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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東星建商判賠1.9億 偷工減料四疏失 新莊「博士的家」四年訴訟 2.8億和解 斗六觀邸、中山國寶 纏訟11年國賠4.7億
2012/09/2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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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13年才一審 921東星建商判賠1.9億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台北市東星大樓在九二一地震倒塌(下圖),目前已重建完工(上圖),受災戶求償官司打了近十三年才獲勝訴。
圖/本報資料照片

昨天是九二一地震十三周年,台北市東星大樓的受災戶向建商求償,台北地院終於作出判決,鴻固營造及負責人、前國大副議長謝隆盛的繼承人謝吳雪蕙要賠一億九千多萬元。但官司要確定,不知還要等多久。

聆判的受災戶代表感謝承審法官邱蓮華判決建商應負賠償責任,但對宏國建設及謝隆盛家族至今未給住戶任何賠償表示痛心譴責。受災戶說,一億九千萬元無法挽回八十七條亡魂,擔心業者早已脫產,最後拿不到半毛錢。

對於一審就拖延近十三年,受災戶和律師諷刺說「當年出生的小孩都就讀國中了!」據了解,本案審理期間因為法官職務調整,換過四位法官;加上建商的刑事責任前幾年才定讞,一拖再拖。邱蓮華法官前年從刑庭調民庭,才積極審結全案。

十三年前的九二一地震,台北市松山區的東星大樓倒塌,造成八十七人死亡、一百零五人受輕重傷,七十餘戶房屋受損。受災戶以當時的建商鴻固營造及宏程、宏國建設偷工減料,一樓的第一銀行敲毀樑柱造成房屋倒塌,提告求償廿八億元。

台北地院在昨天九二一紀念日作出判決,受災戶感受格外深刻。法官認定東星大樓不但結構設計誤算整層樓重量,低估地震水平橫力,施工過程又偷工減料、箍筋數量不足,建商有多項施工疏失。

至於第一銀行的責任,判決指一銀當時修繕工程只有柱表面、未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不用賠。

判決指出,鴻固公司、負責人謝隆盛與工地主任徐茂雄怠於注意義務,導致建築物無法承受地震而倒塌,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賠金額一億九千萬元,加計十幾年的利息可達三億四千萬元。因謝隆盛亡故,賠償責任由繼承人謝吳雪蕙繼承。

東星大樓與台北市政府在五年前就國家賠償案達成和解,雙方同意撤銷國賠訴訟,和解金額一億兩千萬元。

【2012/09/22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拖13年才一審 921東星建商判賠1.9億 | 921東星求償13年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7380560.shtml#ixzz27CjGzR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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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受災戶:1.9億只是數字 怕建商早脫產

東星大樓受災戶昨天終於等到一審判決建商要賠償,但不滿訴訟時間耗費近十三年,擔心建商早已脫產。
記者蕭白雪/攝影

東星大樓更新會理事長胡鈺鈴表示,「遲來十三年的正義,已不是正義」。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判定,鴻固營建需賠償東星大樓住戶一億九千多萬,住戶紛感不滿,強調建商早就脫產,一億九千多萬只是數字,對住戶來說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對判決結果不能接受,不排除再上訴。

這場官司一打就是近十三年,台北地方法院昨選在九二一大地震十三周年當天,宣判民事賠償結果。但只是一審判定,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一億九千多萬,與住戶提出的廿八億一千萬元差距太大,被住戶認為是倒塌的始作俑者之一第一銀行也不必賠償,引發住戶不滿。

胡鈺鈴表示,這場賠償官司從民國八十九年至今,中間換了至少三、四位法官,每換一次,所有的審理程序就得重來,造成一審判定就花了近十三年,根本就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的「奇蹟」,非常不可思議。

胡鈺鈴表示,她永遠都忘不了九二一當天,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在東星大樓現場,握著她的手說「我們市府一定會全力支持、協助住戶處理後續賠償等問題」,但實際上事後向市府索取錄影帶時,卻發現影片都是些長官來巡視的無關緊要畫面,甚至還有消防局的慶功畫面,救災第一時間的證據都沒了,只能靠人證。官司拖了近十三年,這段時間,建商早已脫產,一億九千多萬的賠償金只是形式上的正義,不具任何實質意義。

