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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燈泡」兇手移審 未表示歉意
2016/05/31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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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斷頭案,凶嫌王景玉上午移審,他戴著手銬腳鐐吃力的從囚車走下來。 記者邱德祥/攝影

分享 男子王景玉拿剁刀朝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狂剁23刀,女童屍首分離,士林地檢署前天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王上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王(33歲)早上被押送士檢時,面對記者詢問「要不要對家屬道歉」,他不發一語。士林地檢署認為王景玉殺童下手凶殘,精神科、警方又鑑定他犯案時精神狀況正常、沒有吸毒或飲酒,他還計畫殺童後若沒被逮,將到派出所自首換取緩刑,檢方認為王惡性重大,求處死刑。不過「小燈泡」的母親昨天在部落格發文,稱「我們要思考、要行動,我們會堅強地弄清楚事實,我們誓言要盡力阻止這類無差別兇殺案的發生,來告慰你在天之靈,在那之前,我們不會貿然、輕率地配合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狠心把兇手推向在彼岸的妳。」,還訴苦「司法帶給我們的二次傷害,很痛…」。士林地方法院表示收到案件後,將立即分案,受命法官閱卷後將開接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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