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提升為公民總統
2006/08/28 12:45
瀏覽287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推動政權公民化,五權獨立,治定公民憲法,
建立公民政權新政權,公民政府新政府。
政黨退出中央政府權力核心,公民百分百主導政權,
是公政權、公天下的天下為公;
不再是黨政權、黨天下的私天下的爭權惡鬥;
不再是家政權、家天下、總統天下的私天下的獨裁專制。
公民位階提升至公民總統,台灣2300萬人民不論是現在或將來,
在政治上都是公民總統,掌握實權,
決定自己的命運、政權的導向、國家的未來與發展。
公民總統人格特質:
公民總統陽光信念,爭取民主、公理、正義志向而奮鬥。
公民總統大肚文明,包容台灣、中華、國際文化而創新。
公民總統憑著智慧勇氣道德良心,要求對國家改善政治做出挑戰,
以智慧明理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有勇氣挑戰不合理的制度,
不昧著道德良心繼續讓政治污濁惡化下去。
讓那些說錯話、做錯事、行徑乖張、任何貪瀆案的官員與議員引咎責難或辭職。
也要讓金權政治與黑金勢力無法橫行。更不讓意識民粹,操弄民主,解構民主。
公民總統不論意識、不論宗教、不論黨派、不同族群、不同地域、不分階級、不分職業,
全國人民參與公民權發展和公民政權改造運動,建立21世紀,
世界第一、台灣第一的公正、公義、公平的公民政府國家。
ps:只論意識、只論黨派、只論族群、只論地域,這與政黨打手、傀儡公民又有何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