁後,未來兩年可吸引兩兆資金投資,至少可創造十二萬本勞工作機會。
外勞鬆綁包括重大投資與台商回台投資兩大部份,行政院上周已就重大投資,放寬廠商可另外新增五%或十%外勞額度。昨晚又敲定台商回台投資的外勞雇用門檻,符合資格者分別可額外申請十五%或二十%外勞,最高比例仍以四十%為限。
對於先前勞委會僅同意新增外勞免增額繳納就業安定費(維持現有一人兩千元),昨在財經部門爭取下,最後同意豁免期放寬到五年,加速台資回流。
經建會副主委吳明機也說,台商回台投資須符合高科技產業五億元、非高科技一億元的基本門檻,並完成設廠後,一年內創造本勞就業人數達到一百人。
為了在最短時間內爭取台商回流,政院也擬定實施日程,台商須在民國一百零三年底提出申請,才能享有這些外勞增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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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重大投資?
甚麼是創新、高副加價值產業?
以上那個產業 鬆綁 增加外勞人數 ,可以提昇及讓產業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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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夜審拍板 台商返台聘僱外勞大鬆綁 經濟日報 2012.10.1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7420547.shtml
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昨(9)晚挑燈夜戰,台商返台新增投資案的外勞鬆綁配套措施,獲重大突破。
根據最後定案結果,符合條件台商在103年底前,提出申請,可附加15%或20%外勞聘僱配額,並享有5年免外加就業安定費的豁免期,全案最快11月上路。
不過,在與經建會討論的拉鋸中,勞委會堅持的外勞聘僱3K五級制架構,以及外勞聘僱比率40%上限,都成功守住防線。
為提振經濟動能,這波外勞鬆綁的檢討,分別從調整3K五級制、附加就業安定費、國內新增投資案和台商回台新增投資案四管齊下,堪稱開放外勞20年來最大幅度的鬆綁。勞委會預估,新做法可引進8萬名外勞,並增加12萬本勞就業機會,創造「雙贏」。
昨晚是由政務委員薛承泰、管中閔邀集各部會聯席會商後,作出上述決定。薛承泰表示,最快11月上路,103年12月31日落日,開啟台商鮭魚返鄉之路。
台商回台新增投資案的適用對象,是取得經濟部核准函,並赴大陸投資達2年的企業,這些企業可在年內提出申請,並須於3年內完成設廠。
其中,若滿足具自有品牌國際行銷出貨占產量50%以上等條件的業者;具國際供應鏈重要環節前五大供應商或經審核居供應鏈關鍵地位;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附加外勞聘僱配額可達20%。至於台資跨國公司在台設有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者,則附加15%。
薛承泰還表示,在豁免期5年內,不必外加就業安定費,期滿後就回歸3K五級制。
據瞭解,所謂高附加價值產品相關產業,是指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或傳統產業維新中涉製造業相關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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