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鶚,原名孟鵬,字雲摶;後更名鶚,字鐵雲,又字公約,並另取筆名為鴻都百鍊生。 清江蘇丹徒(今江蘇省丹徒縣)人。生於文宗咸豐七年(西元一八五七),卒於宣統元年(西元一九○九),年五十三。
劉鶚因收藏骨董,齋名「抱殘守缺」,所以寫小說時,就用了老殘的別號。
老殘遊記初編二十回,署名鴻都百鍊生作,本書是透過老殘行醫山東各地的所見、所聞、所為而展開的,老殘是貫串全書的主人公。他既是「奔走江湖」、「替人治病餬口」的醫生,又是頗有「經濟學問」、不願為官的名士,既接觸下層民眾,了解民間疾苦,又周旋於上層人物之間,熟悉官場的黑暗;既有江湖義士的豪俠氣質,又有文士軟弱的本性;既滿懷壯志未遂的怨恨和國事凋零的悲哀,卻又沒有革命的勇氣;對舊世界既感到絕望,卻又想挽救她於萬一。這是老殘內心的衝突,也是作者本身的思想衝突。
老殘遊記有光緒丙午(一九○六)的自敘,他說:「吾人生今之時,有身世之感情,有家國之感情,有宗教之感情。其感情愈深者,其哭泣愈痛,此鴻都百鍊生所以有老殘遊記之作也。棋局將殘,吾人將老,欲不哭泣也得乎?」
胡適認為下列這段文字是全書的中心思想: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作者苦心,願天下清官勿以不要錢便可任性妄為也。歷來小說皆揭贓官之惡,有揭清官之惡者,自老殘遊記始。(老殘遊記十六回原評)
依據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的說法,清代小說大抵可分為「擬晉唐小說」、「諷刺小說」、「人情小說」、「狹邪小說」、「俠義小說」、「譴責小說」等類:
| 名稱 | 內容 | 代表作品 |
1 | 擬晉唐小說 | 「晉唐小說」,指的是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小說和唐代的傳奇小說傳奇小說。這一流派的小說,魯迅又稱之為「擬古派」。 | 蒲松齡聊齋誌異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 |
2 | 諷刺小說 | 寓含諷刺內容的小說。 | 吳敬梓儒林外史 |
3 | 人情小說 | 以社會現實生活為創作題材,因為創作特點在於描摹世態,見其炎涼,所以又稱「世情小說」、「世情書」。 | 曹雪芹紅樓夢 |
4 | 狹邪小說 | 以優伶、妓女為創作題材的小說。「狹邪」,小街曲巷,指娼妓的居處,這裡用作「娼妓」的代稱。 | 陳森品花寶鑑 魏秀仁花月痕 |
5 | 俠義小說 | 以讚揚豪俠義士為主要內容的小說。 | 石玉昆三俠五義 |
6 | 譴責小說 | 清代末年,政治腐敗,世風沉淪,有識之士對此亂象予以揭發,並嚴加糾彈,以此作為創作題材的小說稱為「譴責小說」。其命意雖在匡世,似與諷刺小說相同,但是辭氣浮露,筆無藏鋒,甚且過甚其辭,以投合時人所好,內涵與藝術成就,較諸諷刺小說,相去甚遠,故別謂之「譴責小說」。 | 劉鶚老殘遊記 吳沃堯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李寶嘉官場現形記 曾樸孽海花 |
蒐藏有夢論曰~~讀老殘遊記,不禁想到對日抗戰時,作家田漢的名句:"殺人無力求人懶,千古傷心文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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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揭露清官真面目
劉鶚是第一個揭露所謂清官的醜惡面目的人。歷來描寫政治的小說,如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書,都止於揭露贓官之可惡,而老殘遊記卻更深入一層的指認清官比贓官還要可惡──當然這裡所謂的清官不是指真正為政清明的官吏,而是別有所指。這類清官以為做官只須「不要錢」,就可以理直氣壯的任憑一己之好惡,裁奪天下之是非;就可以毫無愧色的用殘忍毒辣的刑法,來對付善良無辜的百姓。例如第四回的曹州知府玉賢,憑著在于家院子裡搜出一個可疑的包袱,便認定于家父子是強盜,而不由分說的將他們父子三人處死在站籠裡;又如第十五回的齊河縣令剛弼,輕易的相信假證據,硬是給無辜的魏家父女上夾棍、上拶(ㄗㄢˇ)子,逼迫他們招認是毒害了十三條人命的兇手。
劉鶚所以要揭發假清官的真面目,不只是同情被欺壓的善良百姓,更重要的是這類清官與國家命運尚有重大的關連。他在第六回中說這類清官「官愈大,害愈甚。守一府則一府傷,撫一省則一省殘,宰天下則天下死」。劉鶚在本書中描寫的兩個清官,玉賢和剛弼,即影射當時的權臣毓賢和剛毅二人,書中的描述僅及二人早期的所作所為,而正因為有早期的愚昧酷虐,才導致後來的禍國殃民。
(節錄自老殘遊記引言(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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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 謎謎-毛毛雨2010/09/27 23:54誤導
大考中心出題若此,是莫大的貽害與誤導!
贊同無言君之説法。
如果劉鶚和胡適所稱「清官」是比「贓官」還可恨的,便是侮辱而
錯用了「清」字。
「清」,廣義應包括「清正的品格」,是崇高的典範,並非狹窄的
「不要錢」而已;而不貪不義之財只是「清」的第一步,也是品格
清正者自然之表現。
劉鶚的憤懣固可理解,胡適的「清官尤可恨」原是矯枉過正或「語
不驚人死不休」的憤激語,卻被傳成名言,影響至鉅(若不思慮深
入,反而誤解。因此中小學教師指引學生讀此文,責任尤大)可謂
貽害衆生!這並不是二大學者當初所能料到的。 - 3樓. the dreamer girl2010/09/06 13:05
- 2樓.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2010/09/06 06:14邏輯有問題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
贓官不敢公然為非?不知這是什麼理論?小說戲曲裡不是一大堆受賄的贓官亂誣亂關良民嗎?
清官是不貪財的官.不貪財的官一定會如劉鶚所言,小則殺人,大則誤國?有這種事?
「例如第四回的曹州知府玉賢,憑著在于家院子裡搜出一個可疑的包袱,便認定于家父子是強盜,而不由分說的將他們父子三人處死在站籠裡;又如第十五回的齊河縣令剛弼,輕易的相信假證據,硬是給無辜的魏家父女上夾棍、上拶(ㄗㄢˇ)子,逼迫他們招認是毒害了十三條人命的兇手。」
這是頭腦不清的昏官,與清官何干?昏官一定不貪財?
官有清有贓,端視其貪財與否;官有青有昏,端視其頭腦清楚與否.清官可能青,也可能昏;贓官可能青,也可能昏.怎能說清官一定昏呢?這就像是說富人一定為富不仁,天下事這麼簡單就好了.
- 1樓.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2010/09/05 08:04有問題
覺得劉鶚所痛恨者,應是昏官,而非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