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calendarq&f_ART_ID=976408
(以上連接的文章﹐因為已經被刪除或隱藏起來了﹐所以請大家看以下的照片)
開始了﹐口氣軟化了…
(大概準備要向大家承認:在電腦背後的﹐都是同一人…)
如果她之後甚至承認teacat和她是同一人﹐我也不會感到意外﹐哈哈!
而我說的這些話、做的這些事﹐也和別人無關﹐是我們都剛好碰上她。
這些話﹐我之前就想說了﹐但一直給她機會﹐沒想到她卻不悔改…
(我不是還在我的訪客簿對她說「請期待我的新文章」嗎?)
她之後如果還想說我和雲哥哥“有一腿”﹐我也不會意外的﹐哈哈!
因為有著病態人格的人﹐就是會做這樣的事﹐
甚至在很多人都已經看出她的謊言有許多破綻時﹐
她竟然還可以躲在電腦背後﹐繼續碎碎唸、自欺欺人…
這樣的人﹐很可悲… 但那並不是她應該繼續被縱容和姑息的理由…
而且﹐很多事、很多話﹐應該是我逼得她不得不承認吧?
(所以我才說:她說別人的話﹐套用在她自己身上﹐會更適合﹐就是這個意思)
甚至還自招了teacat的年齡等等…
連是我先提到她有分身﹐還是她先說Iris和Gail是我的分身﹐都搞不清楚…
但都好過被人說我是她的分身 —— 哈哈﹐感恩啊!
因為我更不齒的﹐是成為「小n/teacat/冰糖葫蘆…」這樣的“人”的分身!
至於那些被她拿到真實通訊資料的人﹐怎麼知道她之後不會用來犯罪?
(是「還沒有」﹐不是「沒有」)
想想看 —— 她之前說的那個謊言﹐說自己患上腦癌…
如果這個謊言沒有被揭穿﹐某一天﹐如果她說她需要一筆錢來治病…
我想請問:網友們會怎麼做?
而以我今天所看到的﹐她說不定會A得比阿扁還多!
而這也是為甚麼她那麼恨我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我壞了她的好事、看透了她﹐
連她幾次想要拉攏我、成為我的朋友(好讓我不會揭發她)﹐都不成功。
(很重要的一個疑問 —— 我和這個冰糖葫蘆都沒有交集﹐
但她的文章中﹐為甚麼好像很久前就和我有交集﹐甚至有著很濃的恨意?
所以﹐除了名字不是小n/teacat﹐其他的部份﹐根本就像是同一個人在說話!)
至於道歉認錯的手法﹐她已經不是第一次用了。
(當時還有另一個叫作「妙音」的女網友也是當事人)
我當時接受了﹐但我也知道有“人”愛來「假悔改」這套﹐好讓自己不會被揭發。
所以﹐我雖然接受了她的道歉﹐但一直以來﹐我都持續在觀察她。
(所謂的「聽其言﹐觀其行」)
也因為她一直就是想成為我的“好朋友”﹐所以當然要多觀察她是甚麼動機。
但她是真的想成為我的好朋友?還是要我也成為她的“崇拜者”之一?
(許多邪教教主會創立邪教﹐也都是因為「要人崇拜」這樣的心理)
大概她覺得:如果連我這樣的人都成為她的朋友甚至崇拜者﹐她會很有面子吧?
但因為我看出她的本相﹐所以始終和她保持距離…
而我說「看出本相」的意思﹐就是如「孫悟空看出白骨精的本相」般的意思。
像白骨精雖然成功騙得唐僧讓她跟隨他們前往西天取經﹐但白骨精對孫悟空﹐
卻是又惱又恨又想拉攏﹐而因為孫悟空由始至終都不領她的情﹐
所以最後﹐白骨精不再討好孫悟空﹐而是決定施計陷害孫悟空…
《西遊記》很多的情節﹐有它背後的涵義的。
就如孫悟空是在丹爐裡被煉了許久﹐才因此有了金睛火眼。
這就像是說「一個人在經歷過磨難而能學會和看清許多事」一樣。
所以﹐我為我生命中的那些磨難和遇到的小人而感謝神。
至於那套「拉攏不成就排擠」的方法﹐我在教會裡﹐
早就從一些“姐妹”甚至“領袖”的身上領教過﹐所以﹐對我沒用的。
所以﹐因為我對她的不冷不熱﹐她那時雖然有時還會送卡來﹐
但在文章中﹐卻開始不斷的罵我和其他那些沒有對她“歌功頌德”﹐
沒有天天跑她網誌、替她增進人氣和瀏覽率的人了…
可悲。
而她仇視我的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就是和「一些病態人格者對某些人有著莫名恨意」的例子﹐是同樣的情況。
早在小n時期開始﹐她就對我有這樣的莫名敵意﹔
包括:在我獲得聯網的「優質新人」時﹐到我訪客簿說些酸溜溜的話…
包括:在我網誌的文章下回應﹐說些有的沒有的﹐一定要別人認同她的看法…
包括:如果不順她的意﹐回到小n/teacat的網誌後﹐就繼續在文章中指桑罵槐…
一句話﹐她有病﹐而她可以因為我說的這句話提出告訴﹐真相也會因此大白
—— 所以﹐我等妳哦! ( 我會記得和妳拍照留念的﹐哈哈!)
