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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容積等增值 3年賺1倍 容積訂價 將設公式 買賣容積 大咖才玩得起 建商、地主帶頭反對 金雞母下蛋歸公 既得利益反彈
2013/03/0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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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 轉手獲利 免繳半毛稅

 容積移轉、獎勵這樣做▲「台北好好看」造就小公園,建商可享3至10%的容積獎勵。(本報資料照)

 容積移轉、獎勵這樣做▲「台北好好看」造就小公園,建商可享3至10%的容積獎勵。(本報資料照)

 容積移轉、獎勵這樣做▲台北市迪化街古蹟的地主,適用「容積率移轉」作為補償,圖為大同區著名的《黑美人大酒家》。(張鎧乙攝)

 容積移轉、獎勵這樣做▲台北市迪化街古蹟的地主,適用「容積率移轉」作為補償,圖為大同區著名的《黑美人大酒家》。(張鎧乙攝)

 容積移轉、獎勵這樣做▲經過容積移轉後,台北市亞太會館原址將可從目前的12層樓「長高」到24層樓,圖為亞太會館建築工地。(張鎧乙攝)

 容積移轉、獎勵這樣做▲經過容積移轉後,台北市亞太會館原址將可從目前的12層樓「長高」到24層樓,圖為亞太會館建築工地。(張鎧乙攝)

 國稅局官員說,目前較常見富人利用容積移轉來規避遺贈稅的避稅案例。因公設地贈與子女免贈與稅,曾有建商購買公設地後贈與給子女,子女再轉贈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獎勵。子女取得容積後,再與父親合建,最後取得上千萬元的售屋款。國稅局發現此種取巧移轉財產的方式,已依實質課稅原則來課稅。

 都市建地稀少、寸土寸金,不少業者將腦筋動到提高「容積率」上,藉容積獎勵措施,收購道路用地、古蹟等取得容積權益,再轉手將容積移轉、高價賣給開發商,讓小巷道也可蓋出摩天大樓,讓建商賺更多。財政部表示,容積移轉,屬於「權利」買賣,要課所得稅,企業則有營業稅、營所稅問題。

 目前政府有不少容積獎勵措施,是目前建商趨之若鶩的熱門「鍍金術」之一。建商先低價購買冷門地段的古蹟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給政府後取得容積率,再將容積移轉到燙金地段的建案上使用,一來一往之間獲益可觀,但卻幾乎不用繳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移轉容積,並非真實的土地或房屋的買賣,屬權利的交易,必須就取得的對價申報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稅,沒有課徵土地增值稅、奢侈稅等問題。企業若因容積移轉取得代價,也必須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營業稅。

 不過,依照「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捐出土地、取得容積權益的原始地主,賣出容積的獲利,可百分百減除成本費用,等於免所得稅。第二手之後的容積買賣,獲利才要課所得稅。

 也就是說,業者先收購古蹟、公設保留地後,捐地給政府換取可移轉容積,再自建或出售容積給其他建商賺取的暴利,不必繳所得稅、土增稅和奢侈稅等,儼然形成暴利者逃漏稅的超級大黑洞。

 「容積移轉,現在實際幾乎沒繳稅。」不動產業者指出,出售土地與房屋要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地政事務所依規定要將出售不動產的資料通報國稅局,一漏報國稅局就查得到。但是,容積買賣又不用登記,除非是必須揭露重大訊息的上市公司,大家根本不會乖乖自己去申報繳稅。

 

 社論-容積移轉政府主導 讓利益歸於全民

 曾經為了解決古蹟保存、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公益與私利爭議問題,而推動的容積移轉,在運作十多年後,現在回頭檢討,卻發現弊病百出;如今變成是只見私利破壞都市計畫、暴利製造社會不公不義等負面效果。現在,是到了該全面檢討這項政策的時候了。

