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文章:請大家先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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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文章:欺騙就是欺騙
前期文章:關於「青少年犯罪」
前期文章:關於「心理病態人格」
前期文章:一些心理學上的資訊
前期文章:歡迎提告﹐我等妳
前期文章:上山?修行?
前期文章:可悲啊~
前期文章: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一)
前期文章:teacat之前說過的話
★ 還原:以「曲艾兒」為名寫的文章 ——
(註:有些文章無存證﹐因為沒甚麼好看的﹐哈哈!
)
◆ 奉耶穌之名為公義說話 文章還原(48)
◆ 我對++TEACAT++的看法 文章還原(49)
◆ 文字的影響力
◆ 收音機頻道 V.S 擇友
◆ 群眾 VS 煽動的幕後主使者 文章還原(50)
◆ 奉耶穌之名【回覆給*貓*】 文章還原(51)
◆ 我對++尹雲++的看法 文章還原(52)
(枉顧典小二公告所規定、特意趁雲大哥被停權期間發的文。
大家看文章的發表日期﹐就可以知道:這篇文﹐是在雲大哥被停權期間發的)
◆ 慎選朋友很重要 文章還原(53)
(前名為《交對朋友很重要!》)
◆ 為善不欲人知已經落伍啦! 文章還原(54)
(奇怪﹐曲艾兒不是“基督徒”嗎?但怎麼連聖經所說的
「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教導都不知道﹐甚至還評之為「落伍」?
)
◆ 網路分身大作戰 文章還原(55)
◆ 還原事件始末的真相大白! 文章還原(56)
(超級譭謗和扭曲事實真相文! ![]()
單靠這篇文﹐我就可以將她告到吃不了兜著走!
而曲艾兒在這篇文中所譭謗的甚至不止我一個人﹐還有雲大哥、鑑湖女俠等。
所以﹐若要對曲艾兒提出譭謗和侮辱的告訴﹐並不止我一個人可以這麼做。
還有﹐也就是從這篇文起她開始曝露她自己﹐因為有很多事只有teacat知道﹐
但曲艾兒竟然也知道當初發生的一些事﹐並且說出經過扭曲的版本…
所以﹐等我有時間﹐會將之前teacat和我的事一併告訴大家)
◆ 關於愛情之一
(前名為《嚮往像風一樣自由的愛情》)
◆ 關於愛情之二
(前名為《愛情的心靈智商》和《愛情的心靈智商(SQ) 》)
◆ 關於愛情之三
(前名為《慎選愛情的擇偶條件》)
◆ 再談部落格人氣的迷思? 文章還原(57)
◆ 不爭不語立刻就贏了! 文章還原(58)
(不爭不語立刻就贏了?那她輸得還真慘﹐因為狡辯和硬拗最多的就是她
—— 哈哈﹐真慘!
)
◆ 熱情網友悄悄的示愛? 文章還原(59)
◆ 愛,讓我抓住了幸福! 文章還原(60)
◆ 楊宗緯 VS 爆紅下的悲劇 文章還原(61)
(前名為《楊宗緯的年齡很重要嗎?》﹐繼續為teacat(也就是她自己)“滅火”和“上妝”﹔不夠的話﹐粉還可以再撲厚一點﹐好扮成“無辜、善良和漂亮…之人”… 總之﹐就是要大家覺得她是“全天下最好、最棒的人”就是了…
)
◆ 個人必須修練的4Q
◆ 為什麼新娘不是我!
◆ 謊報年齡背後的真相? 文章還原(62)
◆ 烙印下燙金的名字 文章還原(63)
(前名為《事情的答案其實很簡單》)
◆ 批判的背後藏著一把刀 文章還原(64)
(前名為《無情的背後藏著一把刀》)
◆ 我是少女歐巴桑 文章還原(65)
(一篇「往自己臉上貼金」的代表作﹐拐彎抹角的說自己“年輕又有智慧”…
但弄錯了吧?多了一些字—— 不是多了三個字﹐而是兩個﹐就是「少女」二字)
◆ 驚嘆號 VS 問號 文章還原(66)
◆ 上班遲到的理由?
