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總統向公民總統負責
2006/09/01 11:38
瀏覽482
迴響2
推薦23
引用0

總統是國家領袖,卻是人民公僕,政府官員、委員都是人民公僕。
公僕必須向公民負責,公僕總統更必須向公民總統負責。
公僕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也是國家最高獨立指揮中樞;
道德崇高、威信重然,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
致力政治安定、族群和諧。
如未其然,失去誠信與威望、無德無能、腐化政治,違背總統職志,
將受國家嚴厲制裁與公民罷黜總統意向意志,
唯有下台鞠躬一途。
公民有權選出,當然有權罷免,
若戀棧,勢必成為公民政敵而推翻之。
公民總統陽光信念,爭取民主、公理、正義志向而奮鬥。
公民總統大肚文明,包容台灣、中華、國際文化而創新。
公民總統憑著智慧勇氣道德良心,要求對國家改善政治做出挑戰,
以智慧明理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有勇氣挑戰不合理的制度,
不昧著道德良心繼續讓政治污濁惡化下去。
讓那些說錯話、做錯事、行徑乖張、任何貪瀆案的官員與議員引咎責難或辭職。
也要讓金權政治與黑金勢力無法橫行。
更不讓意識民粹,操弄民主,解構民主。
台灣絕大多數都具備公民總統的人格特質,因為他們有智慧認知民主改革的大方向是對的。
雖很艱難,但有勇氣前仆後繼不斷努力。
而且更能大是大非以自己的道德良知自覺,改革政治的污穢齷齪,挽救社會的頹廢歪風。
公民總統不論意識、不論宗教、不論黨派、
不同族群、不同地域、不分階級、不分職業,
一起共同參與監督總統、官員、委員是否與公民理念與理想背道而馳。
ps:
憲法條文明述:
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下: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
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致力政治安定、族群和諧,無負國民付託,
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