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殺童案 2嫌無期徒刑免死
新竹市小六男童命案,當時法官勘驗事發監視器畫面,發現遇害男童與凶嫌李靖(右)一前一後進入社區大樓。(徐養齡翻攝)
發生於去年5月12日的新竹市小六男童命案,新竹地院22日下午宣判,合議庭認為凶嫌李靖、共犯陳天心犯罪情節重大,檢方雖具體求處死刑,但仍有矯治、教化之可能,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昨判決結果一出爐,男童的爺爺頻頻搖頭說:「不判死,令人不服!」他說,開庭期間見到2嫌在法庭上有說有笑,根本毫無悔意,那還有教化的可能?姑姑林靜玫也說,案發至今凶嫌沒有和家屬道歉、和解,「這種可惡的殺人凶手,法官為什麼不判死?」
檢警調查,去年5月12日下午4時許,李靖將放學後的林姓男童帶回租屋處,趁男童專心玩電腦遊戲時,指示由陳天心從後徒手勒死。案發後李靖再服藥及放水煙式殺蟲劑試圖自殺,不過被警方及時查獲,李靖送醫後無礙,但男童早已被殺害棄置屋內。
案發後李嫌主張患有智能障礙作為脫罪辯解,但檢方認為他能計畫殺人、藏屍,去年7月仍依殺人罪起訴2嫌,並具體求處死刑。
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認為被告2人共同謀議、殺害毫無反抗能力的男童,造成家屬無可彌補的苦痛,但惡性尚未達到永世隔絕之必要,仍有矯治、教化之可能性,因此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中國時報)
小燈泡案開庭 王嫌說要道歉…媽媽教的
2016-07-21 14:28 聯合晚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843446
男子王景玉拿刀剁下三歲女童「小燈泡」頭顱,今天開庭時他突然說要向被害家屬道歉。 圖/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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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男子王景玉殺害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案,士林地方法院上午再開準備程序庭,王景玉一開庭時就向法官表示「我要向被害人道歉」,但女童父母今都未到庭,法院當庭勘驗王景玉與父母在看守所對話錄音,判斷王有無就審能力。
王景玉辯護律師針對王精神狀態是否有就審能力提出疑義,並曾提停止審判,士林地院上午當庭勘驗他和父母在看守所會面時的對話錄音。
王母教導兒子「看到被害人家屬就要趕快跪下來」、「你口罩戴起來,不要多講話」、「不要嗆法官」、「別人罵你不要回嘴」。
王則向父親說「要賠200萬啦」,希望父母準備賠償金,還向父親央求「我要交保啦!你去問律師」,老父回說「你犯的是殺人重罪,除非跟陳水扁一樣保外就醫,有病」。
王還說,「他們(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免費的!」並要求雙親每個星期都來面會,並帶鳳梨酥、巧克力給他吃。
王的辯護律師認為播放這些錄音對話侵害被告與父母間的隱私,但法官認為這些錄音內容提及交保、保外就醫、和解、找律師等策略,與判斷王有無就審能力有相當關聯。
3月28日上午11點多,王景玉在內湖區環山路一段,當街拿剁刀往劉姓女童頸部砍殺23刀,造成女童身首分離,當場慘死,檢方根據台北榮總精神鑑定,以王殺人時精神狀態正常,依殺人罪起訴他,並求處死刑。
小燈泡案凶嫌想交保-要父母籌200萬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845095
