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騙子教人認識魔鬼?(2)
2009/11/17 20:57
瀏覽1,954
迴響1
推薦38
引用1

 

前期文章:

聯網騙子重出江湖!(1)

聯網騙子重出江湖!(2)

騙子教人認識魔鬼?(1)

 

我一直相信:可以寬容﹐不可縱容﹔可以原諒﹐不可姑息。

我也一直希望可以得饒人處且饒人﹐但如果遇上不止死不悔改還變本加厲、越久越惡的惡劣之徒﹐就無法這麼做了﹐因為「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話只適合用在那些至少還懂得反省和悔改、懂得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的人身上。

就如聯網的這個騙子和慣犯茶貓(目前所使用的帳號為teacat889)﹐即使我之前揭發她要求網友告知她資料﹐好讓她可以“寄送禮物”﹐實際是想騙取網友的個人資料﹐我也沒有想要再多說甚麼﹐但她卻因此又再賊喊捉賊的抹黑我﹐比如說我去她在其他網路平台的部落格搗亂(但她卻提不出任何證據﹐只是空口說白話和睜眼說瞎話而已)﹐那之後我必須說和必須做的﹐就是她自己自作自受、自找的﹐請她就別混淆視聽的抹黑我﹐說是我先生事的﹐聯網的網友可不是白痴。

(而她當然不敢用指名道姓的方式﹐而是指桑罵槐﹐以免她譭謗抹黑我的罪證又多添好幾筆﹐也會讓我可以向她提告的追訴期不斷的被延長。)

至於我為甚麼必須說出以警告茶貓以及讓其他人知道茶貓的真面目﹐也和我在此文回應區所貼出的聖經之相關教導有關﹐大家可以自己看。

也如我在 有些男人不能碰! 一文中所說的:真正的基督徒﹐是好人卻不是笨人、溫柔卻不懦弱、聰明卻不奸詐、忍耐(該忍的忍)卻不退縮(不該忍的也忍、該往前時卻往後)、勇敢卻不衝動(沒有智慧的一種勇敢)、寬容卻不縱容(包括不縱容罪)、內心愛神也愛人、行為榮神又益人…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絕對不會只顧自己讀聖經或只是傳福音就好﹐遇到必須發聲和採取行動時﹐比如:為真理竭力爭辯到底(就如使徒保羅在猶大書 1:3 說的: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一定會站出來說些甚麼、做些甚麼﹐而不是該爭該辯的都不爭不辯、遇事退縮、專顧自己就好﹐這樣的信徒﹐是主耶穌所責備的。

 

而茶貓在 讚美標籤 這篇文下還說「真、假基督徒很容易分辨,在<與神和好>文章中有詳細的說明」云云﹐但她連「真假基督徒」這個名詞﹐都是抄襲自我﹐所以她所謂“在<與神和好>文章中有詳細的說明”就更是她自己自說自話甚至影射那些揭發她的網友之顛倒是非、包藏禍心、企圖替網友洗腦成為她的“信徒”的“力作”。

※ 照相存證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teacat88934398251.png

但她這樣的心思意念和言行舉止﹐就算她有受洗﹐這是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是羊還是狼﹐我相信她自己本身的行為會比她的口更清楚的說出了答案﹐更遑論她如果沒有受洗﹐那她就更是騙上加騙、惡上加惡的超級騙子!

難怪耶穌教導我們辨認假冒偽善者的方法﹐就是「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而這個「果子」所指的﹐並非只是看一些表象和片面的事實﹐而是看表象背後全部的事實和證據﹐因為俗話也說「聽其言﹐觀其行」﹐所以不要只聽一個人說他 / 她是好人、他 / 她是真的﹐就以為他 / 她是好人、他 / 她是真的。

 

