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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 想和妳一起完成的10件事!
2012/12/2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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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劉軒完成了他的舊書《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漂泊》,講述了他和女友的愛情故事,他提出結婚前與情侶需完成以下十件事:
1.跟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遊。
2.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看自己的書,不要跟對方交談,出來之後再聊。
3.做一頓燭光晚餐。不管你洗菜還是他切菜,開一瓶紅酒,不必急著洗碗。
4.一起買一個玩偶,給它取個名字,旅行時永遠帶著它。
5.跟你的另一半去夜店,假裝不認識,彼此搭訕,不準笑場。
6.去看彼此小時候長大的地方。
7.趁著有流星雨時上山頭許個願。
8.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兩人一起捐款,不要署名。
9.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個小動物。
10.在對方面前放個響屁。假如你辦不到,很難一起走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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