2016-07-22 03:35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涉嫌當街殺害女童「小燈泡」的王景玉,律師主張他無就審能力,要求停止審判,但法院昨勘驗他在看守所與父母的對話錄音,王的父母不斷教他「要跪下來道歉」,王則不斷要求父母籌錢讓他可以看電視、交保。
王景玉在警詢、偵查與羈押庭時,都稱自己是「堯帝」、「四川皇帝」,殺了女童就會有女人投懷送抱,幫他傳宗接代。辯護律師薛煒育、梁家贏與洪千惠以王的精神狀況並無就審能力,士林地方法院上月首度開庭就要求停止審判。
昨天開庭時,王一見到法官,便高喊「我要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但小燈泡父母沒出庭。
合議庭當庭勘驗王景玉在看守所與父母接見的錄音檔,其中,王母不斷叮囑他「你看到被害人就要跪下來說對不起」、「戴口罩、不要講話」、「不能嗆法官喔」,並要兒子跟著她複誦道歉詞。
老父也交代「想盡辦法要有教化的可能,不然法官就不讓你活了」,但王只顧要家人去問律師何時能交保,並告訴父母「(法扶)律師是不用錢的,你知道嗎?」還要父母籌二百萬賠給被害人換取交保。
王父回說:「你犯的是殺人重罪,除非跟陳水扁一樣保外就醫,有病」,苦勸兒子吊兒郎當的樣子別又現形;但王景玉仍以要在看守所裡看電視為由,要求父母每天給他四十四元買電池。
辯護律師們當庭臉色鐵青,向法官表達異議,稱公開勘驗錄音有侵害被告隱私之虞,被告與律師接見的秘密可能曝光,且可能造成親人寒蟬效應。
檢察官反駁,勘驗的證據並非違反善良風俗或國家機密,沒有不得公開的問題,並批評「為什麼要秘密審理?這將與戒嚴、專制時期無異」;違反公開審理原則,社會大眾怎能甘服。法官認為這些錄音內容提及交保、保外就醫、和解、找律師等策略,與判斷王有無就審能力有相當關聯,駁回律師的異議。
小燈泡案凶手王景玉吵看電視 要媽每天給44元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843859
2016-07-21 16:38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男子王景玉3月28日拿剁刀剁斷3歲女童「小燈泡」頭顱,被依殺人罪起訴,王的辯護律師主張他無就審能力,提停止審判,案件抗告至高等法院。士林地方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法官當庭播放王在台北看守所接見父、母親的錄音檔,王母不斷叮嚀兒子「開庭時你都要說對不起、我道歉」,並要兒子跟著複誦;今天開庭時,戴口罩的王一有機會,就向法官說「我想道歉」。
王景玉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薛煒育、梁家贏與洪千惠擔任辯護人,王與父母接見時,告訴父母「他們(法扶律師)是免費的!」不斷要父母去問律師什麼時候可以交保。王希望在看守所內看電視,向父母表示1天電池要44元,這些錢「又不多」一定要讓他有錢買電池。
王父苦心勸兒子「你要想盡辦法讓法官相信你有教化可能,不然法官就不讓你活了」,但王卻從未主動提殺害女童,只是不斷要媽媽買巧克力、綜合麵包和肉鬆給他,並抱怨「每天吃稀飯,吃不慣」。王父交代「開庭時要鞠躬」、「不要吊兒郎當的樣子又現形」。
今天旁聽席坐滿,辯護律師反對公開勘驗這些錄音光碟,認為這些內容侵害被告隱私權,也可能造成親人接見時的寒蟬效應。
公訴檢察官則質疑辯護律師主張,表示「現在又不是戒嚴、白色恐怖時代」,證據非違反公序良俗、國家機密,何以不能公開審理、勘驗?檢方指出,從王景玉和父母的對話可以發現,他講話時並沒有像在警詢、偵查時說出「我是堯帝、要找人傳宗接代」之類的胡言亂語,而且還算好每天要買電池看電視的錢,理解力與平常人無異,有就審能力。
公訴檢察官並質疑,殺童案如果「秘密審理」,社會大眾如何信服?
