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天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民代與媒體的「免責條款」,衝擊媒體報導空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以為然,指修正內容牴觸新聞自由,這是「世界少見」的做法。
讀到這則新聞的同時,網路上還有一則民意調查,顯然同意刪除免責條款的民眾還多於反對。猛一看真是大吃一驚,然後心情沈重。原來還有這麼多民眾看不清這項法案,刪除免責條款背後的意義。
沒有了免責權的媒體, 日後必定唯唯諾諾,不敢有反對聲音,如此社會還能指望他們可以負起什麼監督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的功能?這種台灣媒體,我看乾脆全部改名新華社算了!
理論上新聞媒體是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相抗衡,在台灣卻也最讓人詬病。
從這項民調,我看到的是一般社會大眾對媒體的失望和不滿,氾濫的狗仔扒糞式報導,嚴重擾民。說實話,老媽子我也非常討厭這種扒糞式的不實報導,但是,我很想知道,如果大家都這麼討厭狗仔和灑狗血式的報導,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在看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呢?
如果大家只是對名人藝人的八卦感到好奇,而不同意刪除媒體的免責權,這種偷窺式的支持是沒有意義的。我支持媒體的免責權,主要是希望不會讓台灣已經先天不足的第四權,後天再嚴重失調。
但是,媒體現在的亂象,難道新聞記者可以置身事外嗎?如果新聞界不自重,不加強媒體記者在職訓練,提高新聞記者素質,社會大眾是很難改變對媒體不友善和不信任的態度。
一些官員表示,這項立法符合國際潮流。隱私權保障的確是國際潮流,老媽子我一天到晚接到美國銀行,信用卡公司寄信來,通知我有權利保障隱私權,他們絕對不會不經我的同意,便任意將我的個人資訊外流。
說是這樣說,九一一事件之後,美國還不是照樣通過了愛國法案(Patriot Act), 裡面允許美國政府(聯邦調查局)以國家安全為由,獲取民眾種種私人資料,包括電子郵件,銀行帳戶等私密資訊,全部盡入政府手中。
如果硬要說國際潮流,起碼也要以國家安全為藉口,完全沒有任何理由,便要求記者放棄免責權,如何讓記者公開公正的進行新聞採訪工作?以後如何要求記者新聞獨立?動輒得咎甚至挨告的媒體,如何監督政府行政立法?
這種專制的心態極其可怕,以後政府獨大,對民眾予取予求,台灣的民主自由勢必再受挑戰。而美國的愛國法案在九一一事件後(2001年十月)提出,也因為它的爭議性高,不斷修改後,在2006年三月,才正式由當時總統布希簽署立法。
如果真要追隨國際潮流,真的那麼討厭狗仔,老媽子很想建議立法院袞袞諸公,不要打架了,趕快研究美國的自由資訊法案(暫譯: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舊文:千錯萬錯都是旺旺的錯?),研究如何讓民眾都有取得政府資訊的權利,讓行政更加透明化,減少為人詬病的機會。而不要假借保護民眾隱私之名,行坐大政府權力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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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樓. crystalsun2010/04/28 23:09立委不都是動口動手的,哪有水準可言?
記者是應該要自愛自重,但是他們應該有自由報導的權利,不然就不算民主了。
- 8樓. 莫大小說2010/04/26 22:21立法委員還好意思刪記者免責權
那他們就該刪他們自己在議會的免責權
一天當晚胡亂放話造謠生事
真的是只許州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 7樓. 蕃茄余小薰薰2010/04/25 17:29台灣的立法品質是很差的
很多立法委員在法安投票時可能連法案內容都沒看過!大部份的三讀跟本就是黨的政治意識的操作.只要看一部中華民國憲法都可以修到亂七八糟,連現在的學生都攪不清楚真正最新的憲法內容.就可知道 台灣立法的素質其實是沒什麼品質可言的.
上個月收到保險公司通知,台灣新的保險法去年通過,在台灣15歲以下的小朋友出門是沒有意外險的保障!所以小薰的意外險從今年開始不再有效!
