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新奇的事兒
2021/06/09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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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社區一件危害大家住居安全的違建,經大家決議提出檢舉,經過一個月後,終於得到政府的回函,註明「處理完畢」。
回復理由:因為目前全市進入第三期防疫期間,為避免傳播疫情,無法進入違建室內查看,將待疫情結束後,再行處理。
好棒棒! 官員太會想理由了。因為下面有附帶註明:不得以相同理由再行提告。
我們真懷疑背後有協議存在。就看疫情過後,建管處是否會遵守諾言,查緝這件違建案。當初是在五月初提告,建管處先回函處理中,直到 6/08 才在兩次延期後,正式回函「完成處理」,理由:疫情嚴重,政府停擺,無法處理。建管處不怕我們上告到市長信箱嗎?
目前此案被設定保密,旁人無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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