但那些文章中其他那些和聖經有關的教導﹐無論信徒或非信徒都可以參考﹐因為那些的確是出自聖經的教導﹐只是被茶貓拿來用又不註明出處(抄襲)﹐要讓大家以為那是她自己說的而已﹐或是如撒旦在曠野引誘耶穌般﹐雖然引用聖經的經文﹐但卻是錯誤的引用和濫用聖經的經文和教導。

所以﹐是我是魔鬼和撒旦還是茶貓才是魔鬼和撒旦﹐大家可以自己看﹐尤其魔鬼或撒旦的信徒﹐最厲害的就是賊喊捉賊、惡人先告狀甚至是加害者裝被害者。

 

至於以下﹐是茶貓之前用她的其他分身網誌所寫的一些文章﹐可以證明她口中的「小狐狸」和「小烏鴉」﹐就是指我(小狐狸)和 anybody(小烏鴉)。

而且﹐和她現在越來越多曝露自己的狡辯言詞一對照﹐更是不言而喻了﹐還真要感謝茶貓自取其辱、自曝短處的說了那麼多﹐哈哈!

 

★ 以下是茶貓之前用她其中一個帳號為「onlylove99」的分身寫的文章的照相存證﹐可以證明她現在在 心靈誠實 這篇文中說曾寄信給她的「小烏鴉」﹐就是指 anybody ——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onlylove993289838.png

(至於 心靈誠實 這篇文已被茶貓心虛刪除﹐欲看此文請看存證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teacat889-3490237-f/teacat8893490237f.png?attredirects=0 )

並且﹐這篇文也說明了:茶貓之前的另一個帳號「teacat888」(也就是茶貓現在所使用的帳號「teacat889」的前身)在被電小二停權一段時間之後﹐因為屢勸不改﹐所以最後終於被電小二永久停權了。至於甚麼樣的網友會被網路管理員停權一段時間甚至是永久停權﹐大家也可以自己評斷。

所以﹐茶貓心靈誠實嗎?—— 完全不誠實﹐甚至她連她曾經承認的分身﹐現在都可以反口不認的說那些都是我“抹黑”她的言詞。

但沒關係﹐她可以儘量的說謊﹐因為我會舉出更多的證據來駁斥她的謊言和拆穿她的假面具!

所以﹐最好她多說一點﹐哈哈。

 

★ 以下是茶貓之前用她其中一個帳號為「libra1982」的分身寫的文章的照相存證﹐而這個「libra1982」的帳號也是她盜用大陸模特兒的照片來欺騙網友時所使用的帳號。

而從以下的文章﹐可以知道茶貓現在在文章中說和「小烏鴉」“狼狽為奸”的「小狐狸」﹐就是指我﹐包括她還抹黑我﹐說 anybody 就是我的分身云云 ——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libra19822190177.png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libra19822190753.png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libra19822194233.jpg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libra19822208407.png

由此可見:分身眾多、陰險狡猾、犯案累累的茶貓為何要抹黑我﹐說我“有分身”﹐並且還說我的這個“分身”還做了甚麼不法的事云云﹐就是要示範給大家看:甚麼叫「賊喊捉賊」、「惡人先告狀」和「加害者裝被害者」啦!

 

而從茶貓之後將這些她曾寫過的、抹黑攻擊人的文章刪除﹐然後現在以為這些文章不在就想反口不認來看﹐大家也可以知道她是真的基督徒還是真的騙子了。

但同樣沒關係 —— 她認為她的哪個分身是我誣賴她的﹐請她不要只是含糊不清的說我抹黑她有分身而已﹐而是具體的提出來我冤枉了她甚麼﹐我一定會貼出相關證據﹐讓大家和偶而會“選擇性失憶”的茶貓看看﹐看我是不是有冤枉了她。

 

呵呵呵。

可憐的茶貓﹐她自以為不指名道姓﹐就可以任意的栽贓抹黑人。但真不好意思﹐現在她的技倆落空了﹐而且因為她不敢指名道姓﹐只敢用指桑罵槐的方式﹐結果反而讓她還因此憋到得內傷﹐還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而且﹐如果是要說出真相和為正義發聲﹐她這樣用指桑罵槐的方式﹐似乎一點用都沒有﹐比較像是作賊心虛和見不得人吧?

