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子女成長,親自教導幼兒牙牙學語,是大多數父母的願望,為因應人口高齡少子化趨勢並加強保障勞工經濟,政府擴大「育嬰留職停薪」適用範圍,本月專題針對育嬰假的實施,提供相關政策及法律上的知識,讓家長們對於育嬰假有進一步認識,讓家有新生兒的勞工朋友無後顧之憂,安心申請育嬰假、陪伴孩子健康成長。
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條件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受僱者須任職滿一年,子女須未滿三歲,且配偶亦須就業中。
育嬰留職停薪請至該子女滿三歲為止,但不得超過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
限。
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繼續投保勞健保,原由雇主負擔的保費免繳納,而受僱者負擔
的保費遞延三年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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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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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範例及書表下載)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