15歲以下的小朋友如果出去玩率飛機或撞車,死了是沒有意外險可賠的.沒死也只有醫療險可保險!真不知立法的人是否有小朋友,有沒有仔細看過條文內容,難到為了一小部份殺小孩騙保費的人,就把15歲以下的小朋友排除在保險法之外!
還有很多奇怪的法案在台灣都是建怪不怪,如果不是一些有錢有勢的當事人受到某些怪怪的新法給害到,應該 小老百姓永遠也不知道立法院到底立了什麼奇怪的法案
哇
謝謝蕃茄告知
如果你不說
我真是無法想像有這種奇怪的保險法規
很多立法委員真是不夠專業
專業一點的又常出狀況
比如變成了美國公民還一直說謊不肯承認
真是感慨
小老百姓該怎麼辦呢?
難怪我只想看偶像劇了
blue phoenix 挑戰無油無水燜菜料理 於 2010/04/26 09:32回覆
- 6樓. 一畝桑田2010/04/25 13:54自由與自律
媒體承擔社會責任,
當然要自律;
但如果沒有新聞自由,
又要變成一言堂了。
自由與法治,
是民主國家“的兩大支柱啊!
- 5樓. Gary Y. C. LIN2010/04/25 01:40阿藍真是關心台灣
等野蠻女長大了,
妳若回台灣選立委,
我一定投妳一票喔!!
如果到時,
台灣人還可以選立委的話。
天祐台灣~~~
Gary Y.C. LIN ^_^ - 4樓. 野口女2010/04/24 15:26只看透
立委當法案在玩耍 浪費時間 浪費了其他更重要的可以過的法案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3樓. 新新小二2010/04/24 13:24今之無賴....何其多......
民主與法治,車之兩輪....;法治不彰,真民主難行.......
新聞媒體...加三權,民主制衡..,.如車之四輪....相扶相助...
如一輪爆胎...行之歪歪...;如兩輪爆胎...,早晚會認栽....
看司法檢調...爛虫爛根已一堆...誰能匡醫....?..,看媒體,又分藍分綠...不公不平不義,嚴重.失衡,.....
如果行政要再濫再貪....那真会撞牆.......報廢....
過...猶不及....
不論這個「笨法」.....是否反民主、反潮流...是否違憲、是否牴觸....什麼法(一大堆)...
但,又有誰來制衡媒體...;...也就...唯法而已!...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今,法之不彰..又可能相互在狼狽為奸...則...
求自律可乎....?求黄河自清可乎...?.求太陽西出,..可乎....?
一個行內的笑話....
流氓怕警察、警察怕民代、民代怕檢調、檢調怕記者、記者怕流氓....生生相扣...
要有一個變成了無賴...那就....,天不怕地不怕...則....天下大亂矣...
今之無賴....何其多......
- 2樓. DrComposting2010/04/24 08:54我認為
臺灣的新聞自由很可貴,雖然很亂。但是回想過去十年,特別是在司法不獨立的年代,新聞記者幫忙辦了多少貪污案。我長期讀臺灣新聞,印象深刻。特別幾年前,大家一直報料,我本來覺得太誇張太不道德,直到改朝換代真相浮現後,我才瞭解這些當年報料的人真不簡單,也承受了多少壓力。如果國家的情報頭子們都可成為共犯,除了體制外辦案的記者,我們還能倚靠誰?
關於媒體的素質,我直接怪罪市場機制。我們的市場養不出高水準、也不想要高水準的媒體,不僅是記者差,更是人民的素質差。要從教育做起。
沒錯啊
有人爆料也要有人敢寫有媒體敢揭發
如果少了免責權
以後很難
從前我採訪敏感新聞時
如果有人問我消息來源是誰
我絕對不說
說了以後誰要給我新聞啊
blue phoenix 挑戰無油無水燜菜料理 於 2010/04/24 19:55回覆 - 1樓. ellen chou 雨僧 打卡2010/04/23 11:17言論免責
但取得新聞方式必須自律, 對新聞真實性必須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