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院如日 法部如月
月正當中 光輝滅殆
狗官狂囂 狼狐橫行
公民飲泣 暗漏之黑
還我公民本色
是非黑白
廢止黑法律 黨憲法
廢除法務部 黑機關
黨憲法之惡~法務部
權力在上使人腐蝕,權力錯位使國興亡,非危言聳聽,歷史明鑑
法務部 - 黨憲法之惡第一惡 - 法制化黑機關
猶如帝制化東廠、錦衣衛
行政院之殖民機關,奴化單位
二次修憲第十二條: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選舉之 ...
憲法第五十五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六條: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
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
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
設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 ...
法務部組織:直屬機關包括最高法院檢察署(指揮監督各級檢察署檢察事務)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轄屬各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各地檢署)
調查局(轄屬各調查處、站)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引用法務部官方網站:我國司法制度自清末變法開始全面革新
光緒二十八年間,清廷六部中的「刑部」改為「法部」,成為司法行政最高機關
民國建立以後,「法部」更改「司法部」
民國十七年,依五權分立原則,成立司法院,
下設司法行政部,嗣於民國三十三年改隸行政院
六十九年七月一日,政府為了健全司法制度,明確釐清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分際
乃實施審檢分隸,將原隸屬於司法行政部的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改隸於司法院
將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仍隸屬於行政院迄今
依層級排列:總統 → 行政院 → 法務部 → 檢、調、偵各公部門
可否看出端倪,注意法務部扮演的角色‧‧
偵辦橋樑、管道上達天聽或包庇、遮掩之貪污事實
政治走狗、打手之上級或司法保鑣、鞏固政權幫凶
「我們都是一家人」,官官相護、官官相賤,「我們一家都是賊」
法務部一旦錯誤認知行政體系,當初直接設立於行政院下屬單位
是無知或有心,無知則表示顢頇,有心則暴露邪惡
無論無知或有心,蔣介石、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位居要津者
暗暗竊喜心爽爽,誰能耐我若何
因「法部」,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之見解,所以列入行政院機關之醜陋佈局
行政權壓抑監督權使其奴化,領導人與高官恣意妄為樂此不疲
行政院屬性領導、行政單位,司法審、偵、檢、調屬性監督、執法單位
完全不同性質對立機關,放在一起不覺得好笑嗎
自家人辦自家人,自家人查自家人,揣摩上意、曲意承歡
笑話一疊樁令人可恥、羞愧
我們必須勇於指摘錯誤導正澄清:法務部是執法單位是執法權而非行政權
別被誤導,誤入歧途 - 在惡劣及不幸的政治生態貪腐、庸腐的環境
不行善公義卻助紂為虐,檢、調、(特)偵、法(務)
寧當政黨、特權、錢貴之狗腿子、狗奴才
檢察總長、調查局長、法務部長 ..
在邪惡奸佞、泯滅良心、禍國殃民、竊國賊者之
行政院長、總統、政黨、特權、錢貴淫威之下怎能徹底執行國家公權力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踐踏司法操守,政治的宿命已注定
最後不就是當成一條被人使喚的狗,甘願奴才為狗主子賣命
專作狗腿子、狗奴才沒出息狗屁倒灶的骯髒事
盡忠職守於長官、政黨、特權、錢貴
不分青紅皂白是非藍綠,置國家公理、法理於不顧
選舉的結果不知選上了阿貓阿狗還是豺狼虎豹,是現今政治常發生的現象
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物以類聚,朋比為奸
正義防線 - 檢、調、偵 失守,皇后貞操 - 法 亦遭羞辱
執政者將人民嚴肅付託領導權用來對付監督權是一種很不智的行為
尤其運用職務的便利,用行政權壓迫監督權
是國家政治混亂、社會不安的重要來源
在現行五權分立政治生態環境裡,製造了這種領導權大大於監督權的格局
任何領導者當上領袖權威的位置,會不由自主走向獨裁威權之路而不自知
握持公權公器以強壓手段反抗監督勢力,致使政治的運作違逆公義
司法公權力、執法公信力備受懷疑
只因法務部執法單位監督權力擺錯位置
危害之大,莫此為甚!
