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一篇我計劃寫的故事, 想要寫成小說. 還不知道會寫多長... 請大家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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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人有個怪癖,就是不喜歡人家走在我後面。只要一有腳步聲在我後面響起,我就覺得受到威脅,好像那人在用腳步聲催促我,要我走快一點。碰到這種情況我通常會停下來,乾脆讓人家先走算了,我寧願看著人家的腦袋,也不願人家在背後盯著我。
這天我抱著書,滿懷雅興地走著,享受難得雨過天青的早晨。樹梢還掛著雨珠,透過微微的陽光,黃黃亮亮地,頗有詩意。伴著鳥叫聲,我一邊走,一邊想這些雨珠多久會蒸發。此時,後方卻漸漸響起「啪拉嘰啪、啪啦嘰啪」,穿著濕拖鞋走路的聲音,頓時大大掃興。我從肩頭往後一瞄,嘖了一聲,加快腳步,沒想到在我後方穿濕拖鞋的人,竟然也越走越快!由於我受不了人家在後面用腳步聲給我的壓力,便停下來讓他超前,哪知那人竟然從左後方撞了上來,我手上的書因而掉下來,落在潮濕的地面。那人停下腳步,上下看了我一眼,我很火大,俯身撿書,那人卻伸出一隻腳踩在我的書上。
「你有毛病啊?」我又驚又怒地喊著。
「你別嚷。」那人示我噓聲。
要命呀,我一大早就碰到了強盜。
「日落西山!」那人壓著嗓對我說。
我倒退一步,緊張地伸手往口袋探,握住手機,準備報警。
那人腳從我的書上移開,眼睛直盯著我。我也看著他,他穿著乾淨的汗衫,臉也乾乾淨淨的,目光炯炯有神。
「這位先生,你是不認錯人了?」我強作鎮靜地問。
他沒答話。
「你應該是認錯人了喔。」我慢慢往前一步,他站在原地,一動也不動。我抓準了時機迅速撿書,然後趕快跑。跑到了大馬路,總算那人沒跟在我後面,我才慢下來。那個人是神經病吧?
到了公司,我呆坐好一會。心情經過這一攪和,我一整個早上也沒做什麼事。只能說,還好那人沒攻擊我,也還好我書有撿回來;那是圖書館借的書,不能搞掉。
中午要跟鼎鼎有名的
快到十二點時,王博凱走到我的隔間來,又一慣地把手擺在隔間板上,做出很帥氣的樣子。
「小林,今天中午你去吧!」
「我本來就要去呀。」
「我知道!大家都知道嘛,」王博凱輕浮地笑一笑,「我現在的意思是說,你自己去吧。」
「不是Christine說徐組長叫我們去的嗎?」
「但是我今天有點事嘛。」他放低了音量說。
這姓王的,真是王八蛋,又想開溜。
「我去當然沒問題,剩下你自己去交待。」
「這沒問題,Christine那邊我已經說好啦,沒事。」他拍了我椅背一下,「行了,反正到時候桂永香一定是一個人說沒完,你就聽她說就好了。」
「你不用教我,謝了。」
希望椅子夠硬,他拍我椅背那一下最好痛死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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