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之光王建民坦承婚外情承認錯誤道歉,這兩天所有新聞主題都是這件事。國內各大新聞台、平面媒體或談話性節目,其所探討之內容,還真的是千篇一律了無新意。
倒是看到美國方面的一則報導,令可蜜覺得很有意思。針對王建明的婚外情誰該負責這件事,美國記者認為王建明本人應該負責外,這位記者還歸咎於美國職棒國家聯盟缺乏指定打擊制度才會導致王建民婚外情。
美國NBC記者Craig Calcaterra報導指出:若指定打擊制度普及的話,王建明就不會需要在比賽時上場打擊,也就不會跑壘;若沒有跑壘就不會受傷;沒有受傷就不需要有漫長復健之路;沒有這條復健之路就不會有這婚外情。
好一個美國思維,這還真的是跳脫一堆普羅大眾的想法呢!可蜜對棒球制度並不瞭解,也沒研究,但乍聽之下,也覺得這位記者說的也有點道理。投手專注投球9場,可是身負重任,轉換成進攻一方時,又得擔任主要打擊,感覺責任真的很重呢!棒球界裡又是好投手又是巨砲的比例應該是很少吧!果然是讓投手只專心做好投手工作也是很重要的呢!
這是一個美國專業新聞從業人員,從這件婚外情事件中,所思考出另一個問題--職棒的指定打擊制度不夠普及,也算是婚外情的幫兇。但並不表示王建民本身就可以從婚外情的錯誤責任中脫身,因為記者也認為當事人該對此事負起責任。只是,一個新聞從業人員,能讓自己的思維不侷限在婚外情本身進行討論,而是點出一個長久未被重視解決的問題,這點真的值得我國媒體們學習與思考。
而我們國內的新聞,還真的沒什麼特別的見解報導,大概僅對那位小三極度感興趣吧!而談話性節目趁此機會把過往曾發生過婚外情的男名人全都拿出來重新回顧一番。這些過去式的婚外情,未來還是有機會繼續被拿出來當說嘴話題。所以,愛臉好面子的公眾人物,想要婚外情前,還得三思呀!因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可蜜覺得,無論是什麼樣的原因、時空背景,造成一段婚外情的發生,但『婚外情』本身就是一件不對的事,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作為『婚外情』的藉口,只能說若一切『發乎情、止乎禮』的話,就不會發生不該有的錯誤之舉。總之,演什麼要像什麼,才是負責任的大人呀!
電小二 等級: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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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2012/04/29 01:09天上掉禮物
真正有預謀的外遇,是很少的。
對男人來說,天上掉禮物下來,不接,有違天理。因此,只有漏接的,少有不接的。
在婚姻中,妻子對丈夫的態度是很具關鍵性的。妻子愈能,或愈願意,滿足丈夫的
需求,丈夫也就愈不假外求,也比較能抗拒禮物的誘惑。
唱那些道德高調是無濟於事的。現實點兒罷﹗我相信當事者的妻子絕對不那麼無辜。
對男人來說,天上掉禮物下來,不接,有違天理。因此,只有漏接的,少有不接的。
在婚姻中,妻子對丈夫的態度是很具關鍵性的。妻子愈能,或愈願意,滿足丈夫的
需求,丈夫也就愈不假外求,也比較能抗拒禮物的誘惑。
唱那些道德高調是無濟於事的。現實點兒罷﹗我也相信,外遇很少是有事先預謀的。
人之所以異於動物,就在於人有『道德』之心。心中無道德者,當然就可以隨便動之以情,無法拒絕所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要知道:免費的代價最貴。
婚姻的維持靠夫妻雙方,我相信絕非單一方的問題。只有『互相』,而沒有誰該對誰如何又如何。得禁得起誘惑,才能通過這樣的考驗。
您的觀念也很不錯,的確很實際。因為多數的男人的確無法受得了這種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那就更實際一點吧!妻子的外遇,也該把他當作和男人外遇一樣,都是身為『人』有可能會犯的錯,給予已婚女子外遇的撻伐力道,可不能比較大喔!這樣才公平。
可蜜莉荋 於 2012/04/30 13:38回覆 - 3樓. 野口女2012/04/27 15:58終究原因
不過 他也太容易受傷了
跑個壘受傷 補個位也受傷
真讓人想笑又笑不出來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可蜜對運動真的是外行,但您這麼說,我到也有感覺,不知是臺灣媒體太愛播他的新聞,還是他真的很容易受傷,最近幾年還真的滿容易聽到他受傷的。
運動員身體健康最重要,希望他保重啦!
可蜜莉荋 於 2012/04/30 13:28回覆 - 2樓. 多硯坊 (休)2012/04/27 15:00責任
中肯的好文章,
尤其文末所提的"責任",
無論是人夫,人父,人子,
時刻記住自己扮演角色的責任,
行為自不會脫軌了 !
謝謝~
我相信,夫妻生活久了,熱情一定會漸漸被熟悉的親情取代,感情的維繫當然就又是不同熱戀中的男女囉!
而『責任』就是雙方自我約束行為與心的準則啦!真的無他法啦!
可蜜莉荋 於 2012/04/30 13:26回覆 - 1樓. 電老大2012/04/27 12:04婚外情
值得原諒 但不能縱容
今天最新報導,王 說 【不再相信任何人】
天啊!這成了 【別人害他造成這般錯誤】?
題外話; 台灣之光 林 問 比他在體育上更有成就的 妮 【從台灣來的?】
天啊!他 不識 真正台灣之光,還是活在象牙塔裡?
別再稱林 【台灣之光】 肉麻當有趣
[AVの館:電老大][溫哥華 千里傳音]若有心改過,當然可以給予機會,並原諒囉!感情這種事,只有當事人雙方自己才能去定奪啦!
只是在社會的規範與禮教上,『婚外情』的確是不可取,也不可鼓勵的。夫妻雙方真的鬧到無法繼續,也應該是先結束夫妻關係後,再進入另一個新關係。
可蜜莉荋 於 2012/04/30 13:24回覆

2012/04/30 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