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終於出現「解套方案」了嗎?傳出將有新團隊接手大巨蛋,台中商標推薦包括台灣有兩名傳產企業主,還有泰國正大集團以及日商軟銀集團,消息一出引發外界關注。因為軟銀創辦人孫正義,曾是日本首富是一號大人物,而有新買主,遠雄表示持開放態度。
還沒完工的大巨蛋,工如何開公司程停擺,結構鋼架看得一清二楚,不過現在大巨蛋,找到解套了嗎?傳出已經有新的經營團隊成形,將要接手大巨蛋,國內多家金控公司,得知遠雄有意求售後,都曾評估接手的可能,目前鎖定交易的對象,是一家台日作的投資公司,團隊包括國內2位傳產企業主,日商軟銀集團和泰國正大集團董事長謝國民,四方出資的新團隊。
會計很難念是因為教綱一直在修改、年年在新增東西,因為商人的花招太多了,像是7-11集點貼紙出,現前根本就沒人再念啥客戶忠誠度計畫,商人手法越多,會計學課本就越厚,重點是你認真唸也很難反應在薪資上。像台灣很多會計師推薦的補習班,我們每年都要聽老師開示,大家再來學,他說科目怎麼翻譯就怎麼翻,分錄怎做就怎做,規則很死,所謂做帳的"邏輯"就是以鄭爺爺跟幾個台大教授心中的邏輯當作準則,人家權威怎麼講,其他人想學就是乖乖背書囉。除非你真的很擅長唸這些科目一直去考試、考各國會計師證照、拼命研讀專業科目,加上語言能力超強+家中有錢讓你走出台灣討生活,不然台灣會計系訓練出來就是當奴工,幾年後要嘛去中小台北會計師推薦公司(甚至某些大公司也差不多狀況)天天做一樣的事情、對對帳開開發票,領一份不多不少的薪水...無聊到炸,"為什麼要來當會計?" "為了吃飯。"要嘛繼續蹲事務所,天天穿套裝,光鮮亮麗,殊不知時薪換算下來比最低工資還不如。遲早也是要跳出來業界混,說真的這種鳥環境也沒必要硬撐就是了。
讓台北市長最頭痛的大巨蛋案,現在進展出現曙光,這個燙如何成立公司手山芋有人接受,遠雄也是樂見。
成立一間公司並不是用口頭就能成立,我們需要繳交一堆文件給政府機關,並且把資料提交審查,當然,如果要完成公司登記的手續,不免得要花費一些規費,這些是繳納給政府機關申辦人員的規定費用,例如:公司名稱預查分為臨櫃辦理以及網路線上辦理,網路上辦理的速度效率,以及人力耗費較少,你可以試試看線上辦理,或許對你來說比較得心應手哦,如果是線上辦理,甚至規費還比較優惠哦,只要150元,而臨櫃竟然還要300元,不過線上申請還需要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也需要額外繳交250元,所以是事實上價格並未落差太多,如果是自行申辦,要自行注意這些小細節。如果交由會計師事務所,那可以放一百個心,我相信他們到時會在努力協助你,讓你清楚各項規費的價格是多少,有疑問在額外提出既可。如果成立公司流程你還有瓶頸,除了交由專業會計師之外也別無他法了,自己摸索未必是最正確的,雖然能省下一筆費用。
營登推薦的小科普,每個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未達到新臺幣(以下同)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得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每月網路交易之銷售額在8萬元以上(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者(含新設立或尚未開業者),稽徵機關得核定免用統一發票,按查定之營業額課徵1%營業稅,三個月發單繳納一次。
商業登記法(工作室、行號)
第 4 條 商業除第五條規定外,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第 5 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每月銷售貨物8萬以上,銷售勞務4萬以上)。
第 31 條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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