◆ 風向星座的思考邏輯
◆ 迷惑的愛 VS 男人心 文章還原(67)
◆ 盲目的愛 VS 女人心
◆ 城邦人的腳尾米 文章還原(68)
(前名為《你的病是千真萬確的嗎?》﹐開始在文章中針對網友「蝶心」…)
◆ 艾的魅力無法擋! 文章還原(69)
(前名為《公然貼人悄悄話﹐還須悄悄話功能作啥?》﹐
為曲艾兒之「自打嘴巴」經典代表作。 ![]()
還有﹐法律有明文規定「若證實為事實﹐就不是譭謗﹐不罰」﹐
或「若是和公眾利益有關並具犯罪事實的一些事﹐就不受個人隱私權保護」。
今天﹐若不是一些網友願意挺身而出﹐如anybody公開了曲艾兒的悄悄話留言﹐
曲艾兒恐怕還會用假造出來的“美好形像”﹐繼續欺騙更多網友、危害聯網…
所以﹐如果我們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包括被抹黑、恐嚇…)都不應公開悄悄話﹐
那我們就成了「雖讀聖賢書﹐卻是已經讀到昏頭的書呆子」﹐
就如為了遵循「男女授受不親」的教誨﹐所以即使看到有弱女子掉落河中、
快溺斃了﹐也依然墨守成規的遵守“聖賢之道”而不救人的呆秀才…
聖賢的道理到了我們手中﹐如果反而成了「間接殺人」或「定義人罪」的兇器﹐
那還真是可笑又可悲﹐根本失了當初聖賢們教導「聖賢之道」的本意…
)
◆ 打筆戰一定要有創意哦! 文章還原(70)
(老套方法一直用、連圖也重覆用﹐還提「創意」?
—— 真是笑話!但她的確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哈哈!
)
◆ 給城邦阿姐級的anybody 文章還原(71)
(針對anybody的超級挑釁和侮辱文!
)
◆ 不辯的愛與真理 文章還原(72)
◆ 給電小二的悄悄話公告 文章還原(73)
◆ 今天嫁給我好嗎? 文章還原(74)
(那則金紡車對曲艾兒說「如果如她自己所說﹐曾發出不當的言論﹐
就應該還要道歉」的回應﹐就在這篇文中)
◆ 給電小二的一封公開信 文章還原(75)
(曲艾兒說她“不曾寫過這篇文”—— 奇怪﹐若是如此﹐那是誰寫的?
)
◆ 我的處理危機智囊團 文章還原(76)
(前名為《我的解除危機智囊團》﹐為「阿諛奉承」代表作)
◆ 這篇文是艾兒寫的嗎? 文章還原(77)
(前名為《這篇文是我寫的嗎?》﹐為「睜眼說瞎話」代表作)
◆ 給愛慕我的超級粉絲 文章還原(78)
(
…………… )
★ 還原:以「teacat」為名寫的文章(Part 2)——
(註:teacat的文章已全數刪除/隱藏)
◆ 戰爭﹐不用等到世界末日。 文章還原(35)
◆ 戰爭﹐止於無情的靜心者。 文章還原(36)
◆ 對不滿我的人鄭重聲明 文章還原(37)
◆ 沉靜﹐只為有愛的港灣。 文章還原(38)
◆ 不饒恕別人的惡僕 文章還原(39)
◆ 耶穌和小孩 文章還原(40)
◆ 失去和尋獲 文章還原(41)
◆ 婚宴 文章還原(42)
◆ 喜悅﹐愛在濃情蜜意裡。 文章還原(43)
◆ 幸福﹐有我陪你到天亮。 文章還原(44)
◆ 善良﹐姻緣的心靈紅線。 文章還原(45)
(拐彎抹角、自我吹噓「自己是個善良、美好、有人要…的女人」之作…
)
◆ 愛戀﹐使人變得更美好。 文章還原(46)
◆ 給網友蝶心的一封信 文章還原(47)
★ 關於teacat的一些笑話 ——
(1)在刪除/隱藏了所有文章後﹐teacat網誌的作家簡介處﹐寫著「婚後退出城邦」幾個字。而短短只有幾個字的一句話﹐竟然可以包含了兩大笑點﹐就是“婚後”和“退出城邦”—— 真是不容易啊﹐teacat 果然是說笑話的高手! ![]()
(2)看看她特意放在首頁上端的話「和安傑認識在2006年二月,那時我們只是很普通的朋友,直到2007年五月才彼此定情」—— 死都要為她之前的謊言「為何她“男友”在她想“尋死”時從來沒出現過」硬拗 —— 這樣的行為﹐怎麼可能是要「退出城邦」?根本是「還在」而且「很活躍」﹐所以是笑話﹐哈哈哈! ![]()
之前貼出的還原文章 ——
★ 還原:以「teacat」為名寫的文章(Part 1)——
◆ 文章還原(1) 眼緣即是善緣
◆ 文章還原(2) 向大家坦誠我的謊言
◆ 文章還原(3) 具備佛性深植的好朋友
◆ 文章還原(4) 正式向大家道珍重再見
◆ 文章還原(5) 真實面對你自己
(我想﹐最需要把這篇文讀熟、背熟的﹐是她自己吧…
)
◆ 文章還原(6) 自欺欺人的虛擬世界
◆ 文章還原(7) 小豬喵的豬朋友
(她用這樣的題目﹐讓我覺得:她在電腦螢幕後﹐
似乎正在為自己可以騙了這麼多人﹐而覺得洋洋得意、沾沾自喜…
)
◆ 文章還原(8) 點閱‧推薦‧回應
◆ 文章還原(9) 道理‧真理‧歪理
(前面兩種﹐她沒說多少﹐但最後一種﹐她說得可夠多了…
)
◆ 文章還原(10) 你是百分之一的幸運人嗎?
