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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難書 自作孽 從「反對無罪」變成「要脅有理」? 法理情 寬待阿扁無礙公義 民進黨需要新思想運動
2012/05/2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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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難書

 

陳水扁侵占含機密檔案在內的公文一萬七千三百五十七件,經特偵組以三罪起訴;起訴書分三大冊,共一二二一頁,字數達一百二十萬一千兩百七十五字,創司法史的紀錄。

古話說:惡貫滿盈,罄竹難書。然而,本案涉及侵占一萬三千餘件公文的罪行,即使寫了一百二十萬一千兩百七十五字,還是要打下最後一個句點;這本司法史上最厚的起訴書,不是寫不完陳水扁的本案罪行,而是恐怕不能盡述這個涉案前總統的陰鷙人格與狂妄無恥於萬一。

回想陳水扁二○○八卸任之際,一方面總統府增購碎紙機至一百二十三台,大舉銷毀文書;另一方面,數百箱的公文自總統府運到扁辦、寶徠花園私宅,甚至最後在看守所的阿扁囚房還搜出數十箱。這是多麼荒唐與可怕的景象。

這些檔案的來源,除了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攔截侵占外,更有由國安局長蔡朝明及調查局長葉盛茂及外交部提供的「私房情資」,此外亦有阿扁違法命令搜集的政敵資料。

至於這些情資的利用情形:阿扁拿著李登輝的匯款人頭名單,到病房威脅李登輝;又根據情資,爆料謝長廷親友人頭戶匯款十餘億至海外;甚至在二○○四大選前,拿著一疊「資料」,阻擋王金平為「連宋配」抬轎輔選……。情治單位成為總統私人的鷹犬,而總統利用機密及情資來威脅政敵、做為政治上縱橫捭闔的籌碼,或用為自己陷於司法訴訟的攻防槓桿……。

這般醜行惡狀,罄南山之竹容或可盡,起訴書亦「僅」一百二十萬餘字而已;但此等狂妄無恥之人格,卻是決東海之波難洗其惡,罄起訴書亦難盡述。

曾有這種總統,真是台灣之悲劇,台灣之恥!



全文網址: 罄竹難書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110613.shtml#ixzz1vf3Zvf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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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自作孽

 

真是夠了!卸任元首竟能侵占國家公文多達一萬七千三百七十五件,其中還有三千四百一十九件屬機密。很難想像律師出身,什麼不專業就是法律夠專業的前總統陳水扁,會搞出這樣的事。

 

扁辦聲稱在任或卸任總統「合法持有公文」,且法未明定必須繳回,這是什麼法律認知?就算過去相關法制並不完備,別忘了,正是扁政府執政時期於二○○七年公布實施《國家檔案法》,其中第十三條明定:「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

 

陳水扁扛走的一百多箱公文書來源廣泛,從國安會、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到調查局不等。就算陳水扁以總統之尊要調閱公文,政權移交時都得全數還回;上述機關公務員已成陳總統的「共犯」,可想而知,這些機關都沒有完成「完整移交」,這些機關首長竟都還跟沒事人一樣,簡直匪夷所思。

 

陳水扁在第一任總統任內,出版《世紀首航》就直指前總統李登輝並無完整的檔案移交,他要建立制度,讓後任者可以完整接收檔案。對比陳水扁的實際作為,不得不讓人感嘆,權力果然使人腐化,而且還腐化得如此理直氣壯。

 

更可惡的是,他利用這些資料威脅政治對手,甚至黨內同志,從國家祕帳到新瑞都案的筆錄,他全要,歸根究柢還是為了權力,這樣的國家元首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噁心!

 

從「反對無罪」變成「要脅有理」?

許信良展開絕食,一般輿論反應不佳,還有人譏諷他,「千萬不可放棄,一定要堅持到死哦」。許信良的訴求倒並非異端邪說,反對油電漲價,要求特赦陳水扁,這些議題本來就有仁智之見。不過,「抗議無罪,反對有理」是一回事;宣稱「總統不回應,我就絕食」,那是百分之百的要脅了。

許信良政壇老將,何以使出已經不大時髦的絕食手段,是他個人的判斷問題。但具有「要脅」心態,尤其針對著馬總統指名叫陣的現象,有點蔓延的趨勢。何以至此?