補正亡羊補牢未晚 - 公民憲法第九十九條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獨立司法機關。掌理司法檢調權、查弊之權 ...
詳載:公民憲法 - 司法篇
檢、調、偵、法 - 自我串聯,同心協力
聯合簽署「抵抗奴化尊嚴權、還我獨立執法權」之公約
為自己榮譽,為自己職責、為司法正義形象、為國家與全體國民
毫不猶豫地勇敢站出來,糾舉司法敗類,整頓司法風紀
廢掉法制化黑機關脫離行政院魔掌
還我鐵面無私貫徹公權力
拒絕政黨、特權、錢貴的誘惑與玩弄!!
< 司法院:設置司法部、執法部 .. >
司法獨立、執法獨立 司法改革85%
自律委員會+監察院控管 司法改革100%
回應篇
快樂龍珠 於2009/08/12 11:39 回應
「我們都是一家人」,官官相護、官官相賤
「我們一家都是賊」 ..... < 引用彗星語 >
彗星 於2009/08/20 22:08 回覆
貪腐政治~「他們都是一家人」,家家相護、家家相賤,「他們一家都是賊」
庸腐政治~「我們都是一家人」,官官相護、官官相賤,「我們一家都是賊」
原本「都是一家人」,原來「一家都是賊」....
好可惡的黨政權~齷齪、骯髒、醜陋 !
QBQ 於2009/08/19 23:38 回應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彗星 於2009/08/20 22:14 回覆
五權不彰顯 公權怯步
行政公權力 無能懦弱
立法公權力 無知怠惰
司法公權力 墮落偏頗
監察公權力 怠慢輕薄
考試公權力 尸位素餐
黨政權下孵化
垃圾政治 醜陋政黨 暴力公民
一日不除黨政權 國民常處於政治災難!
遊空巴士 於2009/08/10 11:04 回應
許多事無法一時就能解開
總是要很多人覺悟之後
才能一窺事實之真相
彗星 於2009/08/20 22:01 回覆
黨政權國度裡
絕對看到的是醜陋政黨
和一群齷齪政治人物與政府官員
牠們是政治低等動物猶如蟑螂般
姑且就稱之為政治蟑螂
對國家無用甚至欺詐民脂民膏
彗星如此之說多少人覺悟不是重點
希望在上領導者先行領悟與體悟乃全民之福!
不平則鳴 於2009/08/05 23:30 回應
在改革的進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一個真正的強人
他可以打破既有的任合成規
以專制的手段建立一套合乎公平正義的遊戲規則
等新制度建立完成之後
強人必須自我繳械服從於自己所建立的正義之下
問題是.................他馬的...........只怪我不是現任總統
彗星 於2009/08/08 11:49 回覆
真正的強人~就是您~公民總統~ 在政黨之上 總統 院長之上
真正第三勢力~公民團結~ 打破不能成方圓之規
共同締造公政權之路~公平正義的政治遊戲規則
而後卸下責任重擔與子孫們說~這是老爹親手打造!
遊空巴士 於2009/08/05 16:26 回應
站在平等之中才能見到平等
受到欺壓才能一窺被欺侮的苦受
個人造業各有業果
平心靜氣要快樂過日子也
彗星 於2009/08/08 11:38 回覆
不平等條約要廢除 不公不義的法律要修改
絕不允許也不能容忍邪惡政治的壓迫與欺凌
要說出來 站出來理直氣壯向不要臉的政權批判 !
文學之風 於2009/08/05 05:43 回應
檢察官只能追訴起訴 審判權在司法機關 某種制衡還在
彗星 於2009/08/08 11:31 回覆
司法審、執法檢偵調 分工合作 分權糾舉 社會、政壇敗類
兩者非制衡互相牽制而是互補加強其機制與功能
真正制衡之意在於行政與司法的關係~獨立司法 獨立執法
始能真正制衡於行政 否則一切都是假 都在騙
執法檢偵調列在行政院之機關 許多的舞弊案就會無疾而終
因為有一隻看不見的黑手在舞弄檢偵調第一線執法人員!
