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原則
2005/10/1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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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
妳問我為什麼除了他以後
我每一段的愛情總是
不會超過兩個月
妳總說我年記也到了,
該找個人定了下來才好
那麼多年了,身邊的好對象也不少
怎麼就不好好的把握呢
妳總說我的兩個月原則沒有道理
一段才兩個月的感情
怎麼能看出一個男人的始未
總是說兩個月要對方了解我是種渴求
花了三十年我們都不見得了解自己
我笑笑的看著妳沒有回答
兩個月原則….
這不是我訂好的原則,只是剛好就是兩個月
幾段戀情都在兩個月前後劃下休止符
一開始真的以為是湊巧,沒想到會湊巧是有原因的
談戀愛,我一向乘興而來,不想敗興而歸
然只是談戀愛的話時間太長,一定會敗與而歸的
只是談戀愛,兩個月六十天的時間不算短了
我
不想主動去愛上別人
不想拒絕有人來愛我
不想負責我會愛多久
無法(全心全意)去愛上別人,也(沒有勇氣)接受別人太多的愛
所以
兩個月…就只是′談戀愛…
這樣的解釋妳懂了嗎?我就只是′談戀愛
無關乎愛不愛這件事情,只有感覺′還好嗎
每半年我會剛好碰上一個人
跟他談兩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
所以一年當中我會有兩個情人
其餘有八個月我必須留自己,我太需要這種孤寂的日子了
妳說愛情…我從不說那些是愛情
不過就是……………………談戀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