 容積移轉是指都市計畫區域內,某些未用完或使用的容積率,可透過一定的程序,移轉到另一處基地使用。原始目的是為了解決許多古蹟、文化保存建物的地主,因受限無法改建及使用其容積率,導致權益受損,因而允許使用容積移轉方式保障其權益。後來則增加可使用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允許地主買賣其容積,以加速公共設施土地的取得。

 此政策實施十多年後,雖然的確解決部分問題,但卻因私人容積移轉的不透明,讓部分建商及專業炒作容積的買家,透過容積買賣獲取暴利。其方式就有如囤積炒作土地者一樣,只要有門道者能事前取得容積在手上,除了坐等公告現值調漲的利益外,也伺機賣給其它需要者;由於價格不透明、缺乏公開市場,這個只由少數炒家掌握的市場,就能得到高額利潤,而且因買賣不透明,大部分獲利都能不必繳稅。

 雖然法令對容積移入地區,有最高不得超過原容積率三到四成的限制,但這個寬鬆的規定,讓許多已是高密度發展的地區,持續移入更多容積,導致當地引入的人口與使用強度超出原都市計畫規畫,公共設施過於飽和、生活品質下降。其結果就是少數容積玩家得到暴利,但不良後遺症與外部成本,卻全部由民眾承受。

 如果再配合缺乏標準、處處皆有的容積獎勵,且讓獎勵的容積率利益又全部歸於建商,其結果就是典型的社會不公與不義!難怪都計學者會痛責現行的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簡直是一個「超完美圖利制度」。

 除了容積移轉與獎勵創造的不公外,現在許多都市計畫地區,如果因政府的新興公共建設,導致容積率可提高,使用強度增加,這些利益也是全部由地主獲得,坦白說,這種政策邏輯,道理上實在說不過去。經建會計畫成立容積銀行,希望把這部分的容積利益歸公,就是為了矯正其弊。

 從學理上來看,容積率與電信頻譜一樣,都可視為一種「公共財」,政府當然不可能、也不必全部抓在手上,變成自己蓋房開發、自己搞電信事業;但這些「公共財」分配出去讓民間經營時,除了要注意到市場效率外,更一定要掌握到社會公平與公益原則。政府成立容積銀行,除了掌握增額容積外,也可作為容積移轉的買賣中心,這種方式應可矯正目前增額容積利益歸私、容積移轉買賣不透明的弊病。我們認為這項政策,不論由提高市場透明度、發揮社會公平正義的觀點來看,都值得支持。

 此外,我們也要建議,在容積移轉改由「政府作莊」後,對某些有高於現有容積需要的地區,只要政府評估不影響當地的都市品質,政府其實也可額外出售容積,以所得財源挹注政府財政,利益歸於全民。政府既能終結容積移轉私人化的弊病、矯正容積利益歸私的不公,又能增加政府財源,可謂一舉數得,何樂不為?

 目前有建商所開辦的報紙報導說,政府獨賣容積,會助漲房價,藉此反對此政策。不過,我們要嚴正指出,一個更透明、公開的容積移轉,相較於不透明、只掌握在極少數建商、玩家手上的容積移轉,按理會讓價格下降趨於合理。更何況,別忘了,現制的所有利益都歸少數建商、玩家,但政府作莊的利益則是歸於全民。何者較佳,不言自明。期望政府能堅定立場,不要受建商及其媒體的威脅、挾持,讓政府的公辦容積買賣及容積銀行政策盡速落實吧!

 

養容積等增值 3年賺1倍

容積移轉這樣做(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容積移轉這樣做(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容積移轉增值潛力驚人!持有台北市大安區等精華區公共設施保留地,除每年賺政府公告現值十二%至十五%左右的調漲空間,容積本身還可增值,玩容積的大咖,三年就可賺得一倍以上的價差,獲利驚人!

