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衣服的舒適清爽真是一大難題,尤其是下班回到家中
那種刺鼻又說不上的悶味著實讓人頭痛,尤其是前一天運動過後的衣物(清洗過)又或是常用的浴巾,那種悶酸味搭配洗衣精淡香混合出的味道更是恐怖,市面上各種標榜除菌、抑菌、消臭的洗衣精全部都試過一輪,結論是大部分都是用香味去覆蓋……長期使用的結果就是可怕的混合型嗅覺轟炸……
一個人住之後,很多事情才會慢慢變得「有感」。
就洗衣服來說。
下雨天只能在房間晾衣服,除濕機24小時轟炸
衣服乾了,卻留下那種淡淡的悶味。
運動完的衣服,流過汗,
即使用香香的洗衣精洗過,
穿的時候,還是會隱約覺得「不夠清爽」。
毛巾也是。
剛開始都很正常,
用了一陣子之後,卻會出現一種說不上來的味道,
表面看起來乾淨,聞起來又有種奇怪的味道。
床單、枕套更是。
空間本來就不大,
只要洗得不夠乾淨,整個房間的空氣都會被影響。
開始意識到:洗衣精 ≠ 解決所有問題
後來我才慢慢發現,問題可能不是出在我洗得不夠認真。
我開始去看洗衣精的功能,才知道
它主要是負責把「看得到的髒污」洗掉,
像是汗漬、油漬、灰塵、食物殘留。
但那些讓衣服產生悶味的來源,
其實常常是藏在纖維裡的細菌、黴菌,
這些不是單靠洗衣精就一定能處理乾淨的。
尤其在臺灣這種潮濕的天氣,
衣服乾得慢、室內晾衣時間長,
那些看不見的微生物,很容易就悄悄留下來。
衣服「看起來乾淨」,跟「真的乾淨」,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
洗衣精 vs 衣物消毒液 差異表
|
功能面向 |
一般洗衣精 |
衣物消毒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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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表面髒污(汗漬、灰塵) |
✔️ 主要功能 |
✔️ 可輔助搭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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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異味來源菌 |
⚠️ 效果有限 |
✔️ 針對細菌異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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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細菌、黴菌 |
❌ 非主要設計 |
✔️ 核心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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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晾衣悶味改善 |
❌ 容易殘留 |
✔️ 明顯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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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床單久用臭味 |
❌ 常會累積 |
✔️ 可延緩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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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身衣物安心感 |
普通 |
高 |
|
生活品質提升 |
基本清潔 |
更乾淨、空氣更舒服 |
開始養成的生活小習慣:多做一步,生活差很多
真正開始改變,是從一個很小的動作開始。
那時候我在找資料,想解決衣服悶味的問題,
才第一次認真看「衣物消毒液」這個品項。
後來選了來舒衣物消毒液,原因其實很單純
它的設計,看起來比較貼近我想要的那種日常使用。

使用方式沒有變複雜,
跟平常洗衣服一樣,只是多加一步。
於一般洗衣的時候加入柔軟精槽就可以了,
深色、淺色衣服也可以一起處理,對我這種下班很累的人來說,這點很重要。
第一次用完之後,最有感的不是什麼「香到不行」,
而是衣服乾了之後,有一種很乾淨、很清爽的感覺。
後來才知道,它本來就是針對衣物上的細菌設計,
像是容易造成異味的細菌、黴菌,
都有經過測試可以有效去除。
但對我來說,比數字更重要的,是生活裡那些很真實的小改變:
- 毛巾用久一點,也比較不會出現怪味
- 運動服洗完後,穿起來更清爽
- 床單枕套的氣味,變得比較乾淨舒服
- 房間空氣,好像也跟著變得清新一點
而且它的配方相對溫和,不含漂白水,也沒有添加甲醛、色素、酒精,
這讓我用起來比較沒有負擔。
每天會接觸到皮膚的衣物,選擇溫和一點,心裡會比較安心。
慢慢地,使用來舒衣物消毒液,
就變成我生活裡一個很自然的小習慣。
像洗完碗會擦乾流理臺、出門前會整理床鋪一樣,
用了來舒一段時間之後,我才發現,
我在意的其實從來不是「有沒有殺菌」這件事本身。
而是下班回家,推開門的那一刻,
空氣是舒服的。
衣服穿在身上,是清爽的。
鑽進被窩的時候,是安心的。
這些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
卻會默默影響一整天的心情。
獨居生活,本來就需要自己照顧自己。
能不能好好休息、能不能放鬆下來,
很多時候,都是被這些細節決定的。
一個人生活,也值得被好好對待
一個人住久了,會慢慢明白一件事有些選擇很微小,
比如多一道洗衣的小步驟,
比如讓衣服真的乾淨、空氣真的清爽。
但這些微小的習慣,會在日復一日裡,
慢慢變成一種對自己的照顧。
來舒衣物消毒液對我來說,
不是什麼改變人生的產品,
它只是很安靜地存在著,
讓生活多了一點舒服,多了一點安心。
而這樣的日子,我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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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舒衣物消毒液貼身衣物可以用嗎
其實挑選清潔產品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 來舒衣物消毒液濕氣重家庭適合嗎
每個家庭的生活型態不同、需求不同,適合的選擇自然也不一樣。來舒衣物消毒液怎麼使用效果最好
有人重視消毒力,有人重視天然成分,來舒衣物消毒液需要浸泡嗎
也有人只希望洗衣流程越簡單越好。家裡濕氣重衣服容易臭?來舒衣物消毒液好用嗎?
