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在2009年第一次出台海外帳戶主動申報方案,2010年通過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今年推出第二次海外帳戶主動申報(2011 OVDI),國稅局對海外資產申報正逐漸走向規範化和制度化。
林暖表示,儘管FATCA將於2013年實施,但金融機構迫於國稅局的壓力,如今已有銀行向國稅局提供美國居民海外帳戶資料,因此以往「等一等,看一看」的方法已不再穩妥,被審查的機率升高。2003年至2010的八年內,美國納稅人在美國境外有累計超過1萬元帳戶者,應抓住此次主動申報的最後機會積極應對。
林暖指出,有人認為海外帳戶被國稅局追查到的機會微乎其微,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一些金融機構,包括瑞士銀行、匯豐銀行(HSBC),紛紛過濾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的海外帳戶資訊並上報國稅局。
匯豐銀行已發函給在印度擁有該銀行帳戶的美國印度裔客戶,敦促「留意」美國國稅局提供的「主動申報海外資產可減輕處罰」辦法,所傳遞的訊息是,最好接受IRS的計畫,否則將面臨法律後果。
匯豐銀行表示不會容忍逃稅行為,並表態支持美國的舉措和努力,推動美納稅人支付適當的稅收。匯豐已決定停止為美國的客戶提供境外財富管理服務。
有人認為國稅局今後可能還會推出其它與主動申報相類似的舉措,林暖表示也是不對的。國稅局表示2011年海外帳戶與資產稅務主動申報是「最後及最好」的自動申報機會,之後的措施只會更加嚴厲。
林暖表示,此次自首方案的重大特點是申報者可免於刑事處罰,尤其對於海外帳戶款項來源是「稅前」收入(未曾如實申報收入)者,是最佳補稅時機,僅予罰款,無刑事責任。
還有人以為嚴查海外帳戶是針對富人而非小額帳戶,林暖表示,根據稅法,凡海外帳戶在過去八年內,任一時刻超過1萬美元者,均須申報。
對於語言文化障礙能否成為不申報的可行理由,林暖表示國稅局網站(www.irs.gov)已公布包括中文繁、簡體字在內的八種外國語,來介紹海外帳戶與資產稅務主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