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Swiss made"手錶 ?
2012/05/29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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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樣的手錶才算是“瑞士制造”是有相當嚴格規定的。
瑞士制造:根據瑞士“錶類‘Swiss’標認使用條例” (Ordonnance réglant l\'utilisation du nom «Suisse» pour les montres或Swiss Ordinance on Use of the Identification Character Swiss in Watches)的第1條款,隻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在外錶使用“Swiss made”、“Swiss”或其它含“瑞士”一詞的錶達方式,即:機芯為瑞士產﹔組裝在瑞士完成﹔生產者的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
瑞士機芯:根據“錶類‘Swiss’標認使用條例”的第2條款,對瑞士機芯的定義是:機芯組裝在瑞士完成﹔機芯的 最後檢測在瑞士完成﹔除組裝費用外,機芯中的瑞士原件價格至少佔全部原件價格的50%以上。如果機芯為瑞士制造,而整錶不是在瑞士組裝的,則“瑞士”標誌 只能出現在不外露的機芯上。錶的外錶上隻允許使用“瑞士機芯”(“mouvement suisse”或“Swiss movement”)字樣。“錶類‘Swiss’標認使用條例”的第3條款規定,“機芯”一詞必須完整地拼寫而不能使用簡稱,且必須與前面的“瑞士”一詞 使用同樣的字體、字號和顏色。
瑞士石英(“Swiss Quartz”)標誌:只有瑞士原產錶才可使用這一標志,其它使用了瑞士石英機芯的非瑞士錶無權使用。
瑞士原件(“Swiss parts”) 標誌:當手錶機芯使用的原件為瑞士產而裝配在國外完成時可使用這一標誌。但它隻能出現在機芯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用於錶的外部。
“錶類‘Swiss’標認使用條例”在1971年公布,並於1992年加強實施後至今,但瑞士鐘錶工業聯合會 (Federation of the Swiss Watch Industry)在2007年6月就進一步嚴格“瑞士制造”使用標准的新方案進行錶決。該方案主要涉及瑞士手錶及其機芯:手錶方面,機械手錶至少80% 的制造價值應在瑞士完成,電子手錶至少60%。此外,構造和原型(construction and prototype)應在瑞士進行。機芯方面,至少80%的構成部件的價值應在瑞士完成,電子機芯的比率為60%。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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