所以與其問「哪一款最好」,來舒衣物消毒液可以混洗嗎
不如先問自己:來舒衣物消毒液使用評價整理
我最在意的是什麼?
當你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時,來舒衣物消毒液媽媽推薦
你會發現洗衣這件每天都要做的事,其實可以變得更輕鬆,也更安心。
如果你正在比較或還在觀望,來舒衣物消毒液寶寶衣物使用心得
有時候真正適合你的,不一定是最熱門的,而是最剛好的那一款。
牧場一般要在九月以后屠牛。春天牛太瘦、夏天的牛肉又不健康,一年到頭就盼著秋天到來,今年我盼的可不只是本年度的第一頓牦牛肉大餐。新家的后院有一大畝菜園,主人家種了紅辣椒,從幼苗剛剛冒出地面的時候我就一直幻想著鋪滿整個園子的紅,鼻息之間漸漸地流竄著泡辣椒的香味,當它們披著綠色外衣的時候,我已經開始準備泡菜壇子和老鹽水。泡椒、牛肉,天生一對美味的組合。今年的第一頓牛肉歷經千辛萬苦才來到我的案頭,前段時間暴雨阻斷了交通,我專門托人在康定買了一些排骨和瘦肉,為了保證新鮮那人繞了整整一天遠道方才到達丹巴。如此不易我又豈會不懂得珍惜呢?當天晚上,紅燒了一大盤牦牛排骨解了解饞。 那天一大筐紅辣椒擺在面前的時候,一個個像是跳躍著的鮮艷音符,有著說不出的喜慶。老鹽水早已經釀成,就等這些可愛的家伙入壇了。 一年到頭的期盼總算開始著手實現,又怎能讓人不覺得欣慰呢?封壇以后至少得等一個月,徹底被老鹽水給浸透,辣椒更加水潤,辣味不打折扣,還透著陣陣酸勁,光是想象已經垂涎三尺。從現在起,我和珍藏在冰箱里的牛肉一起等待泡椒成熟時。 所處的地域決定牛肉作為主要肉食,只是為了填飽肚子而已,至于我們一家和牛肉深厚的情感呢?那是我爸爸一手培養出來的。他是那種很會過日子的人,繁忙的公務也不影響他安排家庭生活。那時候我們三姐妹都在上學,我爸一個人的工資得養活一個五口之家壓力可想而知,他總說穿的和用的將就著就行,孩子們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可不能虧了。一個大院里,我家的經濟最窘迫,伙食卻是開得最好。我爸說每種食材都有它獨特的價值和味道,但凡肯動腦筋必定能夠物盡其用,還不用多花錢。比方說去市場牛肉檔就從來不買排骨和瘦肉,而是挑剔完肉的龍骨回家,十元錢能買小半頭牛的骨頭,一個星期的伙食也就不用操心了。頭天晚上老爸將骨頭洗干干凈凈放在爐子上,半夜三點,他趁著上廁所的時間把火打開,小火慢燉,七點起床,浮著油沫的骨頭湯新鮮出爐,就著大餅可真是美味。關鍵是寒冷的冬天的清晨,一碗熱騰騰的骨頭湯下肚,頓時渾身充滿熱量。燉熟的龍骨上其實有不少肉,中午、下午,爸爸換著花樣在肉湯里煮些蔬菜,滿院子香味,引得不少鄰居來我家蹭飯,飯桌上哄搶的人一多,菜自然更有味道,何況我爸的廚藝還不是一般的好。 有人說鼻子的記憶力是最強的,我相信。回想起在家的時候,首先便是縈繞在鼻尖的龍骨湯濃郁的香味。我的鼻子甚至記得童年時期吃過的石巴魚,跟爸爸媽媽生活之前,我一直住在爺爺家里,他在鄉下小鎮上經營著一家百貨商店,春夏十分,河里多得是野生石巴魚,它們的個頭不大,肉質非常非常細嫩,現在,活魚在市場里都得賣上兩三百一斤。小鎮上的人們樂于用新鮮魚到爺爺的商店里換取一些生活用品,因此每天晚上,必然有十來條魚在我家廚房等著被烹飪,好東西的本質是即使每天吃也不會覺得厭煩,反而越吃越有味。爺爺的強項是紅燒石巴魚,一煮一大鍋,隨手拈來一只,一手捏頭,一手拿尾,從頭至尾從齒間滑過,出口只剩下了一根骨頭,一團嫩肉還在舌尖翻滾。 讓各位見笑了,每天哭著喊著減肥的我無疑是虛偽的,一個連希望和回憶盡是美食的人能夠瘦得下來才是天大的稀罕事。“真幸福啊,能看見這么多美麗的花。”我的一個朋友說的。幸福本來是件單純的事情。套用他這句。“真幸福啊,一個月后就有得泡椒牛肉吃。真幸福啊,我的鼻子始終記得那么多豐富的味道。” >>>更多美文:心情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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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那年,我是黃麓師范一名二年級的學生。