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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期貨新制-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康和期貨選擇權手續費
2017/11/1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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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將上路

106年期貨新制-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康和期貨選擇權手續費

大家應該還對20170803日9408點事件記憶猶新吧,為了防範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期交所要推動 「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新制


期交所為防範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導致盤中價格異常波動,即將推動「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新制。

為使期貨業從業人員及交易人了解相關內容,期交所將舉辦全國15場次宣導說明會,首場將於11月21日期交所6樓大會堂登場,可以上網查詢報名。

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對適用商品的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的委託簿狀況,試算該筆委託可能成交價格。

若該筆委託為買進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高於期交所訂定買單退單標準,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若該筆委託為賣出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低於期交所訂定的賣單退單標準,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

期交所推動此一新制目的,是為強化台灣期貨市場價格穩定功能,故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僅會對造成價格異常波動的新進委託予以退單,例如買單可能造成價格向上異常波動及賣單可能造成價格向下異常波動的委託,會經檢核予以退單,對一般正常委託不會造成影響。

特別提醒的是,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上線後,第一階段適用商品為目前市場主力商品「台股期貨」及「小型台指期貨」,且限此兩項商品的最近月、次近月契約,及最近月與次近月的跨月價差交易。

期交所即日起將展開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宣導,包括:一、於期交所官網首頁設置「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宣導專區」,內容涵蓋新制介紹、宣導說明會及相關宣導資料。

二、為使從業人員及交易人充分瞭解新制內容,自11月21日自12月21日止舉辦全國15場次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涵蓋北、中、南、東共10縣市,一律採上網報名,可上期交所官網查詢及報名。

(工商時報)

康和期貨小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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