馬政府把最近的很多民怨,定位於政策溝通不良,好像只是技術性問題;但其中還有政策「風格」的問題,影響層面很廣。執政團隊的政令由上而下,一開始口號高遠,看來鐵面無私,但遇到抗議或阻力,往往很輕易也就退讓轉彎。從國光石化、老農津貼,到最新的電價三階段緩漲,都是明顯的例子。

政策要順應民意,但執政者亦應知民意如流水,不可能面面討好。馬團隊的政策本來是學者型、道德高標型、改革理想主義型的形象,通常一開始陳義很高;但有時忽然跳tone,切換到選舉思維、苦民所苦的軌道,於是政策調整、鞠躬道歉、朝三暮四都出現了,也讓人看穿了其間前倨後恭、色厲內荏之處。

影響所及,民間對政府表達反對意見,從理所當然的公民權利,發展出種種「如果你不聽我的…我就…」的姿態,手段各式各樣。有作家假知名度下跪請命,有商人宣稱「停止在台投資」,有名嘴在政論節目裡瞠目怒斥、比出手指、揮出拳頭叫罵著「6月15日不准漲」。這些本來都屬公共政策領域,沒什麼不能辯論的。但政府的態度,如果讓人看破了從硬變軟很容易,則人民的態度,也就很容易從「反對無罪」變成了「要脅有理」。馬政府被人批評沒有魄力,不是沒有原因的。

閣揆陳冲宣布新內閣將進入「全面溝通」時代,可想像日後施政將更加從善如流;但別忘了,政府改革也須擇善固執,就算無須「霸氣」,至少不能太輕易折腰妥協。



全文網址: 從「反對無罪」變成「要脅有理」?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108817.shtml#ixzz1vfHPlk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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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法理情 寬待阿扁無礙公義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再度因為侵占公款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遭特偵組起訴,這項發展再度削弱了部分綠營人士訴求特赦阿扁的正當性,甚至可以說,短期內這個課題應該不會再有議論的空間了。然而在此同時,陳水扁再度因為身體不適,第四度戒護外醫,或許就是因為這樣,在總統府第一時間回絕佛光山星雲法師寬待前總統陳水扁的呼籲後,站在緩和政治對立的角度下,或許可以慎重考慮在行政權可及的範圍內,改善阿扁目前的生活待遇。

 

要求放扁的聲音一直有,而且很激昂,認定陳水扁是遭到政治迫害,救扁的抗議動作也不斷。由於這些深綠聲音連在民進黨裡都不是主流,因此除了激起深藍的厭惡抵抗之外,並沒有對馬總統形成太大的壓力。

 

不過,當深受敬重的星雲法師也出來講話時,這會讓扁的待遇脫離深綠死忠者的片面指控,而成為一個社會共同的話題。是不是能從「慈悲與仁愛」的出發點有不同的作法,很多人開始對這件事想一想,而很多人想一想的時候,社會有些感受與想法會比較聚焦,並且值得馬總統也一起來想一想。

 

特赦是總統的權力,也是一項重大政治決定;保外就醫除了要顧及醫療需要,在阿扁的狀況裡,其實多少也是政治決定。星雲建議軟禁模式,讓扁與妻子、兒女團聚,但不得從事政治活動。不過,另外為陳水扁張羅一個住所施以軟禁,並禁止從事政治活動,也未必合適。尤其阿扁雖然被關,但一直企圖透過死忠支持者發揮政治影響力,除了寫作之外,也常藉探視的親友臧否政局,要他不玩政治恐怕是做不到的。

 

雖然民間一直有股聲音要求放扁,不過相對的,藍營內部也有一股聲音強烈反對讓陳水扁有任何特權。甚至有國民黨人士認為星雲的建議根本就是給馬政府出難題,還有中常委說此時特赦阿扁,馬英九民調支持度會掉到只剩個位數。這說明,原本就堅持依法守法到近乎拘泥的馬總統,在最近人氣走跌下,有可能因為忌憚觸怒深藍而不敢對陳水扁的處境作出任何政治決定。