(但她必須證明我說的許多東西說錯了﹐不然﹐根本不構成「譭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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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樓. ✽ 貓 ✽2007/05/23 09:48呵呵﹐那更好﹐多休息吧! ^^
- 19樓. ✽ 貓 ✽2007/05/22 22:43好啊﹐雲哥哥慢慢看哦! ^^
- 18樓. ✽ 貓 ✽2007/05/22 21:12
謝謝「台灣需要正名」大哥的寶貴意見。 ^^
抱歉還勞駕您老山長水遠的跑來這裡。 ^^"
感謝、感謝﹐真的感謝您的仗義直言!
- 17樓.2007/05/22 19:26動不動就說要提告的人
憲法保障人人都有提出訴訟的權利
當然包括打家劫舍的土匪..惡人先告狀的濫人
都會有這樣的權利
也包括在一旁煽風起火的無聊人物都可起提起告發
先看清楚...當事人..相對人是告訴...旁觀者是告發
不要濫用名詞
至於保留追訴權是有時效的...每一種刑責的追訴期其都不一樣
不要不告喔..那會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不過...我碰上最後不敢去告的人...注意..是不敢去告的人
很大的比例是..色厲內荏....自知理虧在己........
- 16樓. ✽ 貓 ✽2007/05/22 18:33
哈哈﹐我就知道妳會刪除﹐因為裡面有妳言之鑿鑿、說要提告的話!
(但竟然還要替自己臉上貼金﹐說是不想追究、說是冤冤相報何時了…)
但我有拍照存證了﹐怎麼辦?連妳在我這裡說的話﹐我都存證了耶!
(因為之前早就防著妳會“秉持風格”刪文/藏文、說話不算話…)
我看我也將妳以「冰糖葫蘆」的身份寫的那些文貼出來好了﹐如何?
(但依我看﹐妳沒刪﹐是“秉持風格”、隱藏起來了﹐對吧?)
怎麼?不告了?—— 別這樣啦﹐正精彩﹐怎麼不玩了?
甚麼?甚至竟然「冰糖葫蘆」這個分身也不寫了?
話還說得真好聽啊﹐甚至還繼續為妳的teacat分身塑造好形像…
大概是等“修行下山”後﹐又要繼續普渡眾生、傳播善知識…
但沒聽說過「看電視、翹腳吃冰棒」能修到甚麼、悟到甚麼的﹐
更沒聽說過「看電視、翹腳吃冰棒」是修行的方法之一。
(說謊就是這一點不好﹐因為時時都要記得自己說過甚麼話﹐不然很容易穿幫…)
好啊﹐那我就繼續了﹐妳可別又回來或又回應甚麼﹐不然又自打嘴巴了。 ^^
- 15樓.2007/05/22 18:18三秒鐘
我的網誌文章全刪除了
teacat也去刪除她網誌上那篇"城邦的惡劣友誼"
你們還要繼續玩嗎
很抱歉
我們都不奉陪了
要提告嗎
要揭穿嗎
都隨便妳了
馬來西亞的時間跟台灣一樣嗎
總之晚安了886
- 14樓.2007/05/22 18:11*貓*
我要下線去吃飯了,十幾天都不會再上線。
看不見妳所謂的證據,很可惜!但我等太久,已經不想看了。
妳自己好自為之吧,要繼續揭穿或收兵,都隨妳了。
這件事搞到現在,我都覺得沒意義了,
如果當事者完全不在乎妳要揭露的事情,妳的中傷就會反彈了,
當事者忘記了,妳仍留下陰影,那是妳的損失,
妳身為基督徒,這道理妳應該懂得。
不戰,就是贏了。
不管妳以為的真理如何?那都只是妳個人的真理,不等於其他人。
另外,在這裡,我也要跟妳和尹雲說,冤冤相報何時了?
teacat並不希望我這樣對妳和尹雲,她剛剛要我把所有的網誌文章全部刪除,
這不是逃跑,而是她不想戰爭,無論妳和尹雲有多討厭她,多氣她,
多想要置她於死地都好,就是別傷害你們,因為你們的確被她傷害了。
她也不要你們的道歉,就是刪除所有我寫了兩天快手酸的文章,眼不見為淨。
她說她要去修行了,好半年才會回來,縱使有啥恩怨,到那時都已經不重要了。
我被她搞得像神經病,替她說話還被她罵!這是好朋友該要的對待嗎?
算了,反正我也沒時間在網路上混日子,我去刪除文章了,
留在妳家的,就留著吧,除非妳刪除文章,我不會像她刪除回應。
- 13樓. ✽ 貓 ✽2007/05/22 18:08
不是說上山修行嗎?!怎麼teacat竟然在妳身邊?!
之前大家都擔心她﹐她現在竟然可以看電視、翹腳吃冰棒?!…
Orz~
好得還真快啊﹐也不向之前擔心她的人道個謝…
(teacat這時當然要上山修行﹐因為妳如果要兩邊寫﹐鐵定會累死!
)
- 12樓. ✽ 貓 ✽2007/05/22 17:56
這種比賽﹐沒有意義。
而且﹐就是因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所以我才不用這樣的比法﹐免得被大家笑死…
快點﹐別扯開話題 —— 我等妳哦! ^^
- 11樓.2007/05/22 17:54..
妳的回應,之前我都已經說過了。
整件事teacat是不理會妳這一區塊的,妳要她提告啥?
如果不加尹雲,妳就自己提出十五項在城邦的好事代表證據。
其他的流言壞話,別人無法當公親。
但是事實上,teacat不管妳這一區塊,因為她自認跟妳無怨無仇。
而我也說了,既然妳把我認為是teacat,我便不需要請她來背書,
她就在我旁邊,正在看電視,翹腳吃冰棒!
我被她傳染笨蛋症,還在這裡跟妳瞎耗,我都覺得自己是神經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