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太多:住家施工裝潢 須有建築師簽證
2017/08/0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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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21/35592778/不動產租賃找房子不動產房屋買賣

【凃盈如╱台北報導】民眾住家若想裝潢,依法皆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即使找了有執照的設計師,但握有簽證大權的還是建築師,民眾抱怨:「為什麼不能設計師作主就算了,非要建築師?申請後也不見建管處人員偕同建築師至施工現場視察,申請步驟又複雜不便民,根本多此一舉。」
設計師不能作主
營建署規定,民眾於公眾使用建築物、6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進行室內裝修時,須向縣市建築管理處(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以確保施工與居住安全,且費用約4萬到10萬元,讓民眾大喊吃不消。
室內裝修施工許可須透過有照建築師代為申請、簽核,另須有照室內設計師與消防設備師簽核,送建築師公會審查通過方能生效。禾創室內裝修設計設計總監王順茂表示:「室內裝修許可應脫離建築領域,既然有照室內設計師已通過政府認可的考試,並持有室內裝修設計與工程執照,但所有事情都還要建築師認可才算數,讓室內設計師執照彷彿虛設。」
至於收費,目前是以建築師開價,視案件複雜度而定,建管處未訂定收費標準,而是委由各地建築師公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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