法官整理本案爭點,包括「王景玉行為時有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能力」、「被告再犯可能性,有無矯正可能」與「量刑」。
被害人家屬告訴代理人陳孟秀則認為,王確實有另行鑑定必要,而有無就審能力和刑法第19條規定並無關聯。法官宣布退庭時,王景玉又大喊「我可以交保嗎?」
「小燈泡」父母的告訴代理人陳孟秀(右)認為王景玉有另行精神鑑定必要。記者王宏舜/攝影
小燈泡命案 凶嫌妄想分期付款200萬和解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22000588-260106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昨當庭播放凶嫌王景玉在看守所與父母面會對話,王的雙親要他認錯、道歉,否則會被關到死;王則盼父母替他籌200萬賠償對方,換取交保,由於被害家屬從未提及賠償,王的說法毫無根據,但到庭訊結束前,王仍一直說「想道歉」,似乎想替自己開罪。
上次開庭,小燈泡的父母親自出庭,想了解王景玉為何殺人,昨天他們並沒有出庭,法官只提訊王景玉,在長達3小時的庭訊,法官決定當庭播放王在看守所與父母面會時的對話錄影,釐清王景玉的表達能力與精神狀況。
此舉引起辯護律師梁家贏反對,他認為法官違反人權,不應公開播放王與家人私密對話,還侵犯隱私,律師薛煒育更說,此舉會造成其他受刑人「寒蟬效應」,但法官解釋,這是為了釐清王是否具有就審能力,駁回辯護律師請求,連續播放4段錄音。
錄音中,王景玉口齒清晰,從未提「堯舜」 的故事,很清楚告訴父親:「你們去找梁律師,他是真的律師,不是假的,不用錢,我問過其他人,可以交保,你們每天都可以過來看我。」
但王父打斷他的話,告訴他重刑犯不可能交保,現在只能每星期面會,要他認錯,不然民進黨政府一定會「關到死」,「萬一父母都死了,誰來幫你寄錢、買東西給你吃」,並要他一定要表現出有悔意,請求法官輕判,想要離開看守所,只能像前總統陳水扁一樣保外就醫。
王聽了後就告訴父親,如果可以交保,父親要不要籌錢?並指小燈泡的母親要他賠償200萬,希望父母親替他賠錢,還說:「出獄後工作,會賺錢償還。」
王在對談中,如同「媽寶」,要雙親幫他買電視,母親買巧克力、鳳梨酥、肉鬆等。
庭訊中,律師曾要求停止勘驗,但公訴檢察官表示,現在又不是白色恐怖時代,且王和母親對話都沒有胡言亂語,針對畢業證書擺放地點陳述很詳細,在理解、記憶、計算都與常人無異,證明具有就審能力。
(中國時報)
女房東張淑晶出庭 法官訓誡:再做這樣的行為很不利
2016-07-26 15:12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853435
女房東張淑晶涉嫌設局敲詐租屋房客。 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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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東張淑晶涉嫌敲詐房客,瞞著房客新增租賃契約條文,巧立名目加收費用,房客付不出錢或退租就提告,檢方查出至少有66人受害,依詐欺、誣告、恐嚇等罪嫌起訴張女,並建請處刑8年以上;法院審理期間,又傳出她以化名在網路刊登租屋訊息,再次與民眾起糾紛。
今天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檢方指出,張淑晶多次明知要開庭,卻沒有準備相關契約影本,針對不利於被害人的敘述詳細回答,對己不利的重要事情卻模糊帶過,甚至繼續從事已被檢方認定的違法出租行為,被告的犯後態度建請法官審酌。
張淑晶也透過律師反批檢察官草率起訴,表示起訴事實非常不完整,不但沒有指出她所涉犯罪事實及涉犯罪名,也沒提出具體的證據。
法官告誡張淑晶,說她的行為走在法律邊緣,以後如果要出租房子,應該參考市面上的租約約定,什麼錢要收、什麼錢不要收,可以問一下律師,不希望類似被房客提告詐欺的事件一再發生,「如果再做現在的行為,會對妳不利。」
張淑晶在去年4月被起訴後,銷聲匿跡一段時間,今年6月卻被人踢爆重出江湖,以假名「朱嵐」續當包租婆,擅自調漲租金;日前仁川亞運跆拳道孫姓女國手也陪友人出面控訴張女冒名「蔡小姐」簽約又竄改租約,想退租又遭她索取4萬元違約金,控告張淑晶詐欺。
