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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帳戶嚴查 逃稅風險大 海外所得課稅 五大類躲不掉
2011/02/2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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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帳戶嚴查 逃稅風險大
記者曹健紐約報導
August 04, 2011 06:00 AM
8月31日是海外帳戶與資產稅務主動申報(2011 Voluntary Offshore Disclosure Initiative)的最後申報期限,華裔會計師林暖提醒相關華人,切勿抱有僥倖心理,以免被美國國稅局(IRS)審查及處罰。

美國政府在2009年第一次出台海外帳戶主動申報方案,2010年通過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今年推出第二次海外帳戶主動申報(2011 OVDI),國稅局對海外資產申報正逐漸走向規範化和制度化。

林暖表示,儘管FATCA將於2013年實施,但金融機構迫於國稅局的壓力,如今已有銀行向國稅局提供美國居民海外帳戶資料,因此以往「等一等,看一看」的方法已不再穩妥,被審查的機率升高。2003年至2010的八年內,美國納稅人在美國境外有累計超過1萬元帳戶者,應抓住此次主動申報的最後機會積極應對。

林暖指出,有人認為海外帳戶被國稅局追查到的機會微乎其微,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一些金融機構,包括瑞士銀行、匯豐銀行(HSBC),紛紛過濾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的海外帳戶資訊並上報國稅局。

匯豐銀行已發函給在印度擁有該銀行帳戶的美國印度裔客戶,敦促「留意」美國國稅局提供的「主動申報海外資產可減輕處罰」辦法,所傳遞的訊息是,最好接受IRS的計畫,否則將面臨法律後果。

匯豐銀行表示不會容忍逃稅行為,並表態支持美國的舉措和努力,推動美納稅人支付適當的稅收。匯豐已決定停止為美國的客戶提供境外財富管理服務。

有人認為國稅局今後可能還會推出其它與主動申報相類似的舉措,林暖表示也是不對的。國稅局表示2011年海外帳戶與資產稅務主動申報是「最後及最好」的自動申報機會,之後的措施只會更加嚴厲。

林暖表示,此次自首方案的重大特點是申報者可免於刑事處罰,尤其對於海外帳戶款項來源是「稅前」收入(未曾如實申報收入)者,是最佳補稅時機,僅予罰款,無刑事責任。

還有人以為嚴查海外帳戶是針對富人而非小額帳戶,林暖表示,根據稅法,凡海外帳戶在過去八年內,任一時刻超過1萬美元者,均須申報。

對於語言文化障礙能否成為不申報的可行理由,林暖表示國稅局網站(www.irs.gov)已公布包括中文繁、簡體字在內的八種外國語,來介紹海外帳戶與資產稅務主動申報。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海外帳戶嚴查 逃稅風險大 

海外所得課稅 五大類躲不掉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169067.shtml

今年5月報稅,民眾去年有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就要申報最低稅負。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陳惠鈴昨天說,只要經常匯款到國外、或是擁有海外資產曾登上媒體版面等,都是容易被查稅的「高危險族群」,一定要誠實申報。

財稅官員表示,個人結匯金額只要超過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將一律列冊交給全台5區國稅局查稅,像是個人投資雙元貨幣等投資收益或匯兌收入、贈與財產給海外親友等,都會被列管調查。

陳惠鈴指出,今年首度開徵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有民眾認為國稅局掌握不到海外所得,因此有賭賭看的心態;不過,如果你有大筆海外資產,或是所得,又符合以下5種條件,就會成為被國稅局查到稅的高風險族群,不要因小失大。

陳惠鈴說,一是經常匯款到國外的人,原因很簡單,因為國稅局可以從央行提供的結匯資料,掌握民眾的資金進出情況。

此外,近來許多台商回台上市,不過,有的台商早期進行海外投資,可能不是經由合法管道出去,國稅局掌握不到;但是,如果這些台商在海外投資的公司掛牌,只要持股轉讓或是獲配股利,國稅局可輕易從公開資訊掌握這些人的海外所得。

至於過去曾經被國稅局調查遺產稅或贈與稅的民眾,而且其中還有海外資產,由於已經是「列管戶」,被追查海外所得的風險也很高。陳惠鈴也提醒,擁有海外資產的知名人士、而且還登上媒體版面,也得小心被國稅局鎖定。

國稅局官員提醒,要申報最低稅負的項目有6大類,包括:綜合所得淨額、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壽險及年金險給付、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的時價與面額差額部分、以及海外所得;合計若超過600萬元,要繳納20%的最低稅負。

2011/02/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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