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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高中生 二審陳巧明13年 母四年半
2015/08/2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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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房地產日月明功成員涉嫌虐死詹姓高中生案,台中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被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處合併執行刑13年;詹姓高中生的母親黃芬雀4年6個月,其他人分別判處4年到3年8個月不等。上午只有陳巧明到庭聆聽宣判,其他被告以及被害人家屬都沒有出庭。陳巧明希望給予交保,不過,法官裁定還押,日後進行評議。

(張文祿報導)

詹姓高中生遭日月明功成員集體虐待案,詹姓高中生不幸死亡,中高分院二審宣判,8名被告當中,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被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刑,合併執行刑13年;詹姓高中生的母親黃芬雀4年6個月。兩個人刑期跟一審相同,陳巧明出庭,希望法官讓他交保,不過,法官裁定還押,日後進行評議。

二審其他被告都沒有出庭,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陳朱貴說,其中,日月明功大總管許愛珍維持4年,她的先生劉享易維持3年10個月,林甫朋從兩年提高為3年8個月,原本沒有列為共犯的王昱翔從八個月改列共犯,刑期提高到3年8個月、尤威評,吳仁甫則因為跟家屬達成和解,各緩刑3年跟2年。

詹姓高中生被囚禁小房間18天,被以水管等持續虐打,送醫時,體重只剩下30公斤。


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虐死高中生-二審陳巧明13年-母四年半-050728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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