新北地院先前開庭,張女多次提出罹患「重症肌無力」症狀、頭部受傷、暈眩等醫療證明請假,後來到庭則都否認犯行,推稱房客有確認合約內容,是房客先違約,她才會寄存證信函,絕無恐嚇取財。
新北地院今天再次開庭,張女戴上外套、帽子、口罩變裝,躲避媒體拍攝;開庭後躲在法院休息區,悄悄離去。
小模提告涉嫌詐欺-惡房東竟傳簡訊威脅
2016-07-23 21:24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即時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318/1848359
擔任小模的湯姓房客(左),由在仁川亞運跆拳道女子銅牌孫姓女國手(右)擔任擔保人,簽定租約,湯女不滿與張女簽約後又涉嫌加寫租房內規,額外加收費用,今天到派出所提告涉嫌詐欺。 記者王長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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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離譜租屋契約在中和區引爆多起租屋糾紛,被房客視為「惡房東」的張淑晶,近日又重出江湖,化名為「蔡小姐」透過網路對外租屋,擔任小模的湯姓房客,由在仁川亞運跆拳道女子銅牌孫姓女國手擔任擔保人,簽定租約,湯女不滿與張女簽約後又涉嫌加寫租房內規,額外加收費用, 今天到派出所提告涉嫌詐欺。
湯女今天到派出所提告後,竟收到張淑晶傳訊息,指出「不願意跟我談,就胡亂到警察局提告,也是要付出代價」。
湯女父親今年初逝世,母親人在美國,租10坪大的套房居住,等是她在台灣「唯一的家」,靠自己在服飾店上班的薪水獨立生活,但卻遇到惡劣房東,讓她泣訴「實在不知道怎麼辦」。
湯姓小模今天到派出所提告房東涉嫌詐欺,隨即收到疑似惡房東張淑晶傳簡訊,指她胡亂提告,「是要付出代價。」 記者王長鼎/翻攝
國手、小模 碰上「惡房東」 張淑晶化名重出江湖
「惡房東」張淑晶(資料照片)
仁川亞運跆拳道女子銅牌國手孫譓檸(穿紅色跆拳護具服)與室友小模湯凱茁,指控「惡房東」張淑晶涉嫌詐欺。
仁川亞運跆拳道女子銅牌國手孫譓檸與室友混血小模湯凱茁,5月向「蔡小姐」租下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的套房,事後發現房東私自加註許多內規額外加租,並拒絕2人退租,從鄰居口中得知,「蔡小姐」竟然就是「惡房東」張淑晶,2人已於22日晚間向警方報案。警方表示,房東化名與房客簽約,恐涉詐欺罪。
加註內規 額外加租
中和二分局受理報案後以電話通知張淑晶,但張女電話卻無人接聽,警方昨日寄出到案通知書;警方表示,因張女以化名與房客簽約,恐涉及詐欺罪,若張女拒接電話、拒不到案,將把全案直接函送檢方偵辦。
警方調查,孫譓檸是2014年仁川亞運跆拳道女子銅牌得主,5月中旬透過租屋網站看中中和區員山路1間出租套房後聯絡洽租,女房東自稱是「蔡小姐」,一見面即聲稱實際租金2萬元,並非網路刊登的1萬5000元,孫女因喜歡套房環境仍同意簽約租下。
孫女與湯女指控,女房東「蔡小姐」簽約後,在契約書空白處私自填上規約變相加租,例如沙發1年租金5000元、冰箱與電視500元,連老舊的吹風機也要加收500元,還要求2人購買電卡才能用電,原先說好每月安排清潔人員幫忙清運垃圾,事後也要另收1000元清潔費。
蟲蛀汙漬 遲遲不理
「真的很惡劣!」2人氣憤指出,平均每天工作10幾個小時,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家,但每月水電費都超過3000元,懷疑房東根本坐地起價;另2人發現床墊下有蟲蛀孔、汙漬等問題,女房東「蔡小姐」又神隱遲遲不解決。
孫女發現事態不對,重新檢視租約才發現,女房東的簽名相當潦草,身分證字號竟然還是屬於男性的「1」開頭,懷疑女房東用化名簽約,後有鄰居偷偷告知,才驚覺「蔡小姐」竟然就是坑殺數十名房客的「惡房東」張淑晶。
鄰居告知 報警求助
2人欲退租遭到張淑晶拒絕,以2人租約未到期,拒絕退還4萬元押金;張淑晶更表示,若提前解約,須另賠償違約金,2人商議後,前晚11時許帶著租約等證明,向中和二分局積穗派出所報案提告。
湯女泣訴說,父親今年初因癌症病逝,母親住在美國,她隻身在台灣打拚賺錢,沒想到竟租到張淑晶的套房,很擔心辛苦賺來的錢都被坑殺。
假名隱瞞 可撤租約
