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正在開始煩惱入不敷出,公司發薪不正常時,卻是沒有想到,這正是家裡對自己做的經濟制裁。
後來,竹北房子賣掉,搬到桃園來,一度很有錢,但也沒想到這仍然是假像。
有了虛錢,開始帶著老婆,開著新車到處去玩,慘劇是,任職的公司已經發不出薪水來。只是,更狠的制裁也跟著來。因為股市慘跌到4000點,家裡開始以沒錢為由,不再提供金援。但實際上是,股票還有好幾家,幾年前賣地大賺,但卻沒把我們小孩也投入的薪水分紅出來。
有時候不太知道大人在想什麼,也許早年真的是讓你們撫養長大,這份恩情是不會忘,也不可磨滅,但是長大後連我們勞力的薪水也強迫的去投入你賺錢大計,然後,還什麼分紅的回饋說法都沒有,這有點不知道我們這樣是到底為了什麼。
結婚也是,你們左右了我的婚姻,說什麼要去給仙姑廟還願,還有那個什麼峰什麼老人的廟裡去還願。三十四歲結的第一次婚,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婚了。婚後因為我生不出子來,這個備用的香爐突然間發現自己,原本有的財產繼承第一優先權,就這麼樣子的消失,人間蒸發;然後這四五年裡,老婆還要忍受大姑、二姑、三姑跟婆婆的冷言冷語。我做了一個決定,我要我的老婆不要再出現在我那些名義上跟我有血緣關係的家人面前。
只是,這個決定有點晚,因為傷害已經造成。這個傷害早就在我老婆的身體跟心裡留下創傷。我自己則是這幾年才想通,原來,這些所謂的家人,已經把我殘害到什麼樣的地步去。
其實,更早之前,十六歲時,那個高中夜校時期,我就在老頭子的工廠工作。但是,我沒有領薪水,有的只是少少的最低工資的勞工保險。高中三年,重考半年,專科的每個週六週日連續一年裡,最後再加上退伍回來到第三年後轉去電腦IT業界前,這樣的時間裡我都沒有支薪。就算再怎樣的最低薪資,至少我也要有五十萬的最低收吧?沒有,什麼都沒有。
後來,在外面工作了,每個月還要拿回薪資的4/5,即便只有兩萬三,即便到了六萬五。
想想,快四十歲的年紀,好像,我自己做的最對的一件事,就是把這場婚姻關係給親手把它給停了。其實,我們是手牽手去戶政辦的。
而,我現在還沒有狠狠的給這些家人一個巴掌的是,還沒有親口說出,是我叫她不要出現在你們面前的,是我自己要把婚姻關係結束的,就是我,就是我叫我自己一定要先遠離你們的魔掌!!
所以,最後在這四十歲生日前要送給自己的一個禮物是,要多多回家幾趟。
回家幹嘛?不是要多跟你們親近,而是要隨口問問,為什麼賣地的錢我都沒有分到?為什麼你那個嫁出去的女兒還窩在你家裡,等著讓你養?為什麼那個看起來像是你孫子的小鬼,長的那麼不像你的種?
呵呵,不就是大鬧一場嗎?
那就來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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