 蔡姓土地開發老手指出,以大安區公設保留地市價由前年公告現值一五○%,暴增至今年公告現值一八五%,加上政府年年調漲公告現值幅度計算,投資客三年前若持有二億元容積,今年出手所賺的價差高達一倍。

 以公設保留地的容積移轉淘金,獲利往往不遜於土地交易,去年便有一位原本在新竹鄉間種菜的老農夫,一直不知道父親留有遺產,直到土開業者找上門,要以每坪一二○萬元買其名下中山區的公設保留地,他才驚覺自己身價逾億。

 「玩容積,不但要懂得操作眉角,還須資金雄厚!」黃姓土開業者說,容積交易不能向銀行貸款,還須有「實力」解決遭占用等疑難雜症,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但是跨過門檻後,只要眼光精準,獲利可是嚇嚇叫!市場大咖有土開業者、掮客、甚至地方民代,一個人一年做數十億生意不稀奇。

 近期容積交易最熱絡的區域非五股莫屬,去年交易量占新北市總量八分之一左右,容積價從前年的一二○%飆漲至今年的一八○%至二○○%。

 蔡姓土開老手說,玩容積有三種人,一是大尾、A咖,這種人有雄厚資金,透過容積增值與政府調升公告現值,兩頭賺,買了就放個兩、三年等增值,像是台北市政府目前只開放十五米道路可以容移,但因十五米道路可容移量日益減少,早就有投資人以公告現值十五%至卅八%,低價買進八米、十二米道路用地,等著未來開放移轉,容積售價一飛衝天,狠狠賺上一筆。

 小尾些的投資客,資金不足,先付訂五十%,另找到買主,由真正買主付尾款,自己只賺價差。最後一種人,專門做掮客,賺佣金,但做容積掮客,要比仲介土地賺頭大。蔡姓土開老手指出,中永和容積行情約公告現值七八%,一筆交易若是公告現值達一億,實價交易價僅七八○○萬元,但佣金是以一億的一%至二%收,掮客完成交易,獲利高達二百萬元,但土地交易多只能以交易價一%抽佣,相形之下就遜色多多。

 

專家解讀市場機制 建商怕揭露成本 反對公辦移轉

 容積移轉未來將納為政府統管,引發正反不同意見。曾擔任過台北縣城鄉局長的新北市府參議李得全指出,地方政府也應建立一套容積移轉的機制,把移出、移入做一個總量管制,例如板橋區靠近捷運周邊,可以將容積移轉放寬上限;如果公共設施較缺乏之處,可以把容積移轉降到二至四成左右。

 他認為,政府應該將資訊公開透明化,建立完整的「供需市場」,建商、掮客害怕揭露成本,不想讓外界知道賺太多錢,因此抱持反對立場。

 李得全表示,容積移轉由建商或是掮客,以市價的二至四成,購買冷門段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捐贈,再將容積獎勵移轉到建案上使用。由於資訊不夠公開透明,到底買賣價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他表示,官賣容積可將容積率的「供需情形」公諸於世,就好像房地產賣賣實價登錄政策,將資訊公開透明化,不易被賣方漫天要價,一切回歸市場機制,才不會被中間人剝削,按理而言,這項政策應該可以獲得各方支持。

 李得全強調,反對者希望資訊越不清楚越好,建商的成本不希望被外界揭露,掮客也不想被知道賺了多少差價,簡單來講,就是「不想讓人家知道賺太多錢」,猶如當初反對實價登錄政策一樣。

 舉例來說,台北市至九十八年為止,仍有九○四.九公頃未取得公設保留地。其中,道路和公園綠地二類有近八十七公頃。都發局試算,如果這八十七公頃全部以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將創造超過二九七公頃的樓地板面積,大約是八棟台北一○一的坪數。

 北市都發局說,這類取得公設用地產生的容積不在原有都市計畫內,若不設定上限,導致過多人口移入,將影響生活品質;而不規定接收基地,移入的地點就很可能只集中在高房價地帶,以利建商利潤。

