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動物,去法院的路上是一路哭著去的,回來的路上竟是一路吹著口哨。
迫不及待回到店裡,見「鄭媽李小姐」愁眉苦臉的坐在店裡發呆,我輕叫了一聲,她抬頭一見是我,從驚訝到眼眶泛紅、淚水如珍珠滑落,到眼中充滿笑意,都在一剎那間完成,每個表情都如此生動,那美、那嬌、那憨,讓我呆住了,她大叫一聲:「老板,你回來了?怎麼能回來?」
「當然要回來,不然這店讓妳霸佔去了,怎辦?」
她眼角帶淚,卻笑得好燦爛、好開心,我拍拍她肩:「把眼淚擦了,免得等一下有客人進來,看到還以為怎麼了」
「阿怎麼都沒客人?」
「我跟客人說,今天要大掃除,暫不營業?其它店員也都放假」
「為什麼?」
「你不在,我不敢做奶茶,怕走味」
「不做生意,你開著門幹麻?剛在發什麼呆?」
「我就在等,等看看你能不能回來,到下班前你不回來,我就關門,以後我也不來了」
「為什麼?你不是答應要我把店撐下去的?」
「我不敢,我想好了,如果你真的被關,我就交給大姊姊(指前鄭媽呂小姐)自己來管」
我啞然失笑,想想也是,把這麼一家店交給一個高二女生來管,對她而言,是太大的壓力。
「走,反正沒客人,也沒備貨,把門關一關,我請你吃飯去,順便慶祝一下我免去牢獄之災」
真是個洗三溫暖的一天,有如進了烤箱,再泡冰水池,最後心蕩神搖的攜美吃大餐,外帶看電影。真的印證了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或者是印證了:好了瘡疤忘了痛。
管它的,大丈夫要做大事業,就要有大膽識。
由於岳家又開出條件,要求縣長陪我去娘家道歉,才肯讓我一家團聚,我就搞不懂,這干縣長什麼屁事?這樣就特有面子?不去,死都不去!就這樣又拖了一個多月,「前鄭媽呂小姐」才突然返家。
先是對簿公堂、繼而是快半年沒回來,早以為這段婚姻是該結束了,只差個簽字手續而已,所以放心大膽的卯起來追「鄭媽李小姐」,沒想到好戲剛開鑼,就準備落幕了。
17樓. 郭老師2010/07/26 13:01催文
浮出來催你,看同是台中人的我會不會比較奏效!- 16樓. 程如晞2010/07/15 14:30來讓你感動一下
鄭大哥
E一早起來先巡了一下你的網誌
看看26集是否出來了
沒看到 就出去買了豆漿油條
再回來時 發現你給樓下的回應 好怕你受傷而不想再寫下去
於是顧不得吃早餐 他埋頭打萬言書要來安慰你
好不容易打好了要送去的那一秒 見你26集剛好貼出來了
就把萬言書存成草稿了
你要知道 你的連載已像當年的金庸小說 成了讀者每天期待的事
無論如何 都要寫到完結篇嘿
(嘿嘿 會寫到我吧 )

15樓. 你的美西讀者2010/07/15 11:17精彩人生
這是你的故事,重要的是你能真實面對過往。
感謝你和我們分享。
14樓. Diver2010/07/15 07:31別因一個人的觀點影響進度
等著看26集的潛水客, 浮出來催你啦- 13樓.2010/07/15 03:18失望
唉! 男人~~岳父不是壓倒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你的心態問題吧!如果你愛她,他們要求總統陪同道歉 你也一定會做到吧???
唉! 記者~~前面又意無意將前妻描述成一個工於心計的人 當然你也有帶到她對你的好 不過很簡短
正所謂 清官難斷家務事 請恕我多言了!
我不會再看這一系列了! 你的讀者這麼多,也不差我這一個!
很遺憾讓你失望,
一早起床看到您的留言,讓我錯愕中帶著幾分苦味,
人的一生總有很多起伏,也因此生活充滿變化與酸甜苦辣、悲歡憂喜。
我只是忠實紀錄自己荒唐的歲月,
有很多的人,就像我一樣,照著自己的感覺走,
也因此對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也有的人笑笑就過去了,
謝謝你參與我前面二十五集的生活經歷,
那天你氣消了,請繼續參與我後面的二十五集,或更多,或寫不了,
這些誰能預見?
造成你的不快,始料不及,在此致萬分歉意。
鄭毅 於 2010/07/15 05:33回覆
12樓. 念茲在茲的粉絲2010/07/14 22:20給念慈的
那位未成年的校花該不會~~~~~
是
你?
不會吧!
你雖然年輕貌美,應該算是成年了。
希望你竭力抵抗鄭大哥的詭計,千萬不要喝他給的飲料!
一定要小心!
您的無名粉絲 敬上
- 11樓. 杍晴2010/07/14 19:2617歲的女生
原來,懂17歲女生的溫柔,不是只有李宗盛。略勝一籌的
還有正義哥。(誤)只是,我記得十七歲時候,好像還分不出好男和壞男~
李17妹。一定。也。分不出。
我就不信,現在的你,就能分辨? 鄭毅 於 2010/07/15 05:55回覆 - 10樓. 大海(穿新衣)2010/07/14 18:19有夠精采
這個文體很夠味, 也很特殊. 而且似曾相識.
你有幫"XX閣"雜誌寫過文章嗎?
- 9樓. 程如晞2010/07/14 17:21我也要催...
快點 快點
yes,遵命。 鄭毅 於 2010/07/15 06:04回覆 - 8樓. 張念慈2010/07/14 16:51ㄝ
鄭毅這個人....旁邊有個未成年的校花美眉,他可樂的ㄌㄟ原來你還是把我當人看的。感謝。 鄭毅 於 2010/07/15 06:0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