 

沒有高層的政治決定,獄政單位擔心表錯情惹得長官不高興,當然一切依法處理最保險,不會給陳水扁什麼特殊優惠;而說到要給阿扁什麼禮遇,目前也確實找不到法條依據,不過立法時誰又想得到會有總統坐牢呢?我國司法雖然無此先例,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點,好像不應有特例,不過中華民國也從來沒有總統入獄過,陳水扁並不是普通人,他明明就是一個特例,不能對這個事實視而不見,因為它會一直產生社會效應。

 

無論再怎麼厭惡扁家弊案、再怎麼痛恨陳水扁,都必須正視一個事實:陳水扁曾經當過我國八年的總統,他得到數百萬選民的支持,實現了台灣首度政權輪替,現在地方上仍然有些鐵桿深綠把他視為「台灣之子」,並且把他的入獄解讀為政治壓迫。

 

而這位前總統,住在狹小簡陋的牢房裡,坐不好坐,睡不好睡,寫東西要在膝上寫,身體逐漸出現了一些狀況,即使不是阿扁的死忠支持者,都可以從他保外就醫時的畫面看出他面容憔悴臉色發黑。坦白說,陳水扁現在的處境,給人的觀感不佳。

 

馬總統可能做不到特赦陳水扁,但在行政權的範圍內,不必修什麼法,就可以給予一位前總統比較好的待遇與尊重。例如另外規畫一個比較大的空間,有張床,有書桌,有沙發,讓他至少不必過得那麼窘迫而毫無尊嚴。此外,由阿扁信得過的醫生組成醫療團隊,好好照顧他的健康,這些都並不困難。

 

也許有人認為陳水扁沒資格獲得特殊待遇,但是,給予他比較好的生活條件與醫療照顧,不是為了陳水扁個人,而是對台灣社會有一群人的心情有更多體諒,並對一位前總統曾經在台灣存在的意義表現尊重,或至少是一種禮貌。

 

打從一開始,馬政府就沒有考慮過這些面向,也沒有想到可能的社會觀感和自己能夠做些什麼,以致於陳水扁起先還上著手銬出庭,而現在身體狀況也令地方許多民眾同情悲憤。在有些人眼中,這顯得刻薄小氣,有失格局。之前可以考量社會和諧而讓吳淑珍不必入獄,如今讓陳水扁得到好一點的生活環境與醫療照顧,又有何妨?

 

 

司法黃牛案 陳哲男判5月 李文成6月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因涉及司法黃牛案曝光後,為求脫卸刑責,與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共同教唆三溫暖業者楊振豐作偽證,台北地院廿四日依幫助犯偽證罪,判陳哲男有期徒刑五月、李文成有期徒刑六月。本案還可上訴,若二人最後有罪確定,除非獲緩刑宣告,否則都得入監服刑。

 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因華僑銀行案纏訟,透過捲入新瑞都案的蘇惠珍結識陳哲男後,交付六百萬元支票作為活動費,希望透過陳哲男的關係要擺平官司;事後梁被判刑確定,他氣得在九十三年總統大選前,跨海爆料陳哲男是司法黃牛,指陳哲男「拿錢不辦事」,陳哲男就透過楊振豐歸還六百萬元。

 九十五年梁柏薰回台,檢方定同年四月六日再度傳訊楊振豐前,陳哲男請友人在三月廿九日、四月三日兩度代訂遠東大飯店,兩次都邀李文成在場,提供法律意見。

 陳以兒子陳其邁政治前途向楊苦苦哀求,要求楊上次怎麼講,這次就怎麼講。李文成就指導楊振豐,只要說「不曉得、不清楚」即可,楊於是在二度作證時,撇清支票與陳哲男的關係。

 但檢方查明梁柏薰交付六百萬支票的過程,再度訊問楊振豐,楊見無從抵賴,當庭自白在陳哲男、李文成教唆下作偽證。

 北院歷經一年九個月的審理,昨日審結全案,依幫助犯偽證罪將李、陳二人分別判刑一年、十月,因二人犯行符合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規定,各減刑為六月、五月徒刑。

民進黨需要新思想運動

 

  • 2012-05-25 01:16

 

