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近午([審判決書]涉案者/涉嫌者)竊喜了半天?因俺沒到愛心March/也沒律師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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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子夜書信/貼文前:
20180831 0030 子夜:EMail:緊急知會「委任律師+遠方知己朋友」 - 雲淡風輕SJJC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20180831 0200 子夜:EMail:緊急知會「委任律師+遠方知己朋友」 - Cozy Bayou 安逸港灣|舒適港灣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涉案者/涉嫌者)因此公告:
[20180830PM我程*忠SJJC委託的委任律師香港李先生:您現在再哪裡?
已經:(傳言傳說?想像?):
宣稱:阻擾[愛心March小車](涉案者/涉嫌者):
:已主嫌吳?吳林?王?互指責(招搖+照謠)欲解罪/脫罪成行:
:再(招搖+照謠)先前傳說(涉案者/涉嫌者)沈:成行:
:因俺表叔家ㄟ機車竊屋/以?占住女:正囂張聲喝表叔:
:(涉案者/涉嫌者):神通?想及(欲同(招搖+照謠)此女:構罪俺以解罪/脫罪成行:
以聽說(傳言傳說?想像?)::
聲稱(如何如何安排[愛心March小車]):
驅動原福特汽車已改裝音響for MeㄟTierral成行:
往新左營高鐵:以赴「ROC最高法院」之告訴庭for「國際法庭」
如::我所謂的(傳言傳說?想像?)干擾/左右事證::所述:
可想而知:(傳言傳說?想像?):可能如何!
不過:俺早以推想:委託ㄟ李律師早已身為公眾人士ㄟ委任律師:
必定依法力爭「委託人ㄟ權益」+依法維護「自身律師ㄟ權責」
因此:「ROC最高法院」之告訴庭for「國際法庭」:的確可能是事實:
只是何日何時:俺難推斷:
子夜:也為此知會「委託李律師+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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