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原罪
2010/04/1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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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壇上一陣討論單身的問題
我們親愛的衛生署長說了兩段驚人之語:
「單身者與有家庭的人相比,較易得精神疾病」
「要不多繳保費,不然就是養小孩」
也許這位衛生署長說這些話沒有惡意,但是這不是惡不惡意的問題,而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單身是自己的選擇,怨不得別人:但有些單身不是蓄意,是不得不的結果
哪個人不是由單身而成夫妻,單身也是中華民國人民,也是有納稅
那為何要單身的人去養已經結婚的人,而不是已經結婚的人去養單身的人
要跟旅行團必須加價,要不然請找伴
上餐廳吃飯一個人通常是等別人用完,要不然就會好像占了人家的位置
吃東西不能只吃一份,很多餐點都是兩個人的
這個社會有太多歧視單身的現象了,現在連政府都要多剝削
難不成單身要付的醫藥費比有結婚的人多嗎,要不然我為甚麼要多付
難不成單身的人是罪惡,是公害,不能久留於這個社會,必須去之而後快嗎
真不懂這個政府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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