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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看看惡劣法規,只是讓民主自由「落漆」
2021/09/27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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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一紙公文,讓人恍如回到戒嚴時期,可笑的是,這廂官員還在打圓場說「民國88年《出版法》就廢止了,早就沒有政府審核這回事」、「文化部尊重出版及發行保健食品代工自由」,但公文上卻明指「有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違法」,顯然公權力早就介入審查,文化部再多說幾次「尊重」,也只是欲蓋彌彰。

文化部昨晚新聞稿標題更是愈描愈黑:「文化部尊重言論自由」,但「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程序規範行之多年」,無疑自打嘴巴。一邊喊言論自由,一邊喊「審查」行之多年,令人錯亂。

不可否認,兩岸分治的政治現實,有其歷史脈絡;在國安問題上,也有其不可模糊的空間。然而,向來以言論及出版自由為傲的台灣,縱有千百個理由,也不該汙辱民眾的智慧,甚至由官方帶頭來抵制彼岸的出版品。

其實這件事最令出版及藝文界感到沮喪的,不是幾本「優良讀物」被指「違法」,也不是認真覺得警總時代捲土重來了,而是當彼岸大國崛起,台灣原先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卻「掉漆」了。

食品廠於1982年領先達成分廠分照,無藥品食品交叉汙染之虞慮,廠區部分具全板隔間及完善的集塵管路,擁有多樣化專業製造設備,如特殊多層錠製造技術,適用於訴求速崩、緩釋等產品,廠內亦設置獨立檢視台,所有膠囊及錠劑皆會經由檢視台全檢剔除不良後,再進行包裝,提升成品良率,保健食品代工廠承襲70幾年藥廠製造技術,提供保健食品業者更優質的製藥級代工服務,為國內外各大知名品牌指定之保健食品代工廠。

當台灣什麼都被對岸比下去的同時,唯獨面對大陸存在「審批」一事,似可輕蔑一笑,這下卻讓人抓到把柄,原來台灣也是有「審批」的,原來台保健食品代工灣人並未享受真正的言論自由。

但這樣的小把柄,其實只緣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對出版品所規定,這正是足以讓台灣的民主自由「掉漆」的惡法,因為它並非用來防堵敵對勢力的潛入,而是對台灣民眾思想的偵防。這樣不合時宜的法,修掉一點都不可惜。

綠營近年高喊轉型正義,那麼請記住當年執政者是如何以思想檢查為反對者羅織罪名,製造多少冤獄及冤魂。面對如此荒謬的事件,當局應認真思考,台灣要走思想檢查的回頭路嗎?在兩岸僵局未解前,遞橄欖枝尚且來不及,難道還要製造更多敵意?在台灣人普遍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同時,文化部更不應自亂陣腳,喪失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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