 新北市城鄉局人員也指出,如果建商堅持私下買賣容積,維持所謂的「市場機制」,那低買高賣的容積,就應該交由全民共享,而不只是圖利的工具,這才合乎公平正義的原則。

 

學者痛批容積獎勵 公共財變私有財 建商暴利

 針對台灣容積率問題,學者批評聲浪不斷,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則說,容積獎勵在台灣,已變成超完美圖利的一種手段與工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容積為公共財,政府不能如印鈔票一般,隨便增加容積。

 張金鶚指出,目前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確實有改革的必要,因為容積是公共財,涉及都市環境品質與公共設施承載能力,而政府就像印鈔票一樣,隨便獎勵容積,這樣只會造成通貨膨脹,後遺症將很大。

 此外,張金鶚強調,現在政府用停車、開放空間等獎勵建商容積率,根本是慷他人之慨,就拿建商為獎勵容積而蓋公園,不同的地區應有不同的標準,且這些建商往往蓋的公園都是「假公園」,一年半後,公園就改成大樓,最後損失的還是民眾。

 黃瑞茂指出,容積原本是針對一些公共利益有所助益而提供的獎勵,但事實上,許多容積都對公共利益沒有好處,導致容積變成超完美圖利的一種手段與工具。

 黃瑞茂指出,容積獎勵成了一種「給定的」東西,好像還不能不給,沒給就不對,就是反商一樣,透過主管機關的營建署和地方政府「腦力激盪」,不斷衍生出不同的獎勵名目,其不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出發,而是替都更案創造更多的利多。

 黃瑞茂舉例說,可以直眺淡水河與觀音山的淡水小白宮,是文化部指認的「文化資產世界遺產潛力點」,但即將進行都市更新計畫公告淡水小白宮坡下的開發案,新北市政府卻同意建商以「沒有作為」為由,將基地預定地旁的公有地納入都更範圍,藉此獲取最大的容積獎勵,然而,容積獎勵後的二十七樓層高的建物,卻擋住了後方小白宮的景觀,他質疑,「這樣公有地配合都市更新,到底創造了怎樣的公共利益?」

 他呼籲,容積獎勵應回歸都市計畫,且容積的給予需看公共價值,不應當做為處理地方勢力、利益分配的「無本」手段。

 

 

容積訂價 將設公式

 內政部研商讓捐地換容積的管道落日,屆時建商想增加建物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買,但何時落日?營建署長葉世文昨(3)日表示,須待政府出售容積價格公式拍板後,才會明朗,目前持續和業者溝通中。

 葉世文於農曆年前提出捐地換容積將設落日條款,消息傳出後,引起各界關注。他表示,現行建商要讓建物增加容積(移入容積)可循兩種管道,一是向民間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捐給地方政府以換取容積;另外也可直接向政府購買。

 葉世文說,公共設施保留地理應由政府編預算徵收,由於政府沒錢,民眾在政府徵收遙遙無期下只好把地賣給業者,業者經常只以公告現值一、兩成買下,然後捐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外界批評其中有暴利,因此內政部才決定讓這項措施在一定期間後落日,未來業者要買這類容積(移入容積),只能向地方政府買,由政府做莊,不會再那麼便宜。

 葉世文表示,這消息農曆年前經報導後引來不少關切,建商擔心未來跟政府買容積會更貴,依內政部規劃,未來容積的訂價會有一套公式,這套公式目前在商議階段,有很多種算法,外界也有很多意見,必須等公式拍板後,才能確定何時讓「捐地換容積」落日。

 葉世文表示,另外「獎勵容積設上限」一事也引起業者關切,鑑於監察院關切地方政府過度運用容積獎勵,內政部決定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將「一般地區」獎勵容積訂在20%(比法定容積多出20%),「都更地區」則訂在50%,但業界希望能調高些,未來上限會訂在什麼水準,也還需進一步協商。

