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執法自審
2010/08/1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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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執法自審
不要等到人民、媒體公審
到時信用破產、信譽瓦解
成為公民眼中過街的臭老鼠
司法獨立指法官審判案件不受
上級、黨派、特殊團體干涉壓迫,依法獨立審判。
執法獨立指檢偵調官員查案不受
上級、黨派、特殊團體干涉壓迫,依法獨立檢調查察。
但司法獨立不表示完全自由心證,隨意亂審,
執法獨立不表示封閉獨斷,有限制偵查、有條件辦案,
須有司法、執法自律委員會的監督與監察院的調查與彈劾,
如果各機關當為而不為 就是縱容與包庇,
毫無疑問勢必成為垃圾之狗機關,
悖離正義精神與民對抗!
註:
1. 司法獨立審非完全自由心證而是依據法律人經驗法理審
2. 檢偵調之執法權屬司法體系非行政權之下之狗機關
3. 監察權對院、府不肖之狗官
調查確認失職、枉法、貪污除記過、彈劾
嚴重者主動函文檢調偵查
4. 弊案叢生意謂監察權躺著睡覺養一群閒人或狗不理機關為虎作倀
5. 獨立權可說很大不要使自己權力變小
更不要變相服侍權貴、錢貴、政黨自貶身價、自辱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