警方調查,張女3月間也曾以化名「朱嵐」,租屋給陳姓女子,租約載明月租1萬6000元,但張女第2天就來電說要加價2000元,並自行更改租約,也拒絕陳女退租,並扣住5萬8300元的押金。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張女以假名與消費者簽訂租約,並隱瞞重大消費資訊,消費者可依民法撤銷租約。
(中國時報)
惡房東張淑晶重出江湖-女模及亞運國手受害
2016-07-23 13:30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即時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2/1847798
被封為「惡房東」的張淑晶(47歲)去年遭新北地檢署認定涉及詐欺等罪起訴。張女近日又重出江湖,化名為「蔡小姐」出租中和區房屋。 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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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多項嚴苛租屋條件被封為「惡房東」的張淑晶(47歲)去年遭新北地檢署認定涉及詐欺等罪起訴。張女近日又重出江湖,化名為「蔡小姐」出租中和區房屋。
房客仁川亞運跆拳道孫姓女國手(23歲)與室友的混血小模湯女(18歲)今晨向新北市中和二警分局報案,控告惡房東張淑晶涉嫌詐欺。
湯女表示,今年5月中旬透過「好房網」,標示月租金1萬5000元,向自稱「蔡小姐」的張女承租中和區員山路的出租套房,但張女卻說,房租是2萬元並非網路上刊登的1萬5000元。她覺得套房環境還不錯並不以為意,便簽約租屋。
沒想到後來發現床墊下有蟲蛀和大片汙漬,找房東才又告知使用沙發要多收5000元,吹風機500元,冰箱、電視500元及每月有清潔阿姨幫忙清運垃圾,再加收管理費1000元,讓她和室友驚覺不對勁,又聽鄰居說,才知房東竟是是之前遭檢警逮捕聲押的張淑晶,今晨決定向警方提出詐欺告訴。
中和警方表示,此案屬民事糾紛,已依法受理,將寄發通知書要求房東到案說明,若房東不肯出面,將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
惡房東張淑晶又來了 亞運國手也遭害
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7月23日 上午9:31
https://tw.news.yahoo.com/%E6%83%A1%E6%88%BF%E6%9D%B1%E5%BC%B5%E6%B7%91%E6%99%B6%E5%8F%88%E4%BE%86%E4%BA%86-%E4%BA%9E%E9%81%8B%E5%9C%8B%E6%89%8B%E4%B9%9F%E9%81%AD%E5%AE%B3-013100806.html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仁川亞運跆拳道國手孫譓檸捲入租屋糾紛!她今年5月和友人透過租屋網介紹,向房東「蔡小姐」租一間位於中和員山路的套房,不料房東竟在契約上多加內規,要求使用家具設備要多收錢,後來孫女才發現,這名蔡小姐就是先前遭指控詐欺的惡房東張淑晶。

▲惡房東張淑晶詐騙房客。(圖/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今年5月,孫譓檸在《好房網》看到一間位於中和員山路、租金1萬5千元套房,預約看房時,房東卻聲稱為租金為2萬元,儘管多加錢,但因為孫女非常喜歡,所以仍然簽約租屋。接著張淑晶又以慣用手法,在合約空白處多加內規,譬如沙發一年收5千元、電視冰箱收5百元,而原本說好每個月有專人幫忙收垃圾,最後卻變成要支付1千元清潔費才有這項服務。
23歲的孫譓檸說,和18歲的混血女模室友長時間在外工作,平均一天有10小時不在家,但每月水電費卻高達3千多元,讓她不禁懷疑,張淑晶對水電費計算動手腳。直到有鄰居告訴孫女,蔡小姐就是先前涉嫌詐欺的惡房東張淑晶,她才發現自己受騙上當,便向張淑晶提出退租,但對方卻威脅要求償4萬元違約金,孫譓檸趕緊向警方報案,並提告張淑晶詐欺。(整理:實習編輯方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