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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 : 大年初二 回娘家 篇
2008/02/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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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初二回娘家的由來:臺灣篇:

原來出嫁的女兒回娘家是十一(請子婿)或十二(女兒回娘家),但不知何時開始改為初二,或許因工商業社會新年假期短(只有五天),所比選擇這一天比較適當。舊時女兒回娘家的目的是父母探詢女兒在婆家的情形,是否孝順公婆?勤儉持家和勉勵女婿在新的一年更加努力。

俗傳已嫁的女兒若在正月初一歸寧,會使娘家變窮,所以要到初二才能回娘家,臺灣稱為「作客」、「返外家(娘家)」。作媳婦的一大早就要準備便當,偕同婿、子女回娘家。古時候的習俗,女子無故不得擅自歸甯,所以初二回娘家時多由娘家兄弟前來迎接。這一道手續在現代已簡化成了電話邀請。

「返外家」也不得空手,多半要準備一些禮物,稱為「伴手」或「等路」。娘家兄弟有子女的,也要贈送紅包。女兒帶回的外孫,則由外家贈送雞腿,或用紅絨繩系古錢,掛在外孫的頸上,稱為「結衫帶」,這些古俗也早已被紅包所取代。

臺灣的春節習俗
初一早、初二早、初三困到飽,
初四頓頓飽,初五隔開,初六挹肥,
初七七元,初八完,
初九天公生,初十有食食 ,
十一請子婿(女婿),
十二查某子返來拜,
十三食暗糜配芥菜,
十四結燈棚,
十五上元暝,
十六折燈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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