根據家鄉的人和事,我寫了一篇題為《聽雷》的散文,發表在南京的一家報紙上。這是我第一次投稿,第一次把手寫字變成鉛字,也是第一次收到稿費通知單。錢不多,只有5元,但對于上世紀80年代一個農村小青年,是個不小的數目。那一年,可視作我的寫作元年。 這以后,家鄉的人情風物,成了我筆下一喚即來的素材,只要稍微一凝神,故鄉的山山水水,就排著隊前來:家鄉的風,家鄉的雨,家鄉的山水人文,自然而然又一往情深地在我的筆尖下流淌,流淌出一圈一圈青綠的茶山,流淌出一道一道明凈的水田,流淌出深秋的山野,流淌出洼垴的人家。我寫過門前的竹園,竹園下會唱歌的澗灣;我寫過屋后的大山,山上的梯田,梯田上的白云;我寫過高高的山路,盤旋的孤鷹,落雪的山林;我寫過百年老屋,門前的水井,水井邊的麻柳,麻柳上的鵲巢:我寫過爺爺的斧頭,奶奶的石磨,父親的漁網,母親的蝦醬;我寫過聽話的白鵝,搗蛋的麻鴨,矮小的桃樹,只有一棵栗樹的后園……家鄉的一切,我太熟悉,閉著眼睛都能來回,可以說,但凡家鄉有的,我差不多都寫了。 臺灣作家琦君說:人,誰沒有個根呢?根就深埋在故鄉的泥土里,怎么也拔不出來。琦君人在臺灣根在大陸,更能真切地感受故鄉之于一個寫作者的意義。自古以來,那些大家們的筆,也總離不開故鄉。周作人的浙東,沈從文的湘西,蕭紅的呼蘭河,莫言的高密東北鄉…… 離家幾十年,早把他鄉作故鄉的我,一直在文字里頻頻回望。故鄉的閉塞和窮苦,故鄉的愚昧和狹隘,故鄉對我的傷害和虧欠,在我的回望中都被一一美顏了,忽略了。我一個勁地寫它炊煙的清晨,寫它落日的黃昏,寫它窗前的臘梅,寫它月下的柳影,寫它撲螢的夏,寫它蟬噪的秋,寫它清澈的山塘如眸,寫它淳樸的民風似釀。在故鄉面前,我病得不輕,無可救藥。 我38歲那年,母親離開人世。自從母親離世、父親離開,我回故鄉的路只剩兩條,一條冬至,一條清明。母親在的時候,故鄉叫“家鄉”;母親不在了,它只能算作“故鄉”了。母親是那個把我帶到故鄉的人,如今已經和故鄉的泥土融為了一體,成為故鄉的一部分。母親生我的石頭老屋還在,母親磨面的石磨還在,母親洗菜的踏埠石還在,母親曬這樣那樣的曬醬臺還在。還在的都是石頭,石頭不會說話,但石頭不生病,石頭不會死,人啊,有時真羨慕一塊石頭。如今,這些石頭和使用過它的人疊加在一起,鮮活在我的遙想中,組合成我文字里的故鄉。 48歲那年,那個在我筆下被我叫作“故鄉”的村莊,徹底地消失了。和我母親一樣,它也被深埋于地下。那一年,搞土地置換,我們村幸運地被列在項目之內。孫姓一族無不歡天喜地,拿錢搬家。我的兩個堂弟,一人開一臺挖機,先把房子一一推倒,再挖個大坑,將全村的磚石木瓦、石碾石磨、犁耙水車,統統推進坑里埋了。被掩埋的不止是村莊家園,還有一些一直在村子上空游蕩著的非物質和暗物質。那些晨昏,那些四季,那些風俗,那些氣味,那些腳印,那田中父親的吆牛聲,那村口母親的喚兒聲,那小學校廊檐下的下課鈴聲,都埋于地下,敷上一層黃土,種上麥子。我隨著那年冬天的一場薄雪進村,舉著手機,已經什么也拍不到了,要不是靠著前后大山的指點,我幾乎找不到我的老屋的舊址,那個我寫《百年小瓦》的老屋,變成兩萬七千塊錢,一個沒有溫度的數字躺在銀行發的小本子上。《且喜家山在眼前》是我另一篇寫故鄉的文章,當時覺得矯情,現在,果真只剩家山在眼前了。 從出生到現在,我在故鄉只呆了17年。17年不算長,故鄉用17年的時間培養了我的社會基因,它借鑒了山的基因,借鑒了丘陵紅壤略帶酸性的基因,這是我人生最初的符號。帶著這些符號,我一路前行,跌跌撞撞,無論讀了多少書,做了多少事,大山的笨拙和生硬都在,泥土的樸質和芬芳也在。 天黑閂門睡覺,鳥叫穿衣起床。故鄉的種種,一直活在我的文字里。 >>>更多美文:心情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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