Smile ♫ Summer 於2009/08/05 04:57 回應
一黨獨大就讓政府全權負責!
彗星 於2009/08/08 11:10 回覆
一黨獨大就讓政府全權負責~這就是政黨灌迷湯
騙的人民團團轉~正是您我公民的迷失!
政府的權力以五權~行政 立法 司法 監察 考試~為主
資源最大 最多 最廣在行政院 如果沒有其他四權的監督
資源將會~濫用 亂用 私用
別說不會發生~過去的事實例子罄竹難書~利益當前 何人 何黨 可擋
縱觀現今之監督權皆淪落為有權有勢~
政黨 權貴 錢貴的庇護所 怎會如此地步!
快樂龍珠 於2009/08/02 21:55 回應
所以,要談民主先管好自己 .........
彗星 於2009/08/03 19:14 回覆
民主簡單定義:天理昭彰
什麼意思呢?選民選之 官中居要 良者出頭 惡者淘汰
好官支持 歹官階囚 是非黑白 天經地義
遊空巴士 於2009/07/29 10:43 回應
但願政治清明執政者位民謀福末踐踏百姓
法律是道德與約束執政者與全民的約定
莫淪為有心人士的工具
有正義的人必得善神護佑
邪惡之士必遭惡神撻伐
彗星 於2009/08/02 09:31 回覆
言之有理
正義之師的~您 必得善神護佑!
米子 於2009/07/25 13:14 回應
政府那像政府了
彗星 於2009/08/02 09:26 回覆
政府不像政府樣
政治人不像政治人樣
國家成何體統
天啦!
阿榮 於2009/07/21 23:03 回應
我們現在是一個病態的國家了
還創造奇蹟,路可以愈走愈回去
不久就可恢復帝制了
彗星 於2009/07/24 20:25 回覆
國家生病了 還不能亂投醫
要對症下藥 才能藥到病除
發現台灣A水 於2009/07/18 11:50 回應
就因為管不了那麼多 也沒有辦法管
所以我不喜歡政治...
彗星 於2009/07/20 20:23 回覆
無論喜歡或無奈 堅持一個原則:邪不勝正 小兵立大功!
雖我們是平凡無奇小人物 某方面也會超越哈佛法學博士
因為唯一理由~我們是活的公民 他們是一群政治死老百姓!
快樂龍珠 於2009/07/17 20:38 回應
我不支持文人政治 .....................
彗星 於2009/07/20 20:36 回覆
言下之意~龍珠比較喜歡軍人干政喔!還是都不喜歡...
或許不可因噎廢食論文人之差亂朝綱
應許我們的憲政 文武合一、個行其事、負其責任 、兼容並蓄!
快樂龍珠 於2009/07/17 20:37 回應
一切脫不了人性的弱點 ...
彗星 於2009/07/20 20:40 回覆
人性非常脆弱
沒想到惡憲更是火上加油
使玩火的人縱欲於政治的險惡火海!
文學之風 於2009/07/17 06:48 回應
頗具批判力的想法 我出身政治系 有機會多交流
彗星 於2009/07/17 22:12 回覆
風兄政治系人
彗星向您請教還很多 不敢於前班門弄虎
互相勉勵!
曉辰 於2009/07/16 20:44 回應
感覺蠻有道理的
彗星 於2009/07/17 22:00 回覆
黨憲法之惡 使人心惡 !!
☆猩光幫のFranco☆ 於2009/07/16 12:11 回應
ㄛ!這麼嚴肅ㄛ.gif)
彗星 於2009/07/17 21:57 回覆
想說文謅謅 不要太嚴詞
寫個像黨憲法之樂
嘻嘻 ...府院高官 樂不思蜀於官官相護 官官相賤
辦不到~愧自己良心!