◆ 文章還原(11) 我是一隻蠢豬
(唉…
)
◆ 文章還原(12) 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
(我們才想問妳為甚麼咧…
)
◆ 文章還原(13) 實現夢想的秘訣
◆ 文章還原(14) 好友‧損友‧愚友
◆ 文章還原(15) 城邦的惡劣友誼!
◆ 文章還原(16) 謠言之死/紅色咒詛
(真正在修行的人﹐會說出這樣的話嗎?更別提說去做這樣的事了!
會說這樣的話的人﹐根本就是心中充滿怨氣、對人充滿仇恨的可怕人物!
文中最末甚至還說:「這次絕對是來真的﹐不可能是欺騙。」
—— 但看來﹐連她說「是真的」這次﹐也是假的…
真不知她的生命中﹐還有甚麼是真的…
)
◆ 文章還原(17) 小豬喵上山修行去了
◆ 文章還原(18) 感謝‧感謝‧再感謝
(大老鷹姐姐留言告訴我:teacat甚至在文中寫下「我發鬧自殺尋死的文章,
是要讓所有人都明白「謠言、盲目、無知」的威力有多麼恐怖!」的話…
)
★ 還原:以「冰糖葫蘆」為名寫的文章 ——
◆ 文章還原(19) teacat VS 尹雲1
◆ 文章還原(20) teacat VS 謠言
◆ 文章還原(21) 尹輩匪類聽好!
◆ 文章還原(22) 尹雲*貓*有膽識亮出你們的好本事來!
◆ 文章還原(23) *貓*=Iris=Gail/後二位巨星藏鏡人分身多到嚇死人!
◆ 文章還原(24) 你們以為的teacat
◆ 文章還原(25) teacat~目前的病情
(我想﹐最多只會是「冰棒吃太多﹐肚子痛」而已…
)
◆ 文章還原(26) teacat~我很愛妳呀!
(當然﹐「自己要愛自己」﹐是對的…
)
◆ 文章還原(27) 誤解 + 不信任 = 朋友中最大的創傷
◆ 文章還原(28) 理清 teacat VS 尹雲 事件來龍去脈
◆ 文章還原(29) teacat~感謝少數友人的關心
◆ 文章還原(30) 很多事端的導火線很難預料!
◆ 文章還原(31) 不再發文/暫且休兵/
◆ 文章還原(32) 公然污辱/人身攻擊/刑法判償
◆ 文章還原(33) TO *貓* 1
◆ 文章還原(34) TO *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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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anybody2007/07/05 18:29那就給貓姑娘一百分的鼓勵
加上一千分的支持 這些證據太重要了,好幾位網友為了這事傷透腦筋。
貓姑娘,辛苦你了
不會。 ^^ ✽ 貓 ✽ 於 2007/07/06 16:02回覆 - 1樓.2007/07/02 12:07不愧是"前輩"
証據會說話, 讓壞人無所遁形, 但UDN畢竟不是司法仲裁單位, 更無法"秉公處理",
所以尋求自保之道, 先蒐證保留法律追訴權, 再向檢調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好﹐我會的﹔一切都在進行中﹐謝謝女俠的提醒。

但那個「前輩」的意思是「老」嗎?—— 那我不要當前輩…

但看看我顯示「7」的級數﹐想不認老也不行了…
✽ 貓 ✽ 於 2007/07/02 14:5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