 

 

官賣容積 捷運周邊先行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昨(3)日表示,近年所通過的捷運萬大線、淡海輕軌線等建設計畫皆已把建設所創造的增額容積納入建設財源,待週邊土地2、3年內完成變更後,即可出售容積獲得建設經費。

 黃萬翔表示,過去政府做建設很少想到把建設週邊土地一併納入規劃,易導致建設本身閒置;去年通過「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後,只有讓建設外部效益內部化的計畫才能優先獲中央政府支持。

 這是公共建設籌資的一大改革,非但可降低政府財政壓力,也可讓建設外部效益為更多人享有,並且讓公共建設與週邊的發展不致脫節,同時還可杜絕蚊子館、蚊子路的出現。

 黃萬翔表示,包括捷運萬大線、汐止民生線、三鶯線、淡海輕軌等交通建設都已納入「跨域加值的財務規劃」,也就是把因建設而衍生的都市計畫變更「增額容積」標售納入建設經費。

 黃萬翔表示,雖然已有這麼多建設計畫,將增額容積計入建設財源,但目前這些建設的都市計畫變更都還在審議中,因此實務上增額容積還沒有出售紀錄,估計要待2、3年都市計畫變更通過後,才會陸續標售增額容積獲得收入。

 雖然標售增額容積還得等一段時間,但黃萬翔表示,由於每個公共建設都設置一個基金,雖然「增額容積」標售收入要2、3年到位,但這段期間可透過基金進行資金調度,因此「增額容積」這項制度可說是已經開始運作了,至於未來增額容積的標售管理,則是透過虛擬的容積銀行進行。

 

 

新聞幕後-買賣容積 大咖才玩得起

 「容積買賣只能現金交易、不能申請銀行貸款,所以市場『門檻』高、『玩咖』少;雖然獲利大概3、4成,但相對高於買賣預售屋利潤」這是容積買賣市場大戶的心聲。

 多家建商齊歎,目前僅能遷就容積買賣的市場遊戲規則,因為政府推動「容積銀行」尚未擬定具體配套,恐怕未來還是愈買愈貴!

 國內容積買賣向來是一個神秘又不透明的市場。自公布實施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等法源,建商為降低每建坪單位成本,愈來愈仰賴容移,以增加開發案的可售樓地板面積,以達獲利極大化。

 至於容積買賣的管道,主要有2,一是迪化街、大稻埕的古蹟;二是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用地。

 由於銀行不予貸款、必須用現金交易,經營容積買賣市場的業者,資金必須雄厚,「門檻」相對較高,檯面上業者並不多。

 例如,寬頻房訊公司董事長游世一,就是坐擁容積的知名大戶玩咖之一;此外,最近房市爆紅、發燒的桃園,最大戶則是普羅不動產開發,興富發、寶佳、麗寶、中悅等A咖建商,大多是向普羅收購容積;另外有些經營古蹟改造、都更的辜姓、劉姓建築師等,也兼營容積買賣。

 由於買賣容積獲利豐厚,食髓知味者紛紛前仆後繼加入炒作行列,甚至寬頻房訊還有徒子徒孫紛紛自立門戶,加入容積市場成為新大戶。

 至於獲利空間?據悉有些業者早在1999年發布實施都市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前,陸續在市場上吃貨,台北市買進古蹟或道路用地的成本,大概只有公告現值的20%,新莊只有15%到18%,經歷10餘年,容積身價迄今至少大漲10倍!

