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查無此人
2009/03/12 13:22
瀏覽378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某天營業部門收到一封退件,是幾天前寄給客戶的信,信封上註明被退的理由-「查無此人」。

於是同事打電話向客戶詢問地址及收件人,掛上電話之後,同事才知道真正退件的原因,原來同事寄給客戶的信上雖然有署名收件公司名稱跟收件人,不過因為只是寫個姓氏加上小姐,並沒有寫全名,偏偏這個姓氏在客戶那邊有好幾位,他們的收發根本不知道究竟是要給哪一位,最後只好以「查無此人」為理由退件。

有了這個前車之鑑,自此之後,每當同事要寄給客戶的東西,一定會寫全名,不再只是寫某小姐或某先生收了。

感想:我是不清楚對方公司同樣姓氏的到底有幾個人,或者他們公司有多大,不過我想,以寄件人的公司名稱來判斷,找出負責接洽該業務的正確人員應該不是件難事才對,所以只能說,客戶至上啊!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工作職場
自訂分類:心情隨筆
上一則: 請小心丟垃圾
下一則: 消失的1000元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