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醬」多不多,有待觀察。」是
「想不到台北地方法院真的有狗屎法官」的續篇
http://classic-blog.udn.com/coolbier/124457531
前天老先生(老哥)來電,12345--54321(閒話家常),突然提到
「又要出庭了」(就是上文提到的那個交通事故案件,台北地方法院
換了一個「股」,換了一個法官,再審一次...)
我:「老哥,我可不可以去旁聽?」
老哥:「當然可以,「公開審判原則」,法院組織法第86條:訴訟之辯論
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老哥:「這是一個交通事故的傷害案件,跟國家安全、公序良俗無關,
任何人都可以去旁聽。」
我:「OK」
有關「法庭旁聽」(新北地方法院)
http://pcd.judicial.gov.tw/index.asp?struID=777&navID=1252&contentID=2314
如果3月6日下午您剛好有空,又剛好途經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也可以
來「旁聽」。
我去旁聽會提個手提袋(資料袋),資料裡面有一張:
圖片位置:https://g.udn.com.tw/upfiles/B_OB/obaba/PSN_PHOTO/029/f_24367029_1.jpg
如果你去旁聽也背個背包或提個手提袋,資料裡面剛好也有一張(上圖)。
我翻閱資料時被你看到,你翻閱資料時剛好也被我看到,嗨 嗨 嗨 high
high high…
不能一直 high,
聽說法院是很嚴肅的場所,
法院組織法
第90條
法庭開庭時,應保持肅靜,不得有大聲交談、鼓掌、攝影、吸煙、飲食
物品及其他類似之行為。
我們互相點個頭,會心一笑,即可。
註:有朋友問我,上面那張圖片上的東西是不是花生醬?
嘔 No,它只是「像」花生醬,吃吐司的時候不能添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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