長達十年的重建,東星大樓於二○○九年落成完工,新大樓共九十二戶,目前已有六十多名住戶陸續搬回「家」。

東星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林英雄表示,九二一已十三個年頭,但有時仍會想起大樓倒塌的那個晚上,心裡那種無家可歸,不知何去何從的感覺,如今住回新大樓,心裡踏實不少。

由於日前曾傳出,九二一地震陰影,影響東星大樓房價,住戶有意幫大樓換名字。林英雄表示,東星大樓位在松山火車站附近,區位相當不錯,房價雖然較隔壁棟建物少了一點點,不過每坪仍有七十幾萬,已較完工前成長不少。住戶開會討論後,決定保留原名,也是對九二一大地震的一種紀念和回憶。

九二一地震東星大樓倒塌,造成八十七人死亡、一百零五人輕重傷,警消趕到現場救助受困住戶。
本報資料照/記者林錫銘攝影

【2012/09/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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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工減料四疏失 東星一震就垮

台北地院調查東星大樓倒塌案,認定宏程建設及鴻固營造未按圖施工、材料不符規定,不但箍筋數量不足、連混凝土抗壓強度也不夠;這四大疏失才會造成九二一地震時,住戶逃生不及的悲劇。

法院根據專家鑑定指出,東星大樓地面以上建物總重量少算了約百分之十八,低估地震水平橫力;部分梁柱應具備的鋼筋,配筋量短少,造成梁柱斷面尺寸及強度不足。

此外,施工時,有混凝土抗壓強度不足、柱箍筋彎鉤末端總長度過短,與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不符;梁柱接頭未依設計圖紮置箍筋,箍筋量不足等施工缺失。

鑑定指出,尤其綁紮箍筋間距及數量與規定不符,使得房屋無法承受地震時,橫向的「剪應力」而受損等危險;導致騎樓柱耐震強度嚴重不足,遇到九二一地震「一震就垮」。

法官認定,東星大樓未按設計圖施工,混凝土、鋼筋等都不符合規定,造成地震來時瞬間崩開及斷裂、樓地板迅速壓擠,加速倒塌速度;住戶無法在第一時間脫困,死傷慘重。

【2012/09/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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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國建設、一銀免賠 住戶要上訴

東星大樓受災戶有一百七十人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建商要賠一億九千萬元,平均每人獲賠僅一百一十萬元;受災戶代表說,家屬的傷害無法用金錢彌補,更批評建商至今沒有一句道歉、沒賠償一毛錢。

受災戶對於第一商業銀行及宏國建設未被判賠,相當無法接受,表示一定會上訴。

至截稿前,鴻固營造公司電話無人接聽,宏國建設副董林鴻明目前人在國外,無法取得聯繫,不知其回應。

受災戶聲明指出,建商及營造商、謝隆盛宏國建設等,至今對東星大樓受災戶未給任何賠償,應予譴責;判決結果可能只是一紙無用判決,因為加害人死的死、脫產的脫產、逃亡的逃亡,最後可能拿不到賠償。

聲明指出,對於主要加害人第一銀行、宏國建設,竟然無法追究責任,深表遺憾。判決結果證明,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地檢署在調查本案時,沒有盡到蒐證及保存證據的責任,一銀造成東星大樓倒塌,竟可脫免責任。

受災戶更不滿的是宏國建設林謝罕見、謝隆盛家族,批評宏國集團的林鴻明還擔任台北101董事長,不排除要到101抗議,要求林鴻明出面道歉、給受災戶一個交代。

【2012/09/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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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賠1.2億 工務主任坐牢

東星大樓在九二一地震中倒塌,國家賠償部分,八年後和台北市政府以一億兩千萬元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工務主任徐茂雄被判刑一年半確定,第一銀行被起訴的五人和大林建築師事務所的陳金菊都判無罪。

