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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同性戀未完》
2009/10/26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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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同性戀未完》

  我一直以為我昨天或者前天還是大前天寫過日記了,結果看了看網誌,再翻了翻檔案,才發現我完全沒寫。真是糟糕啊,關於我的記憶力……嘛,雖然我對你毫無信心,可是你也不要就這麼乾脆的就將我許多事情放水流了啊……

  嗯。周五的時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書。

  ……我到嘉義之後到底買了多少書啊?大致上算了一下,包括課內書籍,我光是這兩個月就買了快兩萬元新台幣的書。不是盧比,也不是辛巴威幣,而是新台幣啊!各位同胞們,我要節制用錢了。飲食或者平時所用都要節制。麻煩吃喝玩樂那些揪團的出門左轉謝謝,不用找我了,胖子都很忙的。

  ‧

  再來就是談一下上一次的日記,也就是十月十八號的日記結尾所提到的,做普通人好,還是做自己好的問題。嗯。其實要怎麼說我連頭緒都沒有。只是,就說說看吧。以下跟以往一樣,都是我自己個人的感想,所以,嗯,你們都知道的,我就不再贅言了(這邊應該沒有新朋友看我日記吧。畢竟要看一個胖子碎碎念這麼長的時間也是很不容易的)。

  十八號那天,我跟星聊天聊到了她的網友,我一開始搞不清楚對方的性別,因為她一下感覺對他很依戀,一下感覺對她就像普通朋友。後來搞清楚後,對方也是小女生。

  剛好她說:「我對她有時候有感覺,有時候沒感覺。」
  我就很順口的問了一句:「甚麼感覺啊?」
  星回:「不知道。」
  我說:「這就是愛啊!」

  我本來是開玩笑的,也只是開玩笑鬧鬧,本以為她會說出甚麼否認的對白,結果星說了一句話讓我錯愕了數秒:「我和她不可能!我想當普通的人:(。」嗯,下面我回了些甚麼,我就不說了,那涉及到太多隱私(害羞)(你害羞個鬼)

  只是,我不得思考起來,成為普通人有重要到可以捨棄自己的地步嗎?也許我這樣說有點太誇張了,但在某種層面上來說,她那已經算是為了要「成為普通人」這件事,而捨棄掉自己「不像普通人的一面」。但那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嗯。雖然我不是同性戀,但我還是覺得很弔詭。

  弔詭甚麼呢?為甚麼沒有多少人會質疑為甚麼我們是現在這個樣子,而不是其他樣子?也許很多人想過這問題,但總數與世界人口相比仍舊是少數,所以我就直接說沒有多少人了。

  為甚麼我們會認為眼前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前天走在路上,晚上十點半,看著一群學生背著書包從我的身邊走過去,他們應該是剛從補習班出來吧,每個人都背著沉重的書包,拖著沉重的步伐,走過我身邊的時候我還聽到有個人轉頭向旁邊的人說,我們去找些東西來吃好不好,我晚餐還沒吃。這話說完,旁邊的人就跟著應和,因為他們也沒有吃東西。

  是現在的小孩真的認真到廢寢忘食的地步,還是我的認知有問題?不知道是哪個詭異的部門說過的,讓孩子快樂學習,健全發展。更甚至那個詭異的部門還曾經說過教改是讓孩子讀書的時候壓力不要太大才推行的。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要說補習的孩子都有病。只是想說說,他們真的是自己喜歡補習嗎?我想這種變態十個能不能找到一個都有問題。

  好吧,換個例子。

  上課的時候,作業寫錯了,老師通常都會說拿回去罰寫十遍,或者五十遍,再狠一點的叫你寫一百遍。但是,從來沒有人公開質疑過,為甚麼是罰寫,而不是訂正。

  再換個例子好了。

  為甚麼你們能夠看到現在這世界這個模樣還可以無動於衷一副要死不活的樣子?

  你們不覺得自己本身的存在就是一個很違背自然事實的事情嗎?我親愛的多數們。雖然你們從以前到現在,或者未來也一樣的會用同樣的問題質問我。然而,就如我們不能審判你們一般,你們又有甚麼資格審判我們?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特質,不管是不是同志,是胖是瘦,是高是矮,沒有人的個性會完全相同。這個你們也同意的。然而你們一邊同意論調,一邊極力打壓。這不是很矛盾的事情嗎?

  我從小就不喜歡基督徒。是的,從小。這些瑣事其實看我之前的日記就能知道了,但是我想要一篇一篇的翻,別說你們,連我都會想翻桌。所以我就大概的說一下好了。

  我不記得哪個親戚是教徒了。反正我的記憶力自動將親戚判讀為垃圾那塊,所以很快就會忘了。某個親戚帶著兩位傳教士來我家,那時候我大概才五、六歲左右。我在床上蹦蹦跳跳的耍鬧著,那兩位傳教士在前廳對我娘洗腦,要將她的經典都拿去燒。突然我從床上跌下來,撞到頭,流很多血出來(這是為我未來腦殘埋下伏筆嗎),我媽想將我帶去掛急診,那傳教士竟然攔著我媽說:「你不要擔心,這些就交給我的弟兄就好了……」

  請問諸位客官,我除了趕羚羊、草枝擺之外還能說甚麼?
  反正我跟基督徒的樑子大致上就是這麼結下的。

  除了這些廚餘之外,我對基督教真的沒甚麼意見,我只對傳教士有意見。我常常都懷疑他們腦子是不是有洞,啊不,或許他們連腦子都沒長出來過。

  對不起,話題扯太遠了。回到星身上。

  然後我就想起了這世界對我們的殘害,不,我是指教導。甚麼才是正常的,甚麼是不正常的。大家將所有事情做二分法,今天因為同性戀與大多數人不一樣,所以他是不好的。誰的思考邏輯跟大多數人不一樣,所以他是怪人。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昨天回北部,順道去了台大,看了一下幾位朋友,回返的時候看到中正紀念堂門口又一堆人靜坐,再往前行,又看到一台車上掛著布條,上面寫著:「同性戀遊行招致大災難。」(應該是這樣)

  其實我很想問問基督徒們,同性戀到底關你們屁事啊。聖經說聖經說,聖經說甚麼我看你們自己也沒做到多少。我想去網路上搜尋一下,就會發現基督教徒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這東西我也不用再贅言了。

  另外就是,這兩天來長途跋涉,我好睏。
  我先閃了,其他的看明天有沒有空再說。

  明早六點要起床去掃地。到底哪個王八蛋決定要掃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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