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
2012 08 15 啟豐二號船員成功登上釣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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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
外交部舉辦「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短文比賽」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為鼓勵國內民眾及在校學生關注釣魚台議題、參與相關討論及深入瞭解我對釣魚台列嶼的主權立場及相關倡議,外交部特舉辦「釣魚台列嶼主權議題短文比賽」,並自即日起受理稿件,歡迎國人踴躍投稿。
此項活動分高中組、大專校院組(含研究生)及社會組三組比賽,參賽者可自下列二題目中任選一題撰文:
(一)解決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之我見。
(二)我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之看法。
本徵文活動自即日起受理投稿,並於
得獎者將由外交部長公開頒發獎品及獎狀,另得獎作品將於外交部季刊「外交部通訊」及外交部網站刊出。
外交部2012年「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短文比賽」辦法
活動宗旨:為鼓勵國內民眾及在校學生關注釣魚台列嶼議題、參與相關討論及深入瞭解我對釣魚台列嶼的主權及相關倡議,特舉辦本項活動。
活動對象:分高中組、大專校院組(含研究生)及社會組共三組。
主辦機構:外交部。
短文題目:請於下列短文題目中擇一撰寫
(一)解決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之我見。
(二)我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之看法。
論文字數:至多1,800字為原則。
稿件型式:
中文書寫
Microsoft Word檔案、標楷16號字體、單行行距、橫式書寫加頁碼,並透過電子郵件投遞。
請於本文外,並附填妥之報名表。
遞件方式:請以電子郵件(Email)方式寄送文稿至下列電郵信箱:rapb1@mofa.gov.tw,電郵主旨並請註明外交部「短文比賽」。
收件截止日期:
評審方式及標準:邀請學者及外交部資深人員6人擔任評審,以內容(40%)、邏輯性(20%)、創見性(20%)及文字結構(20%)作為評分標準。
獎勵:
獲選者各組依名次贈予獎座(狀)及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等高科技
外交部長公開頒發獎品及獎狀,得獎作品將在外交部季刊「外交部通訊」、外交部網站公開刊載。
十一、附則:
同一參賽者,遞交之作品以一篇為限。
參賽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同一作者曾有類似研究題目之參獎作品或博、碩士論文,惟已有創新性改寫者,投稿時應另行填寫簡明比對表,並附該原著作1份,以供審查。
參賽作品不得為接受機關、團體資助而完成者。
引用資料或文獻應註明出處;抄襲者一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由得獎者填具著作版權同意書,主辦機構得逕行運用,不另支付稿酬及版稅。
獎品依法扣繳所得稅。
得獎名單暫訂於本(101)年10月3日公布於外交部網站(http://www.mofa.gov.tw),主辦單位並將主動通知得獎者。
外交部2012年「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短文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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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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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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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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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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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參賽者確認收件日期 |
(由本部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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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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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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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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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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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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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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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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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還是第二種方式比較省油,而且也符合中華民國現任總統馬英九閣下101年8月5日出席「中日和約60周年紀念活動」,強調中華民國認同聯合國憲章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規定,故一向主張處理釣魚臺問題應當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說法;馬總統還說:考慮到此一爭議可能使東海區域的和平與安全陷入不確定狀態,因此鄭重提出「東海和平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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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天一直在想,始終想不明白,既然「釣魚臺」的主權在我,那到底是要擱置什麼爭議呢?
就像您的爹地媽咪、您的老婆子女、您的財產,不都是屬於您的嗎?他人到底要跟您爭議什麼呢?
主權在我跟擱置爭議不矛盾嗎?
如果將『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這16個字改成『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是不是比較像一個正常智商的人講的話;但不提『主權在我』那還是個人嗎?
這題還真難,「桃源何處是,遊子正迷津。」(「南還舟中寄袁太祝」孟浩然),那位大哥大姐能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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