 一般而言,容積「大盤商」一進一出,轉手給需要容積的建商,估計獲利至少3至4成。某容積「大戶」坦言,近幾年該公司每1個月平均賣掉2億元容積,是景氣歹歹下少數「不敗」的高獲利行業。

 最近台中也有仲介和投資客,改行當容積買賣業,今年初傳出,有人以公告現值100至103%的價格買進道路用地,不到1個月竟加價3成,以130至135%的價格轉手賣給建商,甚中不必繳半毛稅,看在台中建商眼中,自然不是滋味。

 

建商、地主帶頭反對 金雞母下蛋歸公 既得利益反彈

建商怕容積移轉成本揭露,有媒體引用建商說法,以「助漲房價」為由,反對公辦移轉。(圖/中時提供)

建商怕容積移轉成本揭露,有媒體引用建商說法,以「助漲房價」為由,反對公辦移轉。(圖/中時提供)

 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公設保留地容積漲價歸公新制,引發地主、土開業者與部分建商強烈反彈,近期積極開會,將成立自救會,計畫下月發動六、七千人上內政部與營建署抗議,媒體也發文抨擊容積公賣制,甚至引建商的話指此政策將「助漲房價」。這也是政府釋出「公辦容積移轉」政策後,既得利益者最大的反彈!

 據瞭解,目前除桃園縣、台北市道路聯誼促進會等擬發動抗爭,北台灣許多公設保留地地主上周也齊聚北市開會,大規模串聯,發動全台相關地主與土開業者,近期上內政部與營建署抗議。

 地主自救會籌備成員小鄭(化名)指出,「我們要的不多,只希望政府維持容積買賣能符合市場自由機制!」

 容積移轉商機主要集中在雙北市,一年超過三百億以上,吸引土開、地主與建商搶食這塊大餅。未來建案容積移轉主要來源之一的公設保留地,將改由政府做莊,其容積只能由政府買賣,令相關地主,或是專做容積生意的土開業者急跳腳,也有建商大反彈,在媒體上痛批容積官賣的政策。

 與政府合作興建林口A7站合宜住宅的麗寶建設副總經理何昭宏表示,只要有良好配套,不反對政府以公設保留地等容積交易,籌措重大公共建設財源。惟他也不諱言,一些手中握有大筆容積,建照尚未下來的建商多少會忐忑不安,因為政策萬一未做好配套,時點切割不對,手中高價購得的容積,未來將面臨須捐給政府,再向政府買回的窘境。

 建築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指出,公設保留地之所以會用容積移轉,是因為政府長年不徵收,容積移轉是要幫這些權益受損的地主解套,如果把容移的路封殺了,政府能徵收的公設保留地又有限,這對地主的權益以及都市發展,都將造成很大的傷害。

 最令建商介意的是,新制規畫政府可「高價」出售容積,但要求建商把淨利通通倒給政府。于俊明說,依新制,建商向政府購買容積,如果興建一坪成本約四十萬元,移入容積增加樓層的售價是每坪一百萬元,那增建樓層獲得每坪六十萬元的淨利,要給政府,這樣誰要買容積?

 

 

買賣容積暴利 財長:嚴查逃漏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個人出售古蹟或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率,具有權利交易性質,必須按取得對價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未來將會要求國稅局針對容積移轉,加強查緝逃漏稅。

 張盛和指出,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容積率買賣,目前併入所得稅機制中課稅,有所得者應主動誠實申報;針對私人容積移轉獲利可觀,他將要求國稅局加強查核納稅人是否有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情況,同時也呼籲相關利害人可提出檢舉,檢舉獎金最高400萬元。

 國稅局官員強調,逃漏所得稅若經人檢舉,凡在核課期間7年內案件,國稅局有公權力可依法補稅帶罰,呼籲納稅義務人切莫低估國稅局的查核能力。

 財政部表示,土地所有權人依據「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取得的土地容積權益,可免繳所得稅,但是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容積率買賣,將被認定為權利移轉,必須課徵所得稅。

 至於報稅方式,按現行稅法規定,應以從第三人取得的對價,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或移轉容積權益而支付的費用,以其餘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額,併計其他所得項目,在每年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

 另外,企業、機關、團體或組織出售土地容積移轉權益,所取得的收入則屬於銷售勞務,依法也必須課徵營業稅。

 