呵呵呵﹐所以﹐希望她就別再往她自己的臉上貼金、裝成聖人(她愛用的技倆之一)﹐說她是“不想涉入紛爭所以才不明說”云云。

 

還有﹐她一直說“有某某網友又有某某網友留悄悄話給她”還在她的文章下公開回覆這些“網友”﹐同樣是和她以前自導自演的許多戲碼一樣﹐都是她自己說的﹐根本沒有這些人和事﹐因為這些所謂的“網友”如果真的如此“有正義感、要替她出頭”﹐為何卻連留言都不敢公開﹐只敢留悄悄話?

所以﹐茶貓說的很多話﹐大家聽聽就好﹐因為就是因為沒有這些人和事﹐她才不得不自己編﹐好替她壯聲勢和讓大家以為她是有多麼的“愛好和平”和“不想涉入紛爭”等等﹐但另一方卻用虛擬的角色或另開分身來替她自己說話﹐就如她以前曾假扮自己的好姐妹替她自己出頭﹐還假稱她有男友、老公等等﹐甚至為了圓謊﹐還盜用大陸模特兒的照片還有某個女網友和其丈夫的旅遊照片來騙人…

 

但茶貓的“豐功偉業”﹐還真不是一時就能夠說完的﹐大家可以自己看 【茶貓teacat】劣跡全記錄 這篇存證和說明文章﹐我也會在後續的文章告訴大家。

而關於說謊者和欺騙者的技倆和行徑﹐大家還可以參考 說謊者和欺騙者的技倆如何分辨真假孫悟空 以及 真假基督徒 這些文章。

 

註:這個網路騙子茶貓很狡猾﹐尤其常在被揭發真面目時更改頭像和暱稱﹐甚至不惜另開網誌來矇騙網友﹐所以請大家不要認她的頭像和暱稱﹐而要認她的帳號「teacat889」或是網誌網址「http://blog.udn.com/teacat889」。

但為免每次都要點暱稱或頭像過去她的網誌才能夠看到她的帳號和網址然後認出她﹐建議網友直接將她加入黑名單﹐以免除後患﹐因為她為了提高她網誌的人氣和得到網友對她文章和網誌的推薦﹐還會到處去留言和推薦網友的文章和網誌﹐甚至為了怕網友認出她來﹐還會在更改頭像和暱稱後﹐再次去接近網友或是留言給網友﹐讓很多一時不察的網友都因此上當。

至於她的斑斑劣跡﹐大家可以參考 【茶貓teacat】劣跡全記錄 及 關於茶貓 Teacat 的存證和說明。而她也是 【愛主之永恆真理】 城市、【哈利路亞】 城市及 【愛的承諾】 城市的市長﹐如果你有加入這個城市﹐還請你要更加小心。

↓ ↓ ↓ ↓ ↓ ↓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休閒生活 網路生活
自訂分類:評論
上一則: 騙子教人認識魔鬼?(3)
下一則: 說謊者和欺騙者的技倆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1) :
1樓. ✽ 貓 ✽
2009/11/17 20:58
聖經中的相關經文
 

《 以西結書 3:16-21 》

3:16 過了七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3:17 「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
3:18 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
3:19 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3:20 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
3:21 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

《 以西結書 18:19-32 》

18:19 「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18:21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18:22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
18:23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18:24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
18:25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18:26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18:27 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
18:28 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18:29 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18:30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
18: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
18:32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 以西結書 33:1-20 》

33:1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33:2 「人子啊,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
33:3 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
33:4 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原文是血)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
33:5 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
33:6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
33:7 「人子啊,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
33:8 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
33:9 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33:10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
33:11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33:12 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33:13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33: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33: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33: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33:17 「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
33:18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33:19 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33:20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 貓 ✽2009/11/17 20:5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