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創藝」---第十七屆白沙文學獎徵稿辦法
2011/01/26 23:43
瀏覽1,429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創藝

-第十七屆白沙文學獎徵稿辦法

一、宗旨:倡導文學創作及研究風氣,培養文學創作及研究人才

二、主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三、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

四、徵文對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各系、所之在學學生

五、徵文組類:本次文學獎,分為現代文學、文學評論及古典文學,共計三組、八種文類。

甲、現代文學組:

1.新詩,每人一首,並註明代表作(須另附二首參考)。

2.散文,每人一篇。

3.小說,每人一篇。

4.青少年文學(以創作故事為主),每人一篇。

5.劇本(以舞台劇為主),每人一篇。

             乙、文學評論組。(『對』詩、詞、曲、賦、小說、散文、戲劇之評

                                                    論,  須依論文形式撰寫。)每人限投稿一篇。

丙、古典文學組:

1.古文(含駢體文),每人一篇,並註明代表作(須另附一篇參

   考)。

2.古典詩(含古、近體詩),每人一首,並註明代表作(須另附二首

  參考)。

六、收件日期:2011年2月21日(一)至2011年4月8日(五)下午16:00止(絕不延期)

七、收件方式:本屆文學獎活動,以實體稿件與數位投稿兩種方式並行。相關徵文辦法詳見http://blog.udn.com/chinesencue

甲、實體稿件:本屆文學獎共設置三組稿箱,請投遞至以下地點,以利初審作業:

本校國文學系系館二樓廣場稿箱、進德校區圖書館服務臺、

寶山校區圖書館服務臺。

   乙、數位投稿:請至電算中心所架設之「線上報名管理系統」(http://aps.ncue.edu.tw/sign_up)投稿。

八、獎勵辦法:各項文類取正獎三位(得從缺),佳作至多兩位,並於決審

        後,擇期頒發獎狀與獎金,以資鼓勵,獎金十分優渥,將另行公告。

九、注意事項:

1.稿件以中文作品為限。

2.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作品若有抄襲或已在校外發表之情況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並公佈其系級、姓名,且追訴法律責任。

3.每人可同時參加兩類以上之甄選。

4.各組參賽作品於繳交時,須以電腦打字。

(1)       實體稿件:採此辦法投稿者,須另以磁片或光碟片繳交參賽作品之電子檔,並以 A4 紙列印參賽作品乙份。凡投稿作品及稿件前後,均不得有參賽者姓名等不必要之文字。並請另以A4 紙列印個人資料:就讀之院、系、所、年級、班級學號、真實姓名、郵局帳號及身分證字號。將上述資料(附電子檔之光碟或磁片、填寫個人資料之六百字稿紙)與參賽作品,一併裝入信封袋或牛皮紙袋內,且信封上須註明投稿類別。

(2)       線上投稿:採此辦法投稿者,請至本校電算中心架設之「線上報名管理系統」:(http://aps.ncue.edu.tw/sign_up)報名。凡投稿作品及稿件前後,均不得有參賽者姓名等不必要之文字。並請於參賽作品之「末頁」後,以「另起一頁」方式,書寫個人資料:就讀之院、系、所、年級、班級學號、真實姓名、郵局帳號及身分證字號。以利初審、決審作業流程。

(3)      實體稿件與線上投稿之資料不全或有缺漏,有權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5.請自留備份稿件或檔案,投稿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6.得獎作品之刊行發表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不另支付稿酬。

7.評選方式分初選、決選兩階段,決選採公開評選(錄音、錄影)方式:

(1)初選:敦聘本系教師評分,每文類由二位老師負責評選、錄取較優秀作品若干篇進入決選。

(2)決選:敦聘校內外專家學者擔任評審,每文類由三位老師負責(本系一位、校外二位),並於決選會後公開講評後票選。

十、決選日期:2011年5月25日(三)、5月26日(四)。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之。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