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照顧一名女童長達4年,早已以父母身分陪伴孩子成長,原本希望透過法律程序正式完成收養,讓一家人名正言順成為家人。不料法院審理後發現,年滿7歲的女童竟不知自己並非夫妻親生骨肉,也不知正在進行收養程序。由於收養人拒絕配合身世告知課程,導致法院無法確認女童真實意願,最終裁定駁回收養聲請。

判決指出,收養人阿傑與妻子小柔於2020年結婚,婚後原本規劃生育子女,但歷經半年求子治療仍未成功,加上擔心人工生殖過程過於辛苦,因此放棄自行生育。此時,女童小晴(均化名)的生親因家庭因素聯繫小柔,希望協助照顧。夫妻倆於2022年將當時年幼的小晴接回家中撫養,自此視如己出,提供穩定生活與教育環境。

隨著小晴將進入國小階段,涉及就學、戶籍及法定監護等問題,夫妻決定循法律途徑辦理收養,希望讓親子關係正式獲得法律保障。耐酸鹼矽利康女童生母也簽署同意文件,表達支持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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