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7歲少女男模店欠巨款 簽本票逼去澎湖陪酒抵債?業者慘了
2025/05/2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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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載自:TVBS新聞網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7 13:5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7 13:58
高雄徵信17歲蘇姓少女多次來到三民區一家男模會館,業者見她是常客,同意累計帳款月底結清,怎料少女欠下巨款還不出來,簽下50萬元本票,在男模店上班還債。直到蘇女多次向父親借錢,才得知女兒在男模店上班並捲入債務糾紛,甚至要到澎湖聲色場所當小姐還債,氣得痛訴店家行徑惡劣。對此,警方指出,全案依強制、恐嚇、兒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勞基法進行偵辦,情節嚴重恐遭勒令停業。
蘇姓少女的父親日前帶著本票控訴,17歲女兒多次向他借錢,稱是被公司追討債務,一問之下才知道女兒在男模店上班,擔任幹部助理,負責接待引導客人。而女兒向他說,自己被4、5個人包圍,要求簽下總額60萬的2張本票,1張10萬元是與店內幹部的借款。
蘇女父親得知嚇得直冒冷汗,痛批店家太惡劣,為何開放讓未成年少女進入陪侍場所,還說「女兒甚至要到澎湖聲色場所當小姐還債。」。警方獲報後主動介入調查,並釐清事件經過,初步了解,蘇女僅是熟識男模會館的幹部,並未在會館從事工作,她多次在會館內消費並累積消費欠款,故向店家允諾會償還並簽立本票,尚無未遭受脅迫。
對蘇父指稱疑僱用未成年人於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從事工作,又未禁止未成年人於會館消費及疑逼迫簽立本票等情,警方說明,已通知本案關係人到案說明及調查蒐證中,倘查證屬實,除依刑法強制、恐嚇等罪嫌移送偵辦,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偵辦,相關蒐集之事證運用第三方警政手段,移請市府相關主管局處(勞工局、社會局)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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