刑事部分,檢方分兩案共起訴十人。一案是東星大樓起造人宏程建設負責人謝隆盛、工務主任徐茂雄、鴻固營造董事長杜明福、建築師張宗炘、職員陳金菊。另一案是第一銀行松山分行經理劉文堂及經辦整修工程的職員與廠商共五人。

【2012/09/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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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拖到人往生 速審的諷刺

經十三年纏訟,東星大樓受災戶才拿到一審勝訴判決書;律師鄭文龍批評,當時出生的嬰兒都將讀國中,一審要花十二年,顯示司法院推動速審的荒謬,要求司法院檢討改進。

受災戶更有人直言,當時很多年長者如今都已往生,呱呱墜地的小嬰兒都上了國中,一審判決竟要等十二年,「實在有點扯」。

台北地院審理東星大樓的民事求償案,至少換過三位法官,最後結案的邱蓮華法官從刑事庭調到民事庭,花了兩年時間詳細調查、整理卷證,作出判決。

受災戶當初求償對象包括建築師、負責承造的鴻固營造、負責施工的宏程建設,及關係企業宏國建設等公司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還有第一商業銀行等。

由於要逐一認定這些公司、施工人員與大樓倒塌之間的相關證據,有無因果關係,需要花費相當大的心力,多位法官都未完成調查,就轉調其他職務。

有受災戶說,遲來的正義還算正義嗎?更擔心的是,鴻固公司負責人謝隆盛與建築師張宗炘都已經死亡,相關的建設、營造公司可能已脫產;判決書最後可能只是一張廢紙,將來查扣不到任何財產抵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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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博士的家」四年訴訟 2.8億和解

新北市新莊區「博士的家」社區三幢大樓在九二一大地震時倒塌,造成慘重傷亡;消基會協助受害者依消保法打團體訴訟,民事部分向建商求償廿億元,一審判決創下國內團體消費訴訟案件賠償金額八億七千多萬元的最高紀錄,二○○三年建商賠償兩億八千萬元和解。

「博士的家」社區原有三幢十二層高大樓,在一九九九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中倒塌,造成四十五人死亡。受災戶強忍悲痛重建,組成都市更新會推動,經過理事長李國民積極奔走協調,歷經三年努力,二○○二年八月完成都市更新重建計畫,同年十月開工。

二○○四年十月一日落成時,以「民胞物與感愛心,安居樂業展鴻圖,領先群倫華廈新,航向未來記恩情」取名「民安領航」,共建造九十四戶,多出一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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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觀邸、中山國寶 纏訟11年國賠4.7億

台北市東星大樓九二一地震震倒,求償官司歷經十三年昨天才一審宣判;同在地震受災的雲林斗六市觀邸與中山國寶大樓,訴訟十一年終獲國賠。兩大樓重建會執行長蕭永源說,「小市民只有團結,才能打贏不平等的官司」。

斗六市觀邸與中山國寶共獲四億七千萬元國賠,雲林縣政府已於前年八月發放完畢。縣長蘇治芬認為,公部門應保障民眾權益,對怠忽職守的公務員,更是教訓與警惕。

蕭永源原在警界任職,九二一地震,觀邸及中山國寶兩棟大樓倒塌,共卅四人罹難,他的兒子蕭舜文剛到嘉義大學報到三天,受困十五小時被救出送醫不治。蕭永源從警界提早退休,專心協助自救會求償。

蕭永源表示,大樓倒塌起因建商偷工減料,自救會向縣府提出國賠被拒,只好打官司,查出建商是向已倒閉的一家公司借牌承造,縣府竟還核發使用執照,顯然有疏失。

纏訟十一年,前年三月才定讞,判決縣府賠償二億七千萬元,累計利息共四億七千萬元,但二億七千萬元只是賠償建物、車子等財物損失及喪葬補助費,枉死者連一毛錢也未獲賠。

九二一地震也造成台中市太平區宏總生活公園住宅大樓倒塌,十二人死亡,一審判賠三億四千八百萬,二審被駁回,去年底最高法院發回,迄今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

受災戶對於法院審理十三年,迄今尚未審結,不禁抱怨:「拖太久了吧,至今都還未賠償,社會公平正義在那?」

【2012/09/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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