ζξஐ★╮教練╭☆ஐζξ 於2009/07/16 00:54 回應
乾
期待制止陋習一天
彗星 於2009/07/17 21:48 回覆
打擊政治犯~無恥 無德 無法 ~法 檢 調 之走狗 !先自清 而能服人
冰青 於2009/07/14 16:34 回應
祝福國家政治能恢復正常倫理道德,使國家興盛。
彗星 於2009/07/17 21:44 回覆
以目前政治現實狀況 想勵精圖治肅貪興利不是容易
原因是~元首自私自利對公義不沾鍋無高瞻遠矚
司法 監察 檢 偵 調 沒有政治公德心!
承恩 於2009/07/10 16:57 回應
感謝你的發聲..或許有很多的(彗星) 感謝你..
彗星 於2009/07/17 21:31 回覆
每一位善良的人頭頂上都有一顆星星正直地亮著
點燃那些沒有星星的邪惡者 照亮牠們汙穢的心魔
不只是有很多的彗星 還會有更多的星星及月亮太陽
呆呆寶貝 於2009/07/07 17:26 回應
鏗鏘有力!擲地有聲!!彗星語重心長,恨鐵不成鋼阿!!!
彗星 於2009/07/09 20:48 回覆
話說如此 風骨有幾人 如何轉鐵成鋼
國家之福之禍 惟繫一二人乎!
遊空巴士 於2009/07/07 08:36 回應
一個容易修行得道的人必定是老實又大智若愚者
所以說庸人自擾之,是說那些自認為聰明的人可以管理天下
卻在自做的繭中被層層包圍
彗星 於2009/07/09 20:44 回覆
想要管理天下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如同公司管理要拿出本事治理大小
用對的人做對的事不至於作繭自縛
散散 於2009/07/07 06:29 回應
孤忠一影單
氣憤將何轉
彗星 於2009/07/09 20:34 回覆
當人民忍無可忍絕非一人而已
百萬公民蛋洗府院黨氣勢磅礡
將哥 於2009/07/07 00:21 回應
慧星你好 看來你對政治頗有研究喔!
彗星 於2009/07/09 20:29 回覆
研究學者~學習者!
Smile ♫ Summer 於2009/07/06 21:26 回應
民主國家的政黨並非對岸的共產黨,
良性的政黨監督是國家之福,
淪為政黨惡鬥絕非吾等一般小老百性所樂見。
彗星 於2009/07/09 20:27 回覆
記得一件事:黨憲法乃一黨專政、政黨專政
在此情況沒有良性可言,只會製造邪惡政黨
政黨之間惡鬥將層出不窮永無寧日!
- 3樓. 半吊子2010/02/08 09:21^^
選的是人民~
錯的也是人民~
說來說去錯的還是人類~
為何總是走到半路迷失了自己!
人活著圖的是什麼?
名+利!?
什麼是公道?
什麼是倫理?
每個人用多少的心力在什麼地方
只有自己最清楚~
世今誰對誰錯,誰看的清!?
到底今生誰才沒有騙過人!
難、難、難~
沒騙人活不下去,善言也好,惡言也好
不都是把人騙在肚子里頭嗎!
說不清、看不清…
就讓~個自的良心折磨自己吧。
願慧星看開點順道個早年好^^
對事無極端的求追
一付欲說不言之相
事事等你先找上門
有理無處可訴之人 - 2樓. Reed2010/02/07 11:47
- 1樓.2010/02/07 10:07不要讓我們自己或下一代成為司法受害者.人民並非沒有力量監督政府
不要讓我們自己或下一代成為司法受害者.人民並非沒有力量監督政府
台灣一切的問題與亂象在於司法不公.現在台灣不論在政治.經濟.貪污.人權等發生重大問題都是司法怠惰造成
這是公佈司法冤屈.枉判案例資料與司法制度不公,為消滅司法冤屈由大眾建立的部落格。
本部落格鼓勵受害當事人挺身舉發濫權不法的法官、檢調、警察,集結評論、文件、訴狀,供後人參考運用。
對濫權不法的事實,發動連署集合社會所有關心司法的力量告發濫權不法的法官、檢調.達成人民促進司改,享受法治成果為目標。
希望大家不要只在部落格發表文章.不要讓我們自己或下一代成為司法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