蔡英文與政論家南方朔對談,坦承民進黨執政後,慢慢官僚化、馴化,需要再一次思想運動。她說她剛接黨主席時,就發現該黨需要新生命,尤其需要再一次思想運動,台灣社會也一樣,而多數國人並未寄望國民黨帶領這運動。

 

很顯然,蔡英文所謂的思想運動,是指為黨、為社會、國家找出一個新的、適合所有人努力及獻身的目標,超越僵化的國民兩黨正統思想及統獨意識形態。

 

早已陷入「倒馬救扁」條件反射,老狗玩不出新把戲的民進黨,確實需要新的思想運動。而蔡英文剛接任黨主席就發現問題,卻要到主席卸任後才敢提出,正顯示她自身的官僚化及被馴化,也就是扁式思維及行動模式完全宰制了她及民進黨,無法掙脫。

 

一般而言,社會運動都有它的周期,從生龍活虎到暮氣沉沉,從百花齊放到一言堂,從體制外到制度化,從興盛到衰敗。民進黨邁向執政,剛好是卅年興盛期(生龍活虎及百花齊放)的告一段落,組織及意識形態需要重新調整,以便再出發;不幸阿扁八年執政搞成扁獨及扁家一言堂,除台獨外,民進黨已聽不到其他聲音,民進黨運動生命被迫提早終結。二○○四年底至○八年民進黨連續大敗,就是運動由衰而竭之象。

 

台獨在蔣家統治時期有一定影響力,它實際是國民黨獨裁的對立物,一旦民主來到,民進黨有機會贏得執政,台獨論就該轉型為「中華民國台灣」論,謀求兩岸永久和平。一九八八年,新創的民進黨欲將台獨列入黨綱,引起美麗島系與新潮流系激辯,獄中的施明德及海外的許信良不約而同發出先知式建言,持的即是這種論點。

 

施明德說國民黨四十年來做的,就是將台灣獨立於中共統治之外,台灣實質已獨立,不需要再喊台獨,需要努力的反而是內部改革,並以更彈性的名稱重返國際社會。許信良則說政治主張不能只考量理想性,還要權衡後果及利害,民進黨不需要替國民黨解決台獨問題,國民黨的做法已很明顯,民進黨強自出頭,反而會幫國民黨解套,使自己陷入不利處境。

 

試想,如果民進黨當年聽許施的話,今天的國內政局會是這副樣貌嗎?蔡英文還需要提出新思想運動嗎?

 

由於民進黨誤入扁獨歧途,該黨才會失去原先主導所有進步議題的優勢,在國際上成為「麻煩製造者」,在國內表現為「為反對而反對者」。同時即使二○○八敗選,整個黨喪失信心,破例選出官僚體系出身(理論上應較溫和)的蔡英文當主席,蔡也在反陳雲林及反ECFA議題上「扁獨當道」,以「表演激進」為能事。二○一二總統大選,她更畏九二共識如蛇蠍,情願坐失大位也不和「中華民國一中」沾上邊。

 

甚至今天蔡英文侃侃而談新思想運動時,她仍不知不覺是扁獨思想的奴隸,不承認中國政策是民進黨的罩門,反而辯稱已被選民棄選的台灣共識(選民已用選票接受了九二共識)是民進黨的籌碼及處理兩岸關係的資產。蔡的「A是A又是非A」詭辯術即使在主張新思想運動時也放不下,她真是顧慮太多了!

 

曼海姆說烏托邦是否定現存秩序的思想體系,意識形態是維護現存秩序的思想體系,否定現狀的一方上台執政了,就會把他們的烏托邦變官方意識形態,也就是把無法實現的目標變成全民努力實現的目標。國民兩黨的正統思想及意識形態無不如此,蔣介石利用在台復行視事之便把「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全中國」的烏托邦變意識形態,阿扁也利用上台執政之便把「台灣不屬一中」的烏托邦變意識形態。民進黨如果要有新思想運動,就該承認烏托邦還是烏托邦,現狀必須妥協,「中華民國台灣」是唯一出路,認真回到一九八八年許施建議的道路上,重新再出發。 (作者為政治評論家、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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