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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入門第四課:分清『想要』與『必要』
2013/10/2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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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擁有五百二十億美元身價,卻不願意花錢買套昂貴的西裝,不是他吝嗇,而是「穿在我身上看來很廉價,那就沒有價值,」他說:「價格是你付出的,價值才是你得到的。」懂得區分它,不盲目被價格所引導,是巴菲特成為全球第二大富豪的有錢基因。而這也是有錢人與窮人的差別:能否洞悉自我的欲望。

 

「你分得出想要(want)還是必要(need)的差異?」中華民國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秘書長陳琬惠說。

 

所謂的「想要」是指:我想感覺好,讓別人仰慕。所以我買跑車或是名牌皮包。「必要」則指,生存的必需品,如食物、居所、子女教育、退休養老金等。當你區分出欲望的種類後,還要將自己的欲望排列出優先順序,才能照著順序聰明花錢。但很多人連第一個步驟的區分都不會。

 

「你知道自己要什麼後,就知道不要什麼。」橙果設計董事長蔣友柏說。出身蔣家,又是從事設計工作,很多人猜想他對名牌一擲千金,其實不然。「我不需要用名牌來證實自己,你以為穿了LV,自己就變成LV嗎?」蔣友柏不迷信名牌。

 

穿著T恤與卡其休閒褲的他,從口袋裡忽然掏出一個小零錢包,跟一些鈔票,鈔票從一百元到一千元,整齊的夾好。信用卡與提款卡呢?「我沒有。」這個習慣,跟元大集團的馬家三父子等有錢人一樣。更特別的是,馬家父子口袋裡永遠都是一疊整齊的新鈔。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說,他只要一拿到舊鈔,就馬上叫秘書拿到銀行存起來。「你不覺得看到新鈔,會捨不得花掉嗎?這是省錢的好方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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