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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出售股票 別忘申報基本所得額 以免遭罰
2021/07/09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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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 日表示,營利事業出售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雖然停徵所得稅,但仍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日前就有公司出售未上櫃股票,證券交易所得達 3900 萬元,但因未申報基本所得額,被要求補徵基本稅額 400 多萬元。 國稅局表示,查核案件發現受調查營利事業 A 公司 2016 年間出售某未上櫃公司股票,證券交易所得達 3900 餘萬元,A 公司漏未申報基本所得額,經查獲後核算應補包租代管徵基本稅額 400 餘萬元,並處以 2 倍以下罰鍰。

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出包租代管售股票交易所得,應核實申報所得基本稅額,若有短漏者,在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或經人檢舉前,應儘速向稅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免予處罰。

各縣市政府、包租代管業者、國家住都中心等單位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隨著政策越來越成熟,3月媒合戶數正式突破1,000戶。第三期社宅包租代管不再像過去一樣,用租金高低計算補貼,屆時將按件計費,依據各地方不同居住水準,給予開發費、媒合費、服務費,希望提高業者開發與媒合案件的積極性。因目前市場都是個人房東對房客,政府難以管理,因而內政部在2018年推動租賃專法,透過專法設立租賃服務業,像包租代管業者,讓租賃市場更健全。而租賃專法第18條規定,房東提供房子給包租代管業者,可減免房屋稅、地價稅;而這2種稅屬地方政府稅收,依專法規定,可由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草案將提送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才會施行。

此外,針對贈與有價證券部分,國稅局表示贈與有價證券非屬買賣行為,不必繳納證券交易稅,但贈與人應依法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才能辦理有價證券過戶。

國稅局提醒,以股票贈與他人時,應依法申報贈與稅,千萬不可因證券交易稅之稅率較低,而自行選擇報繳證券交易稅,否則經查獲涉及違章漏稅者,仍需補稅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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