 杜絕買空賣空 政府應硬起來

 「容積」在一般民眾眼中,似乎有些虛無縹緲,不過,容積交易不透明,卻是近年房價高漲的助漲原兇!許多資金雄厚的地主、土開業者,專門收購容積,炒容積,由於難度高,競爭對手少,不用繳稅,獲利之大,在房地產界,難有其他產品能出其右,與其匹敵。

 建商買容積,就如買個「空中樓閣」,不但可增添基地可塑性,還可稀釋地價高漲壓力,只是當容積價格也飆漲時,建商只能接受,另行找出平衡點,最終受害者不外是高價買屋者,或是生活品質每況愈下的容積暴增地區居民。

 月前政府信誓旦旦,計畫推動公設保留地容積漲價歸公,設置容積銀行,不料政策未出門,即遭受排山倒海壓力,官員個個低調以對,深怕才冒出的改革嫩芽,還沒長成就被踩得半死不活。

 其實,不囤積容積的建商是原料的購買者,沒必要炒作容積,建商也不反對由政府做莊,他們的要求僅是,繳納代金公式必須合理,另外,他們也擔心政府封殺私有公設保留地容積移轉管道,恐會影響都市發展、善良的地主權益!

 反之,若計畫公式能更周嚴,讓容積移轉價格合理平穩,相信建商定會舉雙手支持。而在政府作莊後,政府更可視情況賣出容積開闢財源。

 但目前容積買賣由特殊的一群人經營,由於資金門檻高,買方又是建商這群固定族群,才會讓不肖容積掮客、土開業者惦惦吃三碗,海撈大筆獲利,實不公不義,為此,政府應硬起來,不畏外界壓力,讓容積市場透明化,利益由全民共享。

 大樓增高擋光 小學成盆地

 ▲台北市信義區不少大樓容移比例接近40%,待周邊豪宅蓋好之後,小學就變成「盆地」。(陳志源攝)

 ▲台北市信義區不少大樓容移比例接近40%,待周邊豪宅蓋好之後,小學就變成「盆地」。(陳志源攝)

 依法令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古蹟都可申請容積移轉。但建商蒐集容積讓房子「長高」,也可能影響附近住戶的生活環境。北市議員點名信義計畫區的皇翔御琚、文心信義G1都有類似問題,容移比例近三○%、四○%,房子過高,影響鄰居「日照權」。

 議員王鴻薇表示,位於松仁路的博愛國小,北有皇翔御琚,南邊則是文心信義G1建案,未來二側都有廿層高的大樓矗立,恐讓學校變成「盆地」。附近住家平均僅八層樓高,住戶不僅被遮蔽光線,空間也有壓迫感。

 她說,皇翔御琚申請「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移,比例超過二八%,從原本最高十五層樓增至廿層樓。文心信義G1則是利用文山區等十二筆道路用地申請容移,比例占容積總量三九.九%,最高樓層能從十九層提高到廿二層。

容積蟑螂炒作 助漲房價

 新保護運動▲政府近幾年來一直推動設立「容積銀行」,並採取增額容積漲價歸公的機制,圖為台北捷運文湖線周邊的房地產。(張鎧乙攝)

 新保護運動▲政府近幾年來一直推動設立「容積銀行」,並採取增額容積漲價歸公的機制,圖為台北捷運文湖線周邊的房地產。(張鎧乙攝)

 政府有意推動公賣容積,反對者指將助漲房價,不過,傅姓業者表示,房價飆漲,容積交易機制不透明便是主要肇因,市場甚至出現投資客大舉買進供給有限地區的容積,刻意「鎖」住價格,讓建商不得不高價收購,以致推案時只能將「堆高」的成本反映在售價上;反之由政府做莊,只要做好配套,將更能穩定房價。

 「我反對公設保留地由政府做莊會導致房價上揚的說法!」傅姓業者指出,容積價格不透明,連開發商都受累,之前就有土開業者為了將新店一處容積價格「鎖在高檔」,以付訂方式大舉收購,需要容積者,都須跟他買,價格自然居高不下。

 淡大教授莊孟翰指出,房價漲跌主要受供需左右,像是萬華、大同許多老屋,都更後常有個案容積沒用完,問題就出在房價漲不上去,建商也就不會多花成本,將大樓樓層「墊高」,亦即政府只要做好配套,公設保留地容積漲價歸公後,將新增財源,投入重大建設開發,讓土地漲價的利多,有更多人共享。

 莊孟翰強調,除了公設保留地擁有的容積,交給政府處理外,都市計畫變更,如住宅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或是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其增加的容積,都應該提撥一定比例給政府。

 他認為,合建分售的概念,就是不錯的模式,舉例來說,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建商只要將增加的容積撥出五%,列為政府所有,建案落成後,這五%容積興建出的住宅,一樣讓建商統籌出售,利益上繳國庫,讓政府有更多資金,可在捷運沿線興建平價出租住宅,照顧無殼蝸牛。

 蔡姓土開業者透露,一月底,營建署釋出公設保留地容積未來由政府「獨賣」的消息後,許多地區容積價驟減一至三成,容積市場可謂豬羊變色,因為這項政策配套沒做好,多少會影響公設保留地原地主,對土開業者的殺傷力更大,全台主要靠容積交易吃飯的土開業者,全都怕飯碗就此打破。

 傅姓業者指出,容積交易主要集中在都會區,又以雙北市最熱,但以新北市波動最劇烈,因為新北市各區分別有不同都市計畫,容積限定同一個都市計畫才能移轉,如新莊不能移到中和,板橋不能移入新莊,也因此,新莊副都心與頭前等重劃區,過去兩年大舉推案時,容積價格狂飆,近期輪到五股容積價格漲幅驚人,反觀台北市全市都可以進行容積移轉,波動相對低些。

 

 

經建會推「全蛋計畫」 「政府不做 好處全進私人口袋」

 關於容積銀行,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表示,政府可將公共建設周邊,因都市計畫變更而增加的「增額容積」出售給建設業者。對於業者來說,都市計畫變更帶入收益,購買增額容積,等於是取得相關收益的代價。他強調,「如果政府不去做,這些(指增額容積收益)可能就會全部流到私人手中」。

 黃萬翔指出,容積銀行只是個概念,而不是實質設一間銀行,政策上將未實現的容積留在手中,像存在銀行,再視需要配置在適當的基地裡。

 黃萬翔進一步解釋,增額容積以往是不定期、個別地分散到周邊土地所有權人手上,當有公共建設時,周邊的人自然就獲利。透過增額容積出售,可挹注公共建設財源,現在如捷運民生汐止線、三鶯線等,規畫時就已把周遭土地變更、增額容積等納入考量,等容積出售後,就能挹注各建設計畫的基金。

 增額容積出售,讓政府因此可獲得部分建設經費,中央與地方都能得到好處,等於擁有自償經費。黃萬翔說,「把要花的錢扣掉可賺的錢,大家再來共同負擔非自償的錢」。同時透過此項制度,也希望有收益時,讓地方多分享些,這樣地方才會更有參與意願。

 黃萬翔也表示,每個公共建設都有加值收益,需要整體規畫,光設想建設本身,可能就與周邊土地使用情況脫節,反之一併籌畫,就會產生綜效,並把利益收到政府手中。通常建設效益多會產生在周邊,而非本身,如果沒有規畫,可能就流到私人手裡或甚至不會實現。

 而黃萬翔提出的容積銀行概念,即經建會推出的「整合跨域加值規畫方案」,黃萬翔簡稱這是「全蛋計畫」,花錢的核心公共建設是「蛋黃」,至於周邊加值與增額容積收益則是「蛋白」,要一同規畫才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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