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聘任校務基金進用約用工作人員公告
2009/02/0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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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聘任校務基金進用約用工作人員公告
一、 名額:4級(學士)1名
二、 應徵資格:
1. 國內外大學校院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者。
2. 具有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3. 熟悉電腦多媒體製作、運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4. 具聽說讀寫流暢之英文能力。
5. 溝通協調能力。
三、 工作內容:
1. 工作時間為星期四、五、六、日、一等5天(含夜間值班)。
2. 協助本系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行政工作及招生等相關事宜。
3. 協助本系專案活動事宜。
4. 臨時交辦事項
四、 薪資待遇:依本校學士級聘任規定辦理,約30,600元/月。
五、 聘僱時間:自公告錄取隔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六、 應徵方式:
請檢附1.履歷表 2.最高學歷影本 3.歷年成績單 4.自我簡介,掛號郵寄至「國立台灣體育大學 體育推廣學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務基金進用約用工作人員」。
本校地址:333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
聯絡電話:03-3283201轉分機8515 黃三峰老師
七、 截止收件日期